實名曝光終身禁駕!

實名曝光終身禁駕!

你知道終身禁駕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

從此再也不能開車!

不能重新獲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於大多數的駕駛人來說,

這可能是一項相對陌生的處罰,

永遠不會跟這項處罰沾邊,

但是,還是有人被終身禁駕了!!

李 海

——(男,33歲,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陽長鎮肖家寨村村民)

2018年5月21日1時10分許,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陽長鎮肖家寨村七組駕駛人李海駕駛甘KG8380號江淮牌小型客車,由貴州省畢節市駛往甘肅省蘭州市方向,行至蘭海高速496KM+840M處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終身禁駕”是一項嚴厲的行政處罰,意味著駕駛人“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終身禁駕”並非法律術語,而是公眾的一種習慣性說法。它的準確表述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機動車駕駛人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終身禁駕的後果

1

目前全國已經實現了交管信息聯網,一旦被“終身禁駕”,駕駛人信息將錄入全國機動車駕駛員管理系統,公安機關會對這些“黑名單”中的駕駛人實施動態監管,一旦發現禁駕人員報名,系統會自動鎖定。這些駕駛人無論在省內還是省外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意味著今後都不能重新報考駕駛證,也不得取得駕駛資格。

2

若被“終身禁駕”後仍開車上路,駕駛員一旦被查處,將按照“無證駕駛”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內的處罰。

什麼情況下會被“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終生禁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此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

二、是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同等責任的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後實施了逃逸行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

而對於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對逃逸人進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拘留15日的處罰。

而我們常見的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後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第一種類型

對其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種類型

對駕駛人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蜀黍提醒

終生禁駕是一項很嚴厲的處罰

切不可糊塗一時而懊悔一生

要提升文明交通意識

不要心存僥倖違反交通法律法規

甚至觸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呼籲社會力量進行監督

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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