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尋烏縣長寧鎮國際公館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潘運平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江西省尋烏縣長寧鎮國際公館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潘運平已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了!

失信被執行人:潘運平,男,42歲,漢族,住江西省尋烏縣長寧鎮國際公館。

身份證號碼:36213619770731××××。

執行案號:(2018)粵1324執1490號

執行法院: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8)粵1324民初162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依據上述判決,被執行人盧飛方、劉傳紅、潘運平、資溪縣恆鑫物流有限公司應當賠償594600.5元及利息給申請執行人賴黨生、黃玉鳳、劉紅陽、賴煜坤,承擔案件受理費7470元、執行費8437元。

因被執行人盧飛方、劉傳紅、潘運平、資溪縣恆鑫物流有限公司沒有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賴黨生、黃玉鳳、劉紅陽、賴煜坤向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9月3日立案受理。經本院強制執行,已執行到位金額為129571.01元。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盧飛方、劉傳紅、潘運平、資溪縣恆鑫物流有限公司因拒不向本院申報財產,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如有相關線索舉報,請聯繫主辦法官:盧法官,電話0752-7869826。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