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院建議判三到五年法院一般會判多久呢?

陳羅彬


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一般是在對案件基本事實和已掌握的證據進行初步審查,依據法律規定大致劃定的範圍。法院量刑的話,沒有很特殊的情況,多數會在這個範圍內。當然了,如果庭審中發現,被告的犯罪事實和相關證據證明這個範圍不合適,也有可能越過這個範圍。

在庭審的時候,法院會更細緻地審查控辯雙方的觀點和相關證據,審查罪名是否成立,有無錯誤,有無遺漏,是否有從輕,從重,減輕,加重的情節,最後進行綜合判斷最終確定量刑。因此在量刑上,法院有最終決定權。

具體到結果,一般情況是判處由其徒刑四年左右,如果有從輕的情節,有可能判處由其三年緩刑四年,這是比較好的結果;如果有加重的情節,往往是四到五年由其徒刑。

以上回答 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這個問題無法簡單地一概而論。

檢察院公訴有些會給出量刑建議,有些則不會。但適用認罪認罰制度的一定會給出量刑建議,而且量刑建議相對會更精細化。

若是適用認罪認罰制度,檢察院起訴書上給出的量刑建議是三到五年,略失於寬泛,但實踐中也確實存在。這種情況下,依據關於認罪認罰制度的相關法律條文,法院一般應該採納檢察院的量刑建議的,除非量刑建議明顯不當或沒有犯罪事實以及被告人反悔等五種情形下才可以突破量刑建議。

若不是認罪認罰背景下,法院判決的可能性就多種多樣了,現在司法改革強調以審判為中心,法庭上要審查罪名適用和量刑情節,既可能被判處無罪,也可能免於刑事處罰,也可能被處以更高的刑罰,還可能被判處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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