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註冊“商標全類”

商標是用來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分為45個類別。很多企業為了更好的保護商標而選擇全類註冊。什麼是商標全類註冊?全類註冊有哪些好處?全類註冊又有哪些風險?我們該怎麼選?

什麼是商標全類註冊

商標全類註冊是指同一個申請人就同一個商標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所列全部類別(共45個類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註冊的行為。

為什麼要註冊“商標全類”

商標全類註冊要符合3個條件:

(1)必須是同一申請人

申請人必須是同一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必須是同一商標

即申請全類註冊的商標必須是同一個商標。

(3)必須是45個類別

商標全類註冊所選擇的商品服務分類必須是《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所列的全部分類,即45個類別(1-34為商品分類,35-45為服務分類)。

商標全類註冊有什麼好處

(1)防止他人攀附自己的商標

商標全類註冊最直接的意義在於,一旦註冊成功,任何人在任何類別註冊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都會很難。如果有人未經商標持有人同意而擅自使用,商標持有人可要求其停止使用,並賠償損失。

申請商標全類註冊,一方面能防止自己的商標因為他人在其它類別註冊了相同或近似商標而被淡化。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在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強後,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在自己主要經營的商品或服務以外的類別進行註冊,搭便車、打擦邊球,攀附自己的商標。

為什麼要註冊“商標全類”

(2)塑造商標優勢,保持品牌競爭力

商標作為品牌建設的基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業的形象和品牌價值。如果其他行業的企業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務分類上註冊與你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且商標知名度不斷提升,則可能會讓不明真相的人認為你註冊的商標是在攀附他人,會損害企業在公眾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申請商標全類註冊不僅能提高商標、企業在各行業各領域中的知名度,還能提高企業的品牌影響力和核心競爭力,是保護商標權益的有效途徑。

(3)獲得比“馳名商標”更好的保護

《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

①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②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③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從某種意義上講,馳名商標是可以不同程度的受到跨類別保護的,但並不意味著馳名商標可以無條件的受到全類保護。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商標的行為必須“容易導致混淆”或者“誤導公眾”才會被禁止註冊。申請商標全類註冊就不同了,一旦商標成功註冊,就能在45類商品或服務分類中獲得更為全面的保護。

(4)為企業未來推出的商品或服務提前註冊商標

企業的發展是長期的,多變的,極有可能利用自已的品牌效應進行多元化投資,拓展新業態,開拓新市場。這時,商標全類註冊的前瞻性就凸顯出來了。

為什麼要註冊“商標全類”

哪些申請人適合商標全類保護

(1)申請人的商標有一定知名度

申請商標全類保護是企業應對“傍名牌”、“蹭熱度”的有效手段。如果企業有一定的知名度,比如像小米、華為、聯想等,因其產品受關注度較高,其商標容易成為他人侵權的對象,遭到搶注。此種情況下,建議企業為商標進行全類別註冊。

(2)申請人“高瞻遠矚”

企業為了保護自己的品牌長遠發展,會高瞻遠矚地為其未來要涉及的產品和服務提前註冊商標。所以,此類企業應該“一步到位”,對商標進行全類別註冊。注意:根據《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註冊外,不得申請註冊其他商標。”這一條款對商標代理機構可以申請的商品類別進行了限制,立法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商標代理機構利用其業務上的優勢,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牟利。

申請商標全類註冊存在風險

當然,申請商標全類註冊也存在侷限性。有些商標可能無法在所有45類中成功註冊,即使註冊成功,如果不使用,商標也可能面臨被“撤三”的風險。《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注意:根據《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註冊外,不得申請註冊其他商標。這一條款對商標代理機構可以申請的商品類別進行了限制,立法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商標代理機構利用其業務上的優勢,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牟利。以上就是關於商標全類註冊的簡單介紹,希望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儘早為自己的商標進行全類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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