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英雄劉海旺:忠誠履職 不怕犧牲

【為了民族復興·英雄烈士譜】

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8日電(記者哈麗娜)走進錫林郭勒盟正藍旗公安局哈畢日嘎鎮派出所,在派出所榮譽室首席位置展示著劉海旺烈士的事蹟宣傳欄,一張張珍貴的照片和一份份印滿歲月痕跡的事蹟報道,時刻激勵著全所的民警。

人民英雄刘海旺:忠诚履职 不怕牺牲

劉海旺像 新華社發

劉海旺,河北省豐寧縣人,1945年10月5日出生,1964年參軍入伍,4年後復員,到內蒙古自治區昭烏達盟達裡淖爾軍馬場任武裝幹事。在部隊期間,劉海旺勤學苦練、艱苦奮鬥,先後兩次受到嘉獎,被評為五好戰士,並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1976年,劉海旺參加公安工作,先後任正藍旗公安局阿日虎布鄉、烏日圖塔拉蘇木公安特派員,1994年1月調到哈畢日嘎鄉派出所擔任所長。

1994年11月17日,從河北省張家口市來到正藍旗的韓某某、李某某在哈畢日嘎鄉慶豐村喝酒,喝醉酒的韓某某來到一家熟食鋪與店主發生口角,韓某某突然從腰間拔出手槍射擊,子彈擦著店主的耳邊飛過。店主的兒子立即打電話向時任哈畢日嘎派出所所長的劉海旺報警。

工作了一天剛回到家的劉海旺放下電話,迅速拿起手電、警棍趕往現場。當他隻身趕到現場時,歹徒韓某某正欲逃竄,劉海旺立即追上去。韓某某發現身後有人追,轉身向劉海旺走去,未等劉海旺盤問,便揮拳打向劉海旺,他的同夥李某某見狀也圍了上來。面對兩名身強力壯的歹徒,劉海旺毫不畏懼,揮動警棍反擊,與歹徒展開了激烈搏鬥。在搏鬥中,兇殘的李某某舉槍向劉海旺頭部連開2槍,劉海旺當場壯烈犧牲,年僅49歲。

參加公安工作的18年中,劉海旺忠於職守、埋頭苦幹,先後6次受到錫林郭勒盟公安處、正藍旗政府和旗公安局的表彰獎勵。他秉公執法,熱情為群眾服務,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愛戴。

1991年冬季的一天,一輛貨運卡車途經烏日圖塔拉蘇木烏日圖嘎查時,捆貨繩索鬆動,布料、服裝、毛線等貨物不斷從車上掉下,被當地牧民撿回家。貨主找到劉海旺報了案,他帶著貨主挨家挨戶地走,苦口婆心地說服牧民們交出撿到的貨物,最終把價值1萬餘元的貨物全部收齊交還貨主。20天后,貨主送來菸酒表示感謝,被他婉言謝絕。

1992年10月,在打擊盜獵國家保護野生動物黃羊的專項鬥爭中,劉海旺查獲一輛拉載20餘隻黃羊的汽車,車主找劉海旺說情,表示事成之後給他好處費。劉海旺當場嚴詞拒絕,依法處理了這起盜獵黃羊的案件。

劉海旺在阿日虎布鄉、烏日圖塔拉蘇木當特派員時,擔任鄉(蘇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副組長,主持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秋防火、冬防盜,劉海旺和司法助理深入鄉村對群眾開展宣傳教育。不論案件大小、颳風下雨,他接警即出、及時查處,他在任期間,阿日虎布鄉、烏日圖塔拉蘇木均連續多年無重大刑事案件。

劉海旺犧牲後,當地群眾被他的精神感動,自發組織悼念活動。

1995年12月13日,公安部追授劉海旺同志為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稱號,1995年2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追認劉海旺同志為自治區優秀共產黨員。

如今,劉海旺生前所在的哈畢日嘎鄉派出所也換了模樣,由當年的一間小土房變成了現有辦公面積600平方米的二層樓房,由原來的只有1名民警發展為現在擁有7名民警的派出所。

“我要學習劉海旺烈士對黨忠誠,視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優良品質,在工作中踐行劉海旺烈士忠誠履職,不怕犧牲的崇高精神,在今後的工作中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紮紮實實幹好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哈畢日嘎鎮派出所所長文傑說。

《光明日報》( 2019年11月11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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