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藤摸瓜 飯店抓獲被執行人

(河南經濟報 見習記者 牛軍生 通訊員 宋琪 宛珊珊)2019年11月8日8點10分,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第四團隊的電話響起,只聽對方氣喘吁吁的說道“我是申請人張某,被執行人吳某將要下高鐵了………”

2017年8月7日吳某通過其堂弟找到張某,稱其在外地有單生意要做,但其缺少資金,看看張某和他的合夥人是否有意向經營該筆生意。張某覺得該筆生意利潤客觀,就與吳某簽訂了一份投資協議書,協議約定:張某向吳某支付投資款70萬元,吳某許諾張某分得淨利潤26萬元,吳某在收到貨款十日內一次性向張某支付本利合款96萬元,若吳某違約,每月向張某支付違約金4.8萬元。隨後,張某將70萬元轉賬給吳某,但吳某收到貨款後在合理期間內並未向張某支付投資款和利潤,後經張某多次向被告催要,吳某隻還9萬元,其他款項一直未付。無奈的張某向內黃縣法院起訴,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判決,責令吳某償還張某86萬元及利息。

收到判決後的吳某仍不履行義務,且長期在外做生意找不到人,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得知吳某的行蹤後,辦案法官飯立即趕往安陽市高鐵站。12點58分,成功將正在高鐵站附近吃飯的吳某拘傳,案件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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