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剛剛,澎湃新聞發佈微博:因熊貓互娛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
實際控制人王思聰被法院發佈限制消費令。上述高消費行為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原文如下: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前11月6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顯示,王思聰被列為被執行人,由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立案時間為11月4日,執行標的約為1.51億元。
目前,王思聰被限制高消費的話題已經登上微博熱搜第一位,引發眾多網友討論。
其中大家討論最多的一點是,王思聰被限制消費後,他的私人飛機還能不能坐呢?答案是——不行,但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
2017年,王思聰朋友圈曬圖帶愛犬坐私人飛機,曾引發熱議
私人飛機是王思聰的個人財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
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述行為(即前文禁止的九種消費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
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前述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
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如今王思聰要買機票,得先問問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同不同意。而如果他基於“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理由,使用自己的私人飛機,就得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才能去坐。
部分內容來源:澎湃新聞、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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