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布局结构 强化公益属性 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正式启动

11月7日,记者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部署会上获悉,丽水市事业单位改革已正式启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明年3月份,市本级基本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明年4月份前,各县(市、区)基本完成“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据了解,“小、弱、散”事业单位是本次改革的主要对象,对于规模过小、设置过散、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将进行整合归并;对于擅自设立(包括合署或挂牌)的或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的、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将一律予以撤销;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较多的,将重点精简整合。

市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开展后,将全面梳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责,清理剥离经营性活动,解决事业市场“两头占”问题。同时,鼓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大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今后,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的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

同时,本次工作将重点梳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职责关系,整合重叠、相近、交叉的职责和同质同类的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部门,探索按照“3+X”模式(3是“决策支持、技术支撑、运转保障”,X是为部门提供个性化技术支撑的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事业单位,实行“一对多”式的综合性服务保障。

事业单位整合优化后,根据新组建单位的主要职能,科学合理地确定单位名称,一律不再称“委、办、局”,名称可根据职能调整为“院、所、站、中心”。(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 付名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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