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视角:新LPR引导商业银行管理的深刻变革

微观视角:新LPR引导商业银行管理的深刻变革

作者:叶楠,西泽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中国光大银行资深从业人员。

摘要:2015年10月利率市场化的大门被开启,存贷款利率在管制基准的基础上实现了形式上的放开。时隔四年,2019年8月新的LPR形成机制公布,建立了市场利率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市场传导驱动。对商业银行而言,不仅仅是贷款利率将面临的下行趋势,更深远的是——风险和收益匹配的要求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管理将面对前所未有的压力。

2019年8月17日,人行公告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是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重要加速器。这一机制的建立,是易纲行长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分论坛上,让存贷款利率和货币市场利率两个轨道的利率逐渐统一策略推进的关键举措。对商业银行而言,是继2017年强监管、去杠杆后,面临的又一经营管理的严峻挑战。



一、 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加速器

2015年10人民银行公告,贷款不设下限,同时存款各期限利率上浮放开,实现了形式上的利率市场化。首先,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确定是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打折确定,而贷款基准利率仍由央行管制。根据近几年贷款利率走势看(图1: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走势),与经济形势与政策决定的市场利率的走势并不一致,货币政策未能有效传导到贷款价格。同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设立,商业银行形成利率同盟,而且央行对存款定价上限存在窗口指导。总之,存贷款利率均未实现真正的市场化,仍存在实质上的管制。

图1: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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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我国商业银行整体特点为资产端资金仍以贷款及类贷款为主要资金运用,而负债端资金呈现出较大的非同质性。当央行调整货币政策时,商业银行负债端对货币市场利率传导畅通,但受自身所处流动性分层的影响,对政策信号的价格反应呈现差异化特征;但资产端深受价格传导机制不畅影响,商业银行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驱动下,在企业对银行的议价能力和企业自身的资金需求迫切程度影响下,企业的融资向表外票据融资规模、非标融资、直接融资等渠道转化,贷款利率定价无法落实相关调整政策。

新LPR定价机制,将贷款定价的基准利率,与货币市场的利率,同时也是央行货币政策的指导利率挂钩,通过“MLF利率——LPR——贷款利率”,建立“经济周期与货币政策——商业银行——实体经济主体”的利率传导机制。新LPR定价机制直接发力贷款利率传导机制中的银行端,通过MLF利率变化方向及幅度,引导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改变了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驱动下,对实体经济主体融资方式的倒逼机制,疏通了贷款资金供给方对实体融资需求的支持路径。

二、 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面临深刻转变

新LPR定价机制中两个关键利率的挂钩,代表了两个市场的关联。面对政策和资金的供给方和实体经济资金的需求方,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将发生深刻的转变,主要体现在当前货币市场中金融主体存在流动性分层,处于不同分层的商业银行对市场利率的敏感性差异很大;而资金需求方在原本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不畅的情况下,不同融资主体的信用分层对商业影响甚微。新机制的改变,商业银行对信用市场变化的敏感性将显著增强,并面临两个市场加大整合的难度。

LPR是传导机制中的指挥棒。根据LPR形成机制,商业银行给客户定价为在MLF基础上两次加点形成,第一次LPR报价为对优质客户的报价,在MLF基础上对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同业竞争和政策因素等进行加点,第二次对不同客户的贷款利率定价是对信用风险溢价进行加点。在这一利率传导链条中,首先MLF代表货币当局对中长期流动性的预期,与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趋势一致,但非精准对应;其次,落实到对实体经济主体的资金供给,MLF经过两次LPR加点,相关因素之间会存在此消彼涨,并且经过信用分层的放大作用,最终的贷款利率与MLF的变动仅存在趋势上的一致。LPR报价作为对实体经济资金供给的价格会综合体现各种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信号。

以9月20日LPR报价为例,1年LPR报价4.20,较上月下降5BP,体现了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决心,而9月17日MLF操作中,维持3.3%利率不变,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首先在9月16日全面降准落地小幅拉低商业银行融资成本,其次9月18日美联储年内第二次降息25Bps,此前的MLF利率并未跟随调降。

商业银行内部的价格传导机制发生转变。近年来,商业银行市场化资金来源趋于多样化,作为金融机构流动性分层的中间层,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整体表现为市场化资金占比较高,2014年后的规模扩展加杠杆阶段,负债端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即使在2017年“强监管、去杠杆”后,在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下,市场资金成为调剂流动性余缺的重要手段,负债端仍表现为为同质资金来源多元化(图2,2014年统计口径细化)。

图2: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市场化资金来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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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负债结构下,当市场资金紧张,利率高企,银行负债端资金承压,为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将资金成本向贷款端转嫁,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上行,实体经济主体的信用风险过度放大;而市场资金趋于宽松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负债端资金成本下降,受利率传导不畅影响,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淤积,且受商业银行利益最大化动机影响,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依然居高不下,利率传导机制遇阻,商业银行享受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带来的收益,同时对利率风险“无为而治”,坐享其作为流动性风险副产品的收益。新LPR机制,将原本阻断的机制打通,原有利润驱动的定价管理模式将发生实质改变,在贷款的定价中充分体现客户差异化管理政策的同时,需要充分平衡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

经济主体的结构性融资难是LPR机制落地的关键。企业客户作为实体经济的主要融资主体,不同信用等级、不同性质的企业的融资结构有显著差异。总体来说,企业主体的融资渠道有信用贷款、表内外票据及非标融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其中信用贷款是最稳定的且成本最低的资金来源。由于信用分层的存在,高评级主体更倾向贷款融资,随着主体评级下沉,企业融资结构中的非标比例显著增加。从企业性质角度看,融资渠道多且决定议价能力强的国有企业在市场中属于强势地位,资金来源以贷款为主,而民营企业处于信用分层的末端,资金需求强,但商业银行贷款投放意愿低,资金来源中非标融入资金相对较高。

信用融通的供给和需求两端是互相演绎的过程,风险和收益的匹配压力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难题。2019年以来,国务院、央行和银保监会多次出台相关举措,从政策供给端建立健全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保障商业银行持续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伴随“宽货币紧信用”向“宽货币宽信用”的转变,商业银行通过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的合理定价,实现风险和收益匹配,促进融资供需双方步入良性循环,结构性融资难题有望打破。

三、 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挑战

在利率下行、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的大背景下,LPR新机制的建立对商业银行利差收窄的影响将是最直接的。同时由于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精细化管理的驱动下,各种隐形风险合理定价,资本约束问题将成为制约商业银行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的重要约束。在负债端利率市场化不持续推进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面临“资本约束——风险定价——贷款投放——利差和收益”的约束链,如何实现盈亏平衡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新挑战。

挑战一:利润指标承压。LPR新机制出台后,监管对LPR落地的“358”要求,具体内容为,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少于30%;截至12月末,上述占比不少于50%;截至2020年3月末,上述占比不少于80%。

通常来讲,客户结构决定商业贷款贷款的期限结构,客户结构以大中型客户居多的,贷款期限通常较长,而小微型客户占比居多的,贷款期限通常较短。以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例,结合业务经营的客户特点和年报披露的贷款到期现金流,对落地LPR“358”这一阶段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提供一个简化的分析思路。假设LPR报价小步快走,每个季度下降5BPs,到明年6月份,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较高的全国性6万亿资产规模股份制商业银行的NII影响是3亿(相关测算具体见表1)。这一阶段商业银行面临的定价系统和内部考核系统的基准利率改造工作压力较大,随着LPR为基准的业务逐步覆盖到所有新发放贷款,同时又充分体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目标,商业银行的存贷利率、NII和NIM承压。

表1:测算假设——季度贷款到期情况及LPR基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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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LPR“358”对商业银行影响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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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二:贷款定价与利率风险。模拟测算中仅为LPR引导贷款利率下行对NII的影响,尚未考虑LPR的定价的关键驱动因素——决定MLF价格的市场流动性变化对商业银行NII的影响。商业银行的负债端,受流动性影响的市场化负债主要包括同业类负债和存款中的主动负债,如果银行管理能有效管理此类负债的成本,与贷款端变化趋于一致将会消除LPR调整带来的利率风险,否则将形成基差风险,即资产和负债的定价基准不一致带来的收益变动。在上述测算模型中,根据不同的贷款占比和市场化定价的负债占比,对基差风险进行测算(参见表3)结果显示:基差风险带来的收益波动远高于贷款利率下行对NII的影响。

表3:市场流动性变化引起的基差风险对NII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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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三:平衡管理边界和监管边界。LPR推行初期,存贷利差收窄,净息差下降,商业银行提高利润空间驱动下,势必通过优选客户提高贷款定价。模拟测算中,差异化客户带来的信用风险成本尚未考虑,在风险和收益匹配的前提下,对客户贷款定价带来的利息收入增加=对客户计提的拨备的变化(即信用风险成本),即商业银行面临盈亏平衡的最优点。新发放贷款之初,信用风险尚未体现,收入贡献突出;随时间推移,风险逐渐暴露,信用风险成本凸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将显著承压。

测算模型中引入信用风险成本,增加不良率指标,根据贷款定价与信用风险的盈亏平衡点得到“利率变化=不良增加比例×本金损失占比”,在既定的LPR引导贷款利率变化下,假设贷款不良率增加占比提升0.01%、0.02%、0.05%,测算结果显示,不良贷款中本金损失占比为从10%递增到40%的情况下,影响NIM分别为0.01%、0.44%、0.75%,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分别为0.012%、1.19%、1.68%,具体参见表4。在资本的硬性约束下,将直接制约商业银行的规模扩张,商业银行的实际资本充足率与监管硬约束的差异,成为银行管理的策略选择空间,形成“资本约束——规模影响——贷款定价”的经营空间

表4:风险成本变化对NIM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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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轨并一轨仍任重而道远,未来商业银行负债端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势必对商业银行精细化管理能力和综合平衡风险收益的能力提出更加严峻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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