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歲男孩被精神病患者殺死,你有什麼看法?

Illusion首席策劃


精神病患者殺死人事件並不罕見,只不過這一次是殺死兒童,引起關注較大而已。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是未來,是希望。對於絕大多數家庭來講,兒童都是重中之重。沒有人不希望孩子自由快樂健康成長,但是處在複雜的社會之中,成長往往需要一定的代價,面臨各種潛在危險,這實屬正常。

但是,萬萬沒想到的是,竟然遇到有極端暴力的精神病患者。這就值得探討和思考。

精神病患者刑事豁免權應當受到一定的限制

現行的法律,從人性化和社會的角度出發,對於精神病患者犯罪違法有豁免權,但是這種豁免權實在是太大了,形成了一刀切,不利於保護民眾的生命安全。

並且恰恰相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精神病患者豁免權鑽法律空子,違背了法律的初衷。甚至有些臨時鑑定為精神病,造成民憤極大。

因此,個人認為精神病患者可以有一定的刑事豁免權,但不是無限的。對於存在嚴重傷害違法犯罪行為,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限制其個人人身自由,避免再次出現傷害事件。

精神病患者監護人要承受連帶責任

精神病患者喪失了個人主觀行為能力,有監護人者應當負起監護責任,沒有監護人,要有相應的機構指定監護。精神病患者出現惡性事件要承受連帶責任,監管失責,監管不嚴,不能只作為藉口,而應當是法律責任。

總之,全社會需要建立相應的監管機制,把精神病人的行為限定在一定範圍內,強制收容和看管也不失為一種好方法。因為,只有把精神病人管好了,民眾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那些自我鑑定為精神病患者的不法分子,也就會有所收斂。


呼吸科筆墨醫生


孩子被殺是必然的,當精神病與孩子接觸的時候,孩子就走在死亡的邊緣。即使眾人阻止了這個悲劇,也沒辦法阻止下一場悲劇。因為這個精神病會一直徘徊在孩子身邊,直到把孩子殺死。

所以說,孩子被殺是必然的,不要怪路人了。他們可能阻止過無數次悲劇,他們可以阻止意外,然而這次他們實在是無能為力,因為孩子終將被殺。

因為精神病直到殺人前都會徘徊在孩子身邊。

如何證明一個精神病會不會殺小孩,讓他殺個小孩看看,如果他殺了,說明這個病人會殺小孩,如果沒殺,繼續嘗試讓他殺個小孩。直到殺了一個孩子以後,眾人才會恍然大悟,哦!原來這個精神病會殺小孩啊。

這些人開始譴責各種各樣的其他人,彷彿只要是和這件事有關的人都是罪人。但是這些人從來沒想過一個問題,是誰把精神病放到孩子身邊,是誰把精神病人當成憐憫的對象,是誰用別人的生命安全來歌頌自己人性化的偉大。

就是你們這些聖母婊,只會避重就輕譴責弱者的聖母婊,只會展示自己人性光輝的聖母婊。

還是那句,孩子被殺是必然的,即使當天沒有被殺死,孩子處於危險,終有一天會被殺死。


Illusion首席策劃


人性的自私冷漠所致。中國人幾千年以來都是如魯迅筆下所描述一致:冷漠的看客。每每有殺頭的,旁邊無不圍滿穿著長衣的愚昧中國人,脖子伸的老長老長,當看到頭滾落地上時,無不拍掌歡呼。

這種人性的自私冷漠已經遺傳有幾千年了,特別是在法律還不夠健全的今天,能伸張正義的人更少。

多數人只有牽扯到自己的利益時才會鬼叫哀嚎,碰瓷、敲詐、撒流氓撒滑頭、欺軟怕硬。這是國人共性。毛澤東都說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那麼,我們都可以明白這個小孩被打死,會出現那麼多旁觀者了。


舒Sir


如果當時我在現場,嫌疑人正在打人時,我必用器物把嫌疑人打至重傷或死亡,會不會現在刑拘的就是我,還要面臨鉅額賠償,就算是正當防衛,最起碼也要被關一段時間,嚴重影響工作和生活,而且家屬也會不停的上告,甚至報復、索要賠償等,這些問題自己能夠承受了嗎?這也是很多人要關心的問題。


麥克燈


“我衝上去的後果是否會坐牢賠錢”?很多人問。我說,你這種人永遠都不會衝上去,永遠永遠直到永遠。直到懷揣算計走向那具糟爛棺材。


莫愁湖上白鶴飛


我的臨居就一精神病、無兒無女天天晚上往各家門上抹髒東西、找派所民警也說沒辦法、亍道也沒辦法、真希望國家有針對他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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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在政府主導下,對患有暴力傾向精神病實行管控,監護人應如實向居住地通告並承擔責任。警,醫,社區,物業,家屬簽約適應居住否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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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道德跟法律有衝突,嚴格來說已經沒有道德行為只有法律行為。過去那種樸素的道德行為一旦當事人較真就馬上是法律行為就相當麻煩。依法治國就是所有行為都是按法律來解釋的,要麼是合法要麼是不合法而法律是根據事情的結果作為裁定依據。制止犯罪一般不確定用什麼力度,過度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道德也跟現在的市場經濟利益有衝突。前者還是有奉獻精神主動做好事而後者是考慮做這事會得到什麼利益或失去什麼利益。思想問題是國家的首要問題,還得要重視。


協作精神


孩子的監護人應當負相當的責任吧?這跟孩子到水庫游泳淹死很相似。


嘉樹


九歲男孩被精神病患者殺死,你有什麼看法?

打死孩子的暴徒必須嚴懲,還要賠償家屬的經濟損失。社會壓力大,患上精神類疾病並不新鮮,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們對這些疾病的錯誤認識,對患者的歧視。

這起案件,是某些別有用心,品質極壞的人,藉著孩子患有精神病的幌子,殘害患者,是一種極端的行為。這種情況雖然不多,但暴露了人們對於心理問題的偏見,一些人對心理疾病患者的歧視,這需要從社會層面宣傳,讓大家正確認識這種病,這種病就是認知思維錯誤,只要改變過來,就不會有問題,不是器質性病變,只要患者認可配合,家屬協助,是可以康復的。

建議政府立法,嚴厲打擊迫害精神類疾病患者的不法行為,讓患者和家屬的權益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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