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第二次变法: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终倾邻国而雄诸侯

我们都知道,商鞅初次变法之时,施行“什伍制度”、“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但是因为当时的户籍制度还不够完善,官僚机构也不够健全,所以地方的户籍管理,仍旧停留在乡、邑、聚的划分上,带有浓厚的氏族宗法色彩。

幸运的是,在商鞅首次变法之后,秦国初步执行耕战政策,农业及经济的迅猛发展,为秦国带来充裕的税赋,也为政府带来更多的预算经费,正是得益于此,秦国可以实施更完善的政策。

商鞅第二次变法: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终倾邻国而雄诸侯

秦孝公与商鞅剧照

商鞅积极推行郡县制

为了进一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商鞅进一步开始整顿地方行政,推动郡县制。

《史记·商君列传》云:“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

早在商鞅改革之前,秦国就已经在施行“县”这一行政组织,但只是针对某些地区施行。秦孝公执政时,商鞅为了让君权更加集中,着手推广县制,将乡、邑、聚等组织加以合并,并且在县中设置不同于封建“世卿世禄制”的县令和县丞,这些官员所食的都是定额俸禄,负责管理全县之事务。

如此一来,乡、邑、聚加以合并之后,在管理权方面整齐划一,政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才得以与人口和资源相辅相成,发挥最大的效益,彼此互取所需、资源互补,社会的发展和官僚制度也就越来越健全。

商鞅第二次变法: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终倾邻国而雄诸侯

商鞅剧照

商鞅“废井田,开阡陌”

春秋时期,秦国国土广阔,但是人力不足,土地无法获得完全的开发,造成“人不称土”的现象。我们都知道,农业人口影响一个国家的贫富,为了确保农业人口的数量,商鞅施行“废井田,开阡陌”,使百姓能够购置土地,还可以随意耕种自己的土地。

秦国政府积极奖励和扶持农业发展,取消了贵族分封采邑,禁止土地被把持在少数贵族手中。正因如此,秦国的农业产量进一步增加,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和提升,逐步减少了秦国的贫富差距。

商鞅这项政策,废除了田埂,重新整顿土地:扩大了每人可以耕种的面积,以提升农业产量。如此改善民生经济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进一步收拢了民心,使得人民“归心于农”。

除了农业方面的改革之外,商鞅还着手制定了一系列的赋税。早在秦简公时期,秦国就推行过“初租禾”,然而,春秋以后,井田制度逐渐瓦解,田地由国有逐步私有化,工商业崛起,社会开始出现富商大贾剥削农民。这样的情况使得百姓没有立锥之地,贫富差距越来越大。

商鞅第二次变法: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终倾邻国而雄诸侯

秦孝公剧照

试想,如果此时秦国仍旧施行“初租禾”,那么就会造成国家在税收方面不利的局面。为了压制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使得农业得以持续发展,在秦孝公时期,商鞅进一步推行征收“人口税”。

商鞅将全国人口纳入管控,使土地不再被地主所把持,抑制工商业从业者逃税漏税,使得农业和人口成为政府两大主要税收来源。不仅如此,商鞅再下令推行统一的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使税收和行政便于管理。

商鞅采取重农抑商的措施,鼓励人民坚守本职,限制百姓追逐眼前的蝇头小利。至秦朝末期,这政策仍旧持续推行。

为了增进农业生产,政府还鼓励养殖耕牛,推行一年四次的耕牛评比竞赛。由此可见,这种竞赛会极大地提高秦国的农业生产总量。

商鞅第二次变法: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终倾邻国而雄诸侯

平原君赵胜剧照

赵国的平原君曾对赵孝成王说:“秦以牛田,水通粮……令严政行,不可与战”。由此可见,赵国无法与秦国抗衡的原因,在于秦国推广牛耕,深耕细作,扩大了秦国的耕地面积,秦国因而富强。


富国是强兵的前提

另一方面,商鞅变法之后成效颇丰,遂开始展开对外战争。商鞅战功赫赫,他率军收服河西地对秦国来说,是最为重要的。秦国对河西地加以开发,并运用其良好的地理优势进攻中原,实力逐渐壮大。

秦惠文王时期,东方六国合纵抗秦,为了暂避其锋芒,秦君采纳司马错的建议,先行吞并了巴蜀,而后再攻陷楚国汉中等地,设汉中郡加以整顿经营。

我们都知道,巴蜀土地丰饶,然而岷江水势湍急,时常给肥沃的土地带来水涝,秦昭王于是派出李冰前往治理。李冰兴修都江堰,将岷江之水加以疏导和分流,一来改善了农业蓄水灌溉,二来带动了水利运输。巴蜀之地、成都平原遂成为天府之国。

秦国以巴蜀作为据点,不断对楚国发动战争,向东推进至江汉地区,虎视中原。更加难得的是,秦国对于新征服的土地还能够视其风俗立法,因地制宜。

商鞅第二次变法: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终倾邻国而雄诸侯

商鞅剧照

为了歼灭实力雄厚的楚国,秦国步步为营,最后派遣李信率军讨伐楚国,李信却因为低估楚国军力而失败,秦王再度派遣王翦前往应战,最终王翦倾全国六十万大军击破楚国。

累累硕果,皆应归功于商鞅之变法,以及秦国历代统治者的努力经营。自此,秦国一跃成为战国最富庶的国家,就像文献中记载的那样——秦国“积粟如丘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