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集体所有不动产纳入棚户区改造有哪些法律依据?

缘于梦响147631390


您好,征收拆迁只是棚改项目的一项前置程序,因此棚改拆迁仍然是依照国家关于征收拆迁的相关法律进行。其中城中村的拆迁,其土地性质仍然是集体土地,所以主要仍然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拆迁补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了,对于征收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城中村的情形即属于此),土地权利人有权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即参照周边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安置。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仍然要依法经过:拟征地公告、土地情况调查勘测、听证征求意见、制作一书四方案、组卷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地、正式的征地公告、拟定补偿方案并报批等程序,最后给与被征收人以合法的补偿与安置。因此,当遇到城中村棚改拆迁时,首先看补偿是否合理,跟周边同类房地产市场价结合自家的实际情况进行衡量,其次关注拆迁是否依法公告了相关信息,是否有合法行政机关的盖章落款。最后如果补偿不合理,自己发现有很多不合法规的地方,需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必要时还需要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对于棚户区改造,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第二条规定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的类型有:(一)城市棚户区改造;(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三)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四)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