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與繼母爭奪父親房產,兒子心疼:我不要,你倆一人一半

前晚,幾番糾結後,株洲市民小羅撥打晚報熱線求助。他說,父親離世後,因為一套老房子,生母與繼母吵得不可開交,甚至動過粗。作為兒子的他是兩邊為難,愁得茶飯不思,希望記者能夠幫忙協調。

兩位母親剛見面便爭吵

小羅今年 24歲,參加工作一年有餘。昨天上午9點半,記者來到小羅家裡後,其生母盧女士、繼母孫女士先後來到家中。

生母與繼母爭奪父親房產,兒子心疼:我不要,你倆一人一半

可兩人剛坐下,沒說幾句就爭吵起來,小羅在一旁急得直搓手,擔心兩位母親再次打鬥起來。“這房子是我和老羅買的,現在他走了,不可能讓你霸佔了。”指著孫女士,盧女士直言其不可理喻。

孫女士則表示,她和老羅是合法夫妻,老羅的遺產肯定要留給她和小羅。

看著兩人幾乎快要動手了,無奈之下,記者與小羅將二人拉開後,分隔在兩個房間。待兩位母親冷靜下來後,記者分頭瞭解情況。

生母:房子是自己與前夫共同購買

盧女士說,2011年8月,因和老羅性格不合,雙方經常吵架,便離婚了,當時財產都進行了處理。唯獨位於石峰區的房子,因是兩人共同購買,離婚後孩子跟著老羅,雙方商量給孩子一個安穩的環境,由老羅帶著孩子住。

2015年,在朋友撮合下,老羅與孫女士再婚,也一同住進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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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著孫女士雖是繼母,但對兒子挺好,便沒有計較。”盧女士說,去年老羅檢查出患癌,經治療無效,於今年7月份不幸離世。這套房子的歸屬,也成了她們矛盾的源頭。

盧女士認為,房子產權證雖然只寫了老羅的名字,但她的確出了錢,當初離婚時簽了字據也可以證明,孫女士想據為己有,是不可能的事情。

記者還了解到,在老羅治療期間,盧女士接到兒子求助後,還承擔了部分費用。

“我認為這套房,只有我和兒子有權處理,與孫女士沒關係。”盧女士說,要不是看著將房子收回,孫女士無家可歸,早就採取強硬措施了。

繼母:離婚了為何還要霸蠻?

對於盧女士的說法,孫女士表示不認同。她說,盧女士早已和老羅離婚,是前妻。她和老羅也是進行登記的合法夫妻,肯定享有財產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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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生育能力,感謝老羅不嫌棄,所以也將小羅視同己出,竭盡心力地照顧和教育。”孫女士說,她覺得盧女士離婚時已經商量了,房子歸老羅和兒子,那又何必在老羅過世後還來爭,太霸蠻了。

同樣,孫女士認為,這套房只有她和兒子有處置的權利,最多是以前盧女士出了多少錢,給予部分補償。

兒子:不忍兩位母親對簿公堂

聽完兩位母親的觀點,頭疼的小羅表示自己可以不要,能不能一人一半?也被兩人否決。

“父母離婚時,是徵求了我的意見,我寧願他們分開過,也比天天吵架讓我壓力太大,影響學習。”小羅說,生母的確出了錢,但繼母也對他很好,他不想因為這件事,使得兩位母親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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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你們別吵了,要不你們籤個協議,給我總行了吧!反正以後兩個媽我都要贍養。”小羅說,他想了好幾天的主意,不知道她們能否接受。

但這個提議,也被兩位母親拒絕。經記者溝通,兩人都認為,對方可能會蠱惑兒子。

盧女士覺得繼母不靠譜,萬一再改嫁怎麼辦!孫女士則認為,盧女士也再婚了,也有繼子繼女,萬一以後糾纏不清,苦的是小羅。

就這樣,事情又陷入僵局,小羅暗自垂淚,要是父親還在多好,就不會有這些矛盾!

律師現場說法,雙方終和解

昨天下午3點多,記者聯繫了湖南天橋律師事務所羅建文律師,羅律師很快趕到小羅家。

兩位母親再次來到兒子家,表明觀點後,雙方都希望律師能給出有效建議。

針對此事,羅建文律師認為,首先,有證據能夠證明房子是由老羅、盧女士在婚內共同購買,得到了三方認可,雖然離婚後,沒有對房子進行處理,但盧女士仍擁有一半的處置權。

生母與繼母爭奪父親房產,兒子心疼:我不要,你倆一人一半

其次,孫女士與老羅也是合法夫妻,那麼在該套房子的繼承權上,孫女士與小羅也各有四分之一。

房子如何處置、分配?羅建文給出了兩種建議,一是由一方繼承後,其他兩方按照市場價格補齊差價;二是將房子出售後,盧女士、孫女士和兒子小羅,按照總金額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四分之一的比例進行分配。不然,只能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最終,通過勸解和協商,三方同意了第二個建議。簽訂協議後,房子過戶給小羅, 在售賣後,按比例進行分配。

此事終於告一段落,出門前,小羅在徵得生母同意,表示會在售賣後,將自己的份額給繼母。他說,他想繼母能買套小房子安享晚年,不讓父親在天之靈不安心。


來源 | 株洲晚報

記者 | 陳馳

審核 | 匡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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