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解決民營企業發展的痛點、難點,今年初《惠州市關於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惠市委辦發電〔2019〕6號)出臺。在此基礎上,大亞灣區結合實際,於日前出臺《大亞灣區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服務機制、經營成本、融資、審批、市場、發展、創新、人才、權益以及政商關係等十方面給予企業便利和資金、政策支持。
A 區領導每月定時面對面解決企業難題
《措施》提出要強化民營企業服務機制,健全完善大亞灣區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大力推動快速解決該區民營企業反映強烈和重大民營項目的關鍵性問題。利用解決企業困難“直通車”活動,區領導每月第一週週五(節假日順延)約見存在疑難問題的企業負責人,面對面研究解決企業問題,為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
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堅決貫徹落實省清理規範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的要求,完善投資項目備案制度,採取關鍵事項節點管控、一般事項在線並聯辦理的審批模式,社會投資項目從土地出讓到開工建設,其審批和審查全流程時間壓縮為94個工作日。
加快“多證合一”“證照分離”改革,對國務院確定的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分別按照直接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准入服務4種方式實施“證照分離”改革。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取消的許可類證堅決取消,切實解決“准入不準營”的問題。
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全面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任何部門不得對民間資本設置附加條件、歧視性條款和准入門檻。鼓勵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區重大經濟項目、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保障性住房等項目。鼓勵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制資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引導民間資本採取增資擴股、產權轉讓、合資等方式參與區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對符合國家、省、市、區產業導向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數字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點民營企業項目,採取“一企一策”的方式給予支持。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對列入“紅名單”的民營企業實施綠色通道等便利服務措施,對列入“黑名單”的民營企業依法予以限制。
B 鼓勵金融機構設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基金
針對民營企業反映突出的成本高、融資難等問題,《措施》提出,將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各項降稅減費以及政策措施。降低企業用電用氣成本,清理規範電網企業在輸配電價之外的收費項目。完善管道燃氣定價機制,加強城鎮管道燃氣價格的管理,切實降低城鎮燃氣輸配價格。降低工業用地成本,鼓勵民營工業企業用地長期租賃、租讓結合供應,工業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規定期限內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支持民營企業利用“三舊”改造等政策完善歷史用地手續,針對民營企業的不動產權證補辦需求,採取集中處理協調機制、簡化辦事流程等方式降低民營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同時,建立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貸款差別化管理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自身風險狀況和內控水平,適度提高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完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續貸政策,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基礎上,加強續貸產品的開發和推廣,簡化續貸辦理流程,支持正常經營的小微企業融資週轉“無縫對接”。
嚴禁通過“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方式變相增加企業負擔,嚴禁對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費用。推進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推動政府採購單位和產業鏈核心大企業確認賬款,降低小微企業融資門檻。進一步發揮大亞灣區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作用,設定基金的風險補償比例為50%。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協(商)會等設立中小微企業應急轉貸基金,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轉貸服務。
C 建立“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庫
《措施》提出,支持小微民營企業發展壯大。鼓勵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簡稱“個轉企”),設立“個轉企”專項資金,對成功實現“個轉企”的企業,能解決7名人員就業的,提供7名員工購買社保的憑證,區財政給予5萬元的扶助資金獎勵,並在3年內對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本級財政留成新增部分每年由區財政給予50%獎勵。
允許保留原字號和行業特點,對轉型後辦理土地、房屋、設備等所有權更名時,投資主體、經營場所、經營範圍不變的,免收交易手續費。大力支持小微企業上規模(簡稱“小升規”),以現有年主營業務收入100萬元~200萬元的小微工業企業為重點培育對象,建立“小升規”重點企業培育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區財政每年安排500萬元設立“小升規”專項資金,對現有小微企業首次轉型升級規模以上工業類企業、服務業類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8萬元、5萬元的扶助資金獎勵,並在3年內對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本級財政留成新增部分每年由區財政給予50%獎勵。
推動民營企業創新發展。支持民營骨幹企業承擔國家及省、市、區重大和重點科技攻關項目。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創建科技企業孵化器,培育一批省級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和創業基地。支持民營企業建設高水平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通過項目資助、事後補助、社會資本與政府合作等多種方式給予引導扶持或合作共建。
建立全區“專精特新”及單項(隱形)冠軍中小企業培育庫,各職能部門在技術創新、市場開拓、品牌建設、管理提升、融資服務等方面優先提供適需有效的精準服務。對新獲評國家級、省、市級“專精特新”“小巨人”“高成長”“單項冠軍”等稱號或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公共服務、技術服務、創業創新示範等企業(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同一企業相同項目獲得上述2個或以上榮譽稱號的,按最高獎勵級別對企業或項目進行一次性獎勵,不重複獎勵。
支持民營企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實施大亞灣區民營企業家培訓工程,每年組織不少於50名民營企業家開展“赴海外、入黨校、進名校”學習培訓,免費培訓不低於200人次民營骨幹企業管理人員,其中初創型企業家、創業“小老闆”和專精特新、“小升規”企業主佔比不低於80%。支持職業教育院校為民營企業開展定向招生,合作培養現代學徒。優化引才配套政策,支持企業引進和留住核心管理人員及關鍵技術骨幹。
採寫:南都記者 蔡雯 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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