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玩忽職守、監管不力 瀘州公開曝光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魏馮)為貫徹落實“脫貧攻堅紀律作風保障年”的要求,持續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整治,中共瀘州市紀委瀘州市監察委員會公開曝光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這是記者11月8日從瀘州市紀委監委獲悉的。

1.敘永縣後山鎮原黨委書記鄭紹懷受賄問題。2012年至2016年,鄭紹懷在擔任馬嶺鎮鎮長、後山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工程老闆在農村公路硬化、“小農水”工程項目的取得、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共計22萬元。鄭紹懷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8月,鄭紹懷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鄭紹懷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2.古藺縣水利站原副站長代永林、二郎水務管理站原站長邱春才和原工作人員扶燕翫忽職守問題。2013年,代永林、邱春才、扶燕在負責二郎鎮玉林村、華年村“五小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對施工方聶某等人提供的虛假工程驗收資料未認真審核,在工程收方記錄複核欄、工程資金撥付申請審批表上簽字同意,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102.53萬元。2017年4月,被騙取的資金已追回。2018年8月,代永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邱春才、扶燕受到開除公職處分。代永林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邱春才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扶燕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3.合江縣甘雨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李正財,副鎮長黃秦履行監管職責不力問題。2018年,李正財和黃秦在負責該鎮劍龍村“張家灣”至“茶林屋”通村公路建設過程中,不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致項目工期嚴重滯後,公路質量不合格,其中2公里存在31處“補丁”。2019年7月,李正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黃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問題公路已重新組織施工並通過驗收。

4.瀘縣毗盧鎮蓮花村黨總支書記李育和、村主任代奇惠履行監管職責不力問題。2015年、2016年,蓮花村進行危房改造期間,李育和、代奇惠不認真履行監管責任,導致村民蔡某、劉某等3人房屋出現地基裂縫、屋頂漏水等質量問題。二人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6月,李育和、代奇惠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質量問題已整改到位。

瀘州市紀委監委提醒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扶貧領域工程項目建設,強化自上而下的監管,切實把監管挺在前面,決不能只審批不管理、只撥款不監管、只管行業不管行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扶貧工程質量問題作為監督的重中之重,既要查“豆腐渣”工程背後的腐敗問題,又要查“豆腐渣”工程背後的監管不到位問題,防止工程質量問題啃食群眾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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