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被騙了1000元,發現不對勁狠狠心轉過去100萬,我的錢會更容易追回嗎?

晃晃在線


這是一種逆向思維。


如果被騙1000元去報警的話,警察可能就不會重視,會集中精力破解那些大案要案。

如果被騙走100萬元去報警的話,警察也肯定會更加重視,畢竟像這樣的大案要案可不多。如果長期不破解,也會形成社會不良影響。


從刑法角度講,不同的詐騙金額對應著不同的標準: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為“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數額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五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現在不少電信詐騙犯也在研究法律。以前一個女大學生,因被騙走了學費自殺。當時群情激奮,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被抓了。相應的案件主犯被判無期徒刑,另有幾人被判15~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無獨有偶的是,另外一個被騙走學費的大學生,反覆給騙子打電話、哭訴。騙子害怕出大問題,居然將一部分騙走的錢匯回來了。

所以,再匯上100萬確實更容易追回來,騙子也會害怕。可是,你有100萬嗎?如果你有100萬,你敢匯嗎?如果你敢匯,說明你真是個人才!


暖心人社


首先這是一個大膽且極端的做法,但是的確是個有用的方法!

記得在我大學的時候有個同學,他因為玩網遊然後聯繫網上的賣家買裝備,通過微信交易,總共轉了一千塊錢給別人,錢轉給別人後別人直接給拉黑了,後面報警了也去警局做了筆錄了,警察叫回來等結果,最後也不了了之。因為金額不大,而且沒有什麼線索,所以這種騙局一般最後都只能吃啞巴虧!



但是如果像你說的這種方法,被騙了一點錢後再給別人轉100萬,那麼別人估計會嚇的不輕,首先這個數額太大了,100萬對於普通的家庭來說是個相當大的數目了,所以別人可能會選擇大事化小,因為本身就沒騙你多少錢,你這一鬧,警察一立案就是一個大額詐騙犯罪了,他可能會把錢都轉還給你,這樣把事情解決。




還有一種結果就是對方會選擇把錢收了,因為這麼大一筆錢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個相當大的誘惑,普通人打工上班多長時間才能掙這麼多錢,所以對方願意冒險去搏一搏,那麼這種情況就要看你留下的證據線索夠不夠多,能不能幫助警察快速破案,追回騙款,就算被追回估計也被別人花了不少了,所以還是不划算。

更何況我都有一百萬了,我還在乎那一百塊錢!!!


宣墨


不會。

我還真的遇到過一件類似的事,不過金額沒那麼大。大概是5月份的事,那時候公司辦公室來了一個新人,做了一週就被辭退了。他離職兩天後公司的司機跑來辦公室問,他怎麼這幾天沒來。後來才知道那個新員工一共陸陸續續從他們那兒以借的名義騙了1400左右。(所有人都聯繫不上那個新員工)當時他們問可不可以報警,我就說當然可以,不過詐騙金額3000以上才能立案,其中有個人就說,那要不我現在想辦法給他再轉1600過去,就到立案金額了吧!應該就能很快追回來了吧!當時真的被這種清奇的腦回路驚訝了。不過還好,後來通過公司協商,他們的錢終於還是早回來了!

我奉勸那些有這種想法的人啊,如果真的遇到詐騙了,及時止損是最重要的。同時也要第一時間報警,順便保存所有的證據,提供給警方,為他們破案爭取更多的機會!


心靈毒毒毒雞湯


無腦問,我來講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有幾個父輩桃園三結義,他們的孩子們長大了。對他們也很尊敬,其中有個侄輩做生意失敗,這個生意失敗他人不知曉,他向其中一個伯伯借錢,並允諾給利息,借完錢沒多久,就去了外國,伯伯很是震驚,打聽到他去的國家,就追過去了,看到這侄子,在天橋下棲身,很是不忍,就留了一些錢給他們,然後和在這個國家的親戚聯繫,他的想法是。這個侄子很有經營頭腦,現在因為特別的原因失敗。但是隻要給他資本,他能東山再起。賺錢了。就能還他的錢了,所以,就讓親戚開了家店,請侄子當經理,結果,首次帶著錢回中國進貨,就以次充好,發了一堆次品過去。人也沒有回去,最終又是農夫與蛇重演,傷害更大!


用戶6002802789363


有這麼個故事,有人到派出所報案,說被騙了1000元,警察以數額較小,不予立案,於是他當著警察的面再給騙子轉了10萬,警察這才開始立案調查此事,最後將結果不得而知。這個問題確實挺有意思,也許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為什麼警察會這麼做,為什麼報案人還要繼續打錢給騙子?是不是還有一個故事你也聽說過:我往遠處扔一個硬幣,找不到了,那我會不會“情景再現”一次,儘量在原來的位置,相同的拋置方式和力度再拋一次,想縮小尋找範圍,結果兩攻硬幣都不見了。

面對騙錢後該不該繼續給騙子打錢的問題,各個說的都有道理,警察辦案也是要成本的,特別是社區民警,每天接待處理雞毛蒜皮的事情不斷,對於一些事情確實處理不過來,要體量民警同志的辛苦。同時,對於偵查這些案件,也需要樣本數量的積累,這樣才有助於摸清詐分子的行騙規律,有利於破案。所以說直接打錢給騙子也是不理智的,可以先報案,讓警察備個案,說不定又為某一重大詐騙團伙的偵破提供了重要線索呢。


勤愚


  • 這個挺滑稽的。找幾個比喻來形容
  • 好比走到野外遭遇老虎,被咬掉一個手指頭,心理懷恨,不但不逃跑,非要跟老虎較勁,決定整個人都給老虎吃掉,想要撐死老虎。
  • 好比走到路上,一不小心被車剮蹭了一下,心頭怒火燃起,要找對方麻煩,把整隻腿放在對方車輪下,咔嚓一聲分離了。
  • 以44元的價格買入樂視100股,虧了,以30元價格再買,以20元價格又買,以10元價格一怒之下全家當買入,最後,跌到1.69元關門了。
  • 以上三件事,誰倒黴呢?老虎沒有撐死或者被撐死了,好像也沒意義,咔嚓分離一條大腿,對方也不會輸掉兩個大腿。如果買樂視網100股或者1000股虧了,認賠離開,影響是非常有限的。
  • 那被騙了1000元后,又轉100萬給對方,估計是與上面的例子差不多,100萬追不回去!或者!對方與你一樣,覺得100萬是撿到的,全部拿去買彩票,結果全不中,100萬去的無影無蹤,即使找到他了,那又怎樣?當然,還有運氣好的時候,他買100萬彩票,結果中了2500萬,是10萬個250,10萬個250啊,最後法院判定中獎屬於你,必須說:恭喜發財。


西格瑪的化學


法潤金沙簡要回答!

被騙向騙子轉款1000元,在不能確定騙子是否還詐騙了他人財物的情形下,因你被騙的財物僅1000元錢,從目前全國各省區市關於詐騙犯罪的立案標準看,應當均未達到詐騙罪的立案標準,不能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但你畢竟被詐騙了1000元錢,符合治安案件的受案條件,若你因此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公安機關自已發現了你被騙的,均會嚴格按照治安案件的辦理程序受案辦理,積極查找違法嫌疑人,幫你追贓挽損的。至於能否查獲嫌疑人和能否追回損失,則誰也不能打包票。就算是刑事案件,同樣也不能保證每一件案子都能偵破,對侵財類的案子,就算破了案也不能保證每件案子都能追回損失。因此,在這個問題上,賭氣沒有用,罵娘也沒有用,全世界都沒那個國家敢說所有的案件都能破,都能幫被害人挽回損失!因為警察也畢竟只是人,不是神仙,只能盡力而為。所以被騙了不要動不動就去怪別人,先怪自己,吸取教訓,以後才能少受騙或不受騙。



因該題題目中未提及被騙的具體方式和手法,故答者便也不能就追回損失的難易程度作出可能的推測。當然若是涉電信網絡等詐騙,嫌疑人同時詐騙多人,涉嫌犯罪,還可能搭一趟線索多更易破案的“便車"。雖如此,但答者卻對你賭氣明知他人在騙你,你卻“任性"再打100萬給對方的做法和自以為這樣就更容易追回損失的想法深表痛心和同情。一般正常人是不會這樣想的!明知火坑還往裡跳?且不說因你再打100萬後能否更容易追回你那1000元的損失的問題,你再打100萬給對方從法律性質上算什麼?你被詐騙了嗎?你沒有被騙,你是識穿了他人騙局後主動打錢給對方的,嚴格說你這是贈予或拋棄你的財產。如此一來,你贈送了對方100萬,對追回你那1000元有幫助嗎?呵呵,其他就不用多說了!

以上簡要回答,歡迎條友點評!法潤金沙嚴肅、理性分析解答法律問題,歡迎關注交流!


法潤金沙


這真是一個絕妙的主意。

第一,騙子很可能被你的智商打動。主動退回騙款。

第二,警察會為你主動為他們提供辦案機會而打動,全力破案。

第三,媒體會因為你這種聰明睿智的群眾喝彩,贏得更高的關注度,讓騙子無處容身。


相信如果人人都這麼聰明的話,騙子一定會不那麼猖獗。何必騙那麼多錢呢,10塊8塊就行,反正有人嫌少,還會繼續“投資”。


不過,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因為人家只騙了你1000元,是你主動匯去的100萬呢。這100萬算是詐騙嗎?

還真的不好說,解釋成贈予也可以,解釋成借貸也可以,因為確實沒有證據呢。

賠了夫人又折兵是不是就倒了血黴了。


提醒一點:如果你覺得立了案就能破案,不妨積極踴躍嘗試一下。否則,在如今這種破案率的現狀下,還是別給警察叔叔添堵的好。


(家族財富密碼:金鐮刀)


家族財富密碼


單純從公安機關對詐騙類案件的處理角度分析,金額1000元的受重視程度大大低於100萬元,所以,你轉100萬元過去,確實是被騙的,我認為公安機關必然會非常重視,採取刑事立案方式,開啟調查程序打擊犯罪,同時幫助到你。 不過,客觀事實是你在被騙了1000元以後,自己已經知道是欺騙,繼續給對方匯100萬元,這個行為在法律性質上,應該被認定為詐騙犯罪分子的詐騙未遂,因為你已經知道自己被騙了。最終定罪量刑的時候,犯罪分子的量刑會明顯輕於真的被詐騙100萬元的情況。 好在,你提出的是一個如果,我們也給予在假設前提下的回答。真的發生了被騙1000元,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肯定會有記錄,詐騙分子不止向你實施,也會對其他受害人實施,公安機關發現線索指向一處後,也同樣會重視,啟動刑事偵查程序的。千萬不要真的轉100萬元過去~


律師王凱


被騙者要不要考慮100萬的運行成本?一是風險成本;二是利息成本;三是“沉沒成本”。能夠隨意調撥100萬資金的人士,絕非等閒之輩,不至於傻到以大博小的程度,去做虧本生意。具體分析如下:

一、是風險成本;用100萬資金作為籌碼,去追討1000元被騙款;在根本不瞭解對方背景下的情況下,存在很大的資金風險,可能後續的100萬資金被跟著被騙。

二、利息成本;使用100萬資金去追討1000元被騙款,按照年化收益4.5%計算;每天的利息就要123.29元。如果使用時間是10天,利息就超過1000元,何況還有資金進出的調撥時間差。

三、“沉沒成本”。每個成功人士,都有一些無法收回的“壞賬”;由於追討這些“壞賬”,需要牽扯很多精力,所以很多企業寧可將其作為“沉沒成本”計入“壞賬”。

其實,生活中的騙子都不是聰明之輩,其騙術往往很“低級”,偏偏能夠成為是因為有些“老實人”,過於貪婪所以上當受騙。也就是說,騙子盯住下手的往往是弱勢群體,欺軟怕硬吧?騙子敢去詐騙馬雲爸爸嗎?還不是雞蛋碰石頭!

奔馳車維權女子,大鬧4S店,雖然有理有節;但最後還是搞不過背景強大的奔馳集團。即使發生大款被騙事件,他們也有的是辦法令騙子乖乖還錢。其方法各有巧妙,而且還能從中獲利。

所以坊間有俗語:窮不和富鬥,民不和官鬥。

插圖選自網絡,侵權必刪。順祝工作愉快身體健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