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惨不忍睹的腰斩酷刑,一般会用在什么人身上?

别酒流年


腰斩:是自周朝便出现的,封建皇权社会中一种极为残酷,用重斧将人从腰部斩成两段的刑罚手段。在秦汉时期,腰斩属于“俱五刑”的步骤之一。腰斩作为刑罚手段,自周朝开始出现,直到清朝雍正年间才被废黜,共计存在了两千多年的漫长历史。


腰斩之所以在清朝雍正年间被废黜,是因为腰间太过残酷,有碍于清朝以“仁孝”治理天下的统治理念,但腰斩在周朝被发明使用的原因却正是为了替代更为残酷的刑罚手段。

周朝之前的殷商时期,刑罚主要以烧、烤、蒸、煮等残酷的原始手段施于犯人之身,把犯人剁成肉酱、将犯人制成肉饼甚至将犯人贴在烧红的金属外壳上活活烫死,还有更甚者,将犯人直接煮成肉汤等等。如此残酷、泯灭人性的刑罚在进入周朝,人类逐步走向封建文明的同时,也被逐步取缔,刑罚中对于死刑的执行也逐渐被“三大型”取代,即车裂、斩、砍。斩,即为腰斩。

相比较于“烹饪”方式的死刑,腰斩似乎又向文明刑罚前进了一步,但其依然是残酷的刑罚手段之一。如此残酷的死刑手段会用在何种犯人之身?这个在历史文献中能够找到答案。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了战国时期,对于腰斩刑罚的界定: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

在战国时期,施行了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并对犯罪行为施行“连坐”的惩罚方式,而对于明知“什伍”单位内有罪行而不告发者,施以腰斩之刑。

秦二世二年七月,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因为被迫承认谋反罪行而被腰斩于首都咸阳的事例又说明:秦朝时期,对于谋反大罪会被处以腰斩罪行。

《晋书·石季龙载记上》记载:

“季龙志在穷兵,以其国内少马,乃禁蓄私马,匿者腰斩。”

由此可见看出,在晋代,甚至连“私自养马”这样的罪名也会被处以腰斩重型。

而《朱元璋传》中甚至对于“文字狱”的犯人也会处以腰斩。清朝时期,对于腰斩的使用多用于影响皇权稳固、挑战皇帝权威的重要犯罪行为。清雍正年间,对贪官贪腐罪行深为痛恨的雍正皇帝对于贪官也对处以腰斩。但历史上最后一个被腰斩的人物——河南学政俞鸿图,却因为自己小妾的贪念而被冤杀。

所以,腰斩作为改良后较为“文明”的死刑方式在早期并没有因为特定罪行而施行的明确规定,但随着封建社会制度的逐步发展,腰斩这种酷刑往往用以威胁皇权稳定、挑战皇帝权威或者严重贪腐官员之身。


正说清代十二朝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将犯人放在砧板上,刽子手用铡刀将人从腰部斩为两截,是古代刑罚中最残忍的一种,被腰斩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触及皇权的人:要么乱臣贼子,意图谋反;要么忤逆龙颜,大逆不道。或者是皇帝有不得不杀的理由。下面我们来说一下腰斩一般用在那些人身上:

腰斩

腰斩,就是将犯人用器械拦腰斩断,手段异常残忍,在最开始的时候,是用一把重斧直接行刑。后来由于重斧太笨拙,而且非常不锋利,斩下去会拖泥带水,于是慢慢演变成用锋利的大刀作为腰斩刑具,通常会把行刑的人放在一个砧板上,用锋利的大刀拦腰砍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手足异处“。

那么都有那些人被施行腰斩呢?

晁错

汉景帝时期,皇帝刘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削减藩王权利,正在准备削藩,而这时,晁错恰逢其时的进献了”削藩策“:

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

刘启听闻后,非常高兴,于是下令削藩集权,而西汉藩王很多,一听说皇帝要削藩,立即发难,于是众藩王联合,推举吴王刘濞为首的诸王打着“诛晁错,清君侧”的名义,发兵长安。名义上是发兵勤王,清君侧。

汉景帝刘启一看大事不好,为了保住自己的王位,安抚各藩王,下令腰斩晁错,意在给藩王表示,全都是晁错的锅,我是被他迷惑了,于是可怜的晁错便被推上了腰斩台的砧板上,眼看着自己肢体分离,血竭而死。

方孝孺

又是一个削藩靖难的例子,朱允炆即位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武装势力,但是由于朱允炆刚继位不久,兵权不牢,朱棣起兵靖难时竟然无军可打,于是朱棣消灭了朱允炆,登上帝位,这时众大臣纷纷归降,但是唯有一个人不降,不仅不降,还对朱棣破口大骂,这个人就是方孝孺。

朱棣本来怜惜他的才能,不想杀他,于是苦口婆心的劝他。但方孝孺不仅不从,反而在朝堂上披麻戴孝的骂朱棣无耻。这下子激怒了朱棣,于是下令腰斩方孝孺,而且诛灭方孝孺的九族。

方孝孺在被腰斩后,还没有立刻死亡,反而还凭借着坚强的意志蘸着自己的鲜血,接连写了12个半“篡”字。其痛苦的程度,可谓惨烈无比。

腰斩刑罚太过于残忍,但是却一直被封建帝王当做加强自己统治集权的最有效最能震慑人心的工具存在着,一直到清朝雍正年间才将其废除禁止。


丫丫说史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由于君主专制的原因,吏法十分严酷,一旦犯法,下场必然十分悲惨,尤其是在清朝,严刑峻法已经发展到了顶峰,比如令人谈之色变的“满清十大酷刑”,而“腰斩”就属于当中的一类。

腰斩:指行刑人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斩成两段。



这种刑罚十分残酷,最早出现在周代,直至清朝雍正时期才被废除,历时近三千年。

《周礼 秋官》记载:“斩以斧钺,若今要斩也。”《史记 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

腰斩作为一种酷刑,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享用”的。譬如一些鸡鸣狗盗之辈,他们犯法一般都是下狱,最多也就是落得秋后处斩的下场。而能够被处以腰斩这一极刑的人,往往是乱臣贼子、犯上作逆、祸国殃民之辈,或者是在政治斗争中失败的大人物,对这些人使用“腰斩”,往往能够起到震慑作用,警告世人百官,不得有觊觎皇权的邪念。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的确也有不少人被处以腰斩极刑。

中国封建历史上第一位丞相:李斯,为秦始皇统一天下立下了汗马功劳,可谓是位极人臣。但最终在于赵高的政治斗争中失败,身具五刑,被腰斩于市。


西汉初期的晁错,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统治,向汉景帝提出了“削藩”政策,但该政策触碰了各藩王的核心利益,最终各诸侯以“清君侧”的旗号反抗中央,导致了“七国之乱”,而晁错最终成为了政治牺牲品被腰斩。


旧时楼台月


照例,先了解一下什么叫做腰斩。其实古代这种刑罚的起源非常的远古,在殷商的时代,那阵儿的人还有很多原始社会的习惯,比如说在战争中获得战俘之后,第一大功用就是把战俘给当做食物吃了,所以很多生僻的古文字正是形容这些行为的,比如醢(这个就是把人剁成肉酱的意思)名之后随着文明的进化,到了周代之时,不在吃人肉大餐了,对于犯罪者和十恶不赦者,有了专门的刑罚,大体有车裂、斩和杀,这个里面的斩便是题主所说的腰斩。也就是将犯人从腰部斩为两截。

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享用”这个残酷的刑罚呢?咱们举个栗子。


秦国时代的李斯,大家都是知道的,他曾经担任过大秦国的丞相,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然鹅,一个叫做赵高的小人发动了政变,设计把公子扶苏搞死,之后把胡亥推上了王位,下一步便是构陷李斯,自己独掌大权,为此各种叛国等罪名都推到了李斯的头上,他被下令腰斩于首都咸阳。


第二个人,方孝孺。他是大明王朝的大臣,在建文朝忠心辅佐朱允炆,朱棣领导的靖难之役发生后,他被朱棣抓住打入了死牢,但朱棣并没有着急杀他,只要他投降便可以免死,没想到方孝孺是一个有理想不怕死的汉子,他不但誓死不从,还痛骂朱棣,朱棣一怒之下把他九族+学生,凑成了十族全部杀死,而方孝孺当时就被执行了腰斩,据野史记载,腰斩后的方孝孺并没有马上死,他双手撑着残缺的身子在地上写下了12个篡(篡权)字才死去。


后来一直到了清代雍正朝,雍正皇帝觉得这个刑法是在太残忍了,下了一道圣旨废除了这一刑罚,至此这个残酷的腰斩在历史上终于消失了。


老猪的碎碎念


  鲁迅说过:中国人是最能研究人体的民族,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膝盖能弯,发明了下跪,屁股多肉,发明了打板子。但是也有非常坚韧气节的,比如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李白不愿摧眉折腰事权贵等,所以封建统治者们为了折掉这些人的腰骨,就发明了“腰斩”酷刑,来教化统治的百姓。

  

  周朝死刑有三种,车裂、杀是砍头、斩是腰斩。

  腰斩出现于周朝,以前是用青铜斧来行刑的,后来铁器普及后,才开始使用刀来行刑,这可是个技术活儿,要求刽子手一刀下去就能砍断,如果不能砍断,场面会十分尴尬,更有损刽子手的职业操守。后来随前技术进步,铡刀的出现就解决了技术性的问题,把人塞进去,刀起人截成两段。

  

  铡刀的出现使腰斩技术要求大大降低

  腰斩行刑时,犯人是要脱光衣服的,这样方便看准腰的位置,因为人的器官主要在上半身,所以被腰斩后的人神志还会清醒,可以活几分钟才断气,如果有人打点刽子手,那在行刑的时候从上面动刀,可以使犯人死的快点。但是如果想让犯人多受点罪,会把被腰斩的犯人上半身放在铺满桐油的木板上,使身上血不会流出来,这样可以使犯人延续3个时辰,长达5个小时之久。

  

  位于南京的方孝儒墓

  历史上被腰斩的名人不在少数,比如秦朝的丞相李斯就是被宦官赵高陷害,被腰斩于市;明成祖朱棣将号称天下第一大儒方孝孺腰斩并诛了十族;历史记载最后一位被腰斩的人叫俞鸿图,他是雍正年间的地方学政,由于他老婆和仆人串通科举舞弊被发现,俞鸿图被顶了锅拉到刑场被腰斩,由于俞鸿图是哑巴吃黄连,死状惨烈,事后连性格暴戾的雍正都会了恻隐之心,于是下令封刀,禁止了腰斩


映日荷花别样粉


古代的腰斩的残酷度仅次于剥皮和凌迟,这一酷刑被写入律法的朝代并不多,因此每朝的使用对象略有不同,但基本都是用在反抗朝廷或谋逆之人身上。从历史记载来看,腰斩之刑被滥用的情况很多。

我们平时常把“斩杀”作为一个词来用,实际上“斩”和“杀”是有很大区别的。其中的“斩”就是我们说的腰斩,而“杀”就是后来的斩首。斩、杀再加上车裂,就构成了商朝之后主要的三种死刑。

春秋战国时期,腰斩是主要的处死人的手段,而被处死的对象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如春秋时陈国的泄治、随国的季粱、楚国的蝑等三人,都是因为进谏惹怒君主而被腰斩。当时文献中记载的“手足异处”就是腰斩。

还有记载,在鲁定公十年,齐鲁两国君主会盟,期间有倡优和侏儒表演,孔子当时认为与礼不合,两人最终也被腰斩。由此可知,腰斩在当时并没有什么律法规定,基本上只要是确定犯了死罪都可使用。

秦国的律法比较严苛,有一条叫做连坐,就是一人犯罪全家遭殃,有时连邻居都避免不了。在商鞅变法期间,只要是被认定为犯罪,基本上都使用腰斩之刑,而且往往是采用连坐的形式。

秦朝末年,李斯父子遭到赵高陷害,不仅李斯父子遭到逮捕,他们的门客和族人也全部被论罪。最终李斯被判谋反罪,受五刑之后,被腰斩于咸阳。这一时期的腰斩就处于滥用阶段,上至王公大臣,下至黎民百姓。

汉代之后,对腰斩刑罚都有严格的规定。汉代的律法规定,对反抗朝廷、被判封建礼教的人要实行腰斩。也就是谋反或犯上作乱者,都要被腰斩处死。汉武帝时期的乐通侯栾大,就因方术不灵涉嫌欺君,而被腰斩。

还有丞相司直田仁,因纵容太子刘据逃走,而被判处腰斩。汉武帝侄子刘屈氂,暗中勾结李广利欲立刘髆为太子,其夫人被密告诅咒汉武帝,刘屈氂终被腰斩。再有汉昭帝始元五年,算卦先生成方遂冒充为太子刘据,被腰斩于市。

汉代以后,律法中很难找到腰斩,仅有北魏继承了此刑罚。北魏谋臣崔浩制定律法,规定大逆不道者要被腰斩,而且要诛同族。其它的朝代虽没有明文规定腰斩,但在实际操作中腰斩经常被使用。

比如唐代,律法中并没有腰斩之刑,但经常有人被腰斩处死。唐太宗时期的代州都督刘兰,就被以谋反罪而腰斩。唐文宗时期,在甘露事变中,大臣李训、王涯等人就被宦官头目仇士良腰斩,且头颅被示众。

到了五代时期,腰斩依然被滥用。后汉大将史弘肇因天空出现异象,而将观看的人全部处以腰斩。唐至五代末,腰斩基本都被强权者用来报复异己。而特殊情况下的史弘肇是要用腰斩来安定人心,这在乱世也算正常。

而到了太平盛世的宋代,对犯了罪的大臣也会使用腰斩酷刑。宋太宗时期的殿直宫霍琼就因大肆敛财而被腰斩,还有宋神宗时期的武进士郝士轩和宋高宗时的宋齐谕都被腰斩处死。辽朝也使用过腰斩的酷刑。

到了明代,腰斩的酷刑一度死灰复燃,成了典型的法外刑。明初的文学家高启,曾给苏州知府魏观的新宅提过“龙蟠虎踞”四字,而魏观的府邸是在张士诚宫址改修的,两人双双获罪,而高启则被腰斩。

到了清代,文献记载中没有出现腰斩的事例,但腰斩并没有绝迹江湖,民间和近代也是出现过的。雍正废止腰斩的说法一度甚嚣尘上,传说雍正对俞鸿图实行腰斩,俞被斩后用血写下七个“惨”字才死去,雍正听后觉得残忍,遂废除这一刑罚。

这个说法并不准确,《清史稿》等正史记载,俞鸿图是因受贿营私而被诛杀,当时判处的是斩立决而非腰斩,而且正史中也没有雍正废除腰斩酷刑的记载。

综上,腰斩之刑用在何人身上,没有固定的说法。除了有律法规定的朝代外,其它的朝代都处于滥用阶段,只要是被认为犯了法的,都可以用到腰斩。有时甚至无关罪行的大小,腰斩就像后来的杀头一样随意使用。


野史也是史


我是水煮汗青,我来回答。

关于腰斩这种酷刑,最早将其记录于“官方刑法”的人是商秧,“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意思就是“知情不报”者将会被腰斩。

现在大家普遍认为李斯是历史上第一个被腰斩的人,然而李斯的罪名是谋反,而非“知情不报”。

李斯是《大秦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秦朝大部分的酷刑都出自他手。最后他的结局也是死于自己制订的这些刑罚中:李斯被判处“五刑”(即:黥、劓、斩左右趾、断舌、腰斩),还被诛了三族!

可怜的李斯,被脸上刻了字,刮去了鼻子,斩掉了左右脚趾,刮掉了舌头,最后腰斩的时候,因为要诛三族,所以一起被行刑的还有他的儿子。刑场之上,他想起以前领着孩子们,带着猎狗一起追逐野兔的日子。

李斯悔恨交加的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李斯冤也好,苦也罢,所有的一切都将随着那口铡刀落下而终结!

李斯之后,历史上也有不少被腰斩的人。比如兆错、栾大、辩机等,其中最有意思的就是西汉丞相张苍,当初跟随刘邦一起打天下的时候,因为违反了军令要被腰斩,结果在行刑的时候,刽子手扒掉他的衣服,监斩官王陵看到张苍身材高大,皮肤白里透红,觉得被斩了可惜,便向刘邦求情。张苍因此而逃过一劫,后被封为丞。

最后被腰斩的人

历史上最后被腰斩的人叫俞鸿图,因纳贿营私而被判处腰斩之刑。

腰斩行刑历来有一个潜规则,就是向刽子手行贿,如果有给钱的,刽子手在下刀的时候会往身体上半部分铡,这样犯人就会死的快一点;如果没有给钱的,则往身体下半部分铡,这样犯人就死的慢,如果在砧板上涂上桐油,还可以达到止血效果,铡完后最长还可以活二三个时辰,这是相当痛苦的。

俞鸿图并不了解这些潜规则,所以他行刑的时候没有给刽子手钱,结果可想而知。铡刀落下,俞鸿图在地上痛苦打滚,他用手指蘸上自己的血,连续在地上写了七个“惨”字。雍正皇帝听到这件事后觉得这种刑罚过于残忍,于是将腰斩废除。

结束语

从秦朝的李斯至清朝的俞鸿图,腰斩这种刑罚执行了一千多年,其间被腰斩的人也是各种罪名都有,并非商秧制定的“不告奸者”才会被腰斩。

比如李斯的谋反、张苍的违反军令、俞鸿图的纳贿营私等,这些罪都可以被执行腰斩。

因此我觉得,腰斩应该是作为一种死刑的手段,适用于哪种罪名完全是皇帝说了算,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刑法也没有明确规定。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


水煮汗青


腰斩是个十分残忍的刑罚,一般这种刑罚,都是用在犯了十恶不赦罪的暴徒身上的。

不过古代的时候,掌权的人有的时候很任性,他们会根据自己的心情的好坏,决定动用还是不动用这个腰斩的刑罚的。

有的人甚至没有任何过错,又或者立有大功的,也可能被用腰斩之刑。

大家都知道秦朝有个皇帝秦二世胡亥,因为他的皇位是杀了哥哥公子扶苏而得来的。

所以,在他当了皇帝之后,他怕兄弟姐妹,也会这样把他给杀了。

为了不至于出现这个情况,秦二世就命令,自己的所有兄弟姐妹,聚集在一起。然后把他们给腰斩了。

正是因为秦二世的兄弟姐妹全部都被杀了。所以,到了陈胜吴广起义的时候,才没有一个人,为秦二世出谋划策的。

那时候大部分官员看到奸臣赵高当道,二世昏庸,就选择了离开秦王朝,投敌去了。

你说这样的秦二世岂能不亡国?

你看秦二世的兄弟姐妹是不是很无辜,就是因为他们是秦始皇的儿女,在胡亥当了皇帝之后,他们就要受腰斩之刑。

他们有错吗?他们甚至连为什么要死,都不知道,但是,最终确实被腰斩的。你所皇帝杀人是不是很任性。

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个人叫晁错,晁错本来是汉景帝朝的高官,还是汉景帝的老师,他十分的受汉景帝的重用。

为了稳固汉景帝家的江山,晁错提议汉景帝削藩,汉景帝觉得晁错是个人才,这正是他想做的事。

所以,他们就开始削藩了。

但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因为削藩,汉景帝朝爆发了自汉朝以来,规模最大的起义。吴楚七国之乱。

汉景帝一看削藩不成,竟然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而且吴楚七国起兵的缘由是,要讨伐诛杀逆臣晁错。

汉景帝觉得人家没说杀自己,还挺够意思。既然你们要杀晁错,那你们就不要来了,我替你们杀了吧。

就这样晁错在家里,还穿着朝服呢,他就被汉景帝派来的人,拉到集市上给腰斩了。本来晁错临死前,还想着是去给汉景帝出谋划策去呢?

没想到是去黄泉路。但是,汉景帝杀了晁错之后,吴楚七国仍然不退兵,这时候的汉景帝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虽然他很害怕,但是,还算他应对有方,他启用了名将周亚夫,最终是周亚夫把吴楚七国之乱给平叛了的。

你看如此忠心的晁错,是不是死的也很冤枉呀。

所以说在古代受腰斩之刑的人,是没有什么定数的,就看最高统治者高兴不高兴了,高兴了可以犯了死罪也可以赦免,不高兴没有过错也可杀。就是如此的任性。


史学达人


大家好,我是一命。

腰斩,是极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之一,从罪犯腰部将罪犯切成两段(或两段以上)的刑罚,其目的是延长罪犯死亡的时间,增加其痛苦(因人体主要器官位于上半身,故腰斩后至死亡尚有一段时间)。一般来说,受刑人最终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腰斩自周代出现知道清雍正才废止。

一般被施此刑罚的人都犯有谋反、大逆、危害皇室社稷、弑父母等重罪的人。

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十二日河南学政俞鸿图被判处腰斩,是中国最后一位处以腰斩的政府官员,监斩人是邹士恒。俞鸿图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连续写了七个“惨”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

另外中国古代受腰斩刑罚的人还有:

李斯(秦)

秦统一天下后,李斯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等议定尊秦王政称号为皇帝。李斯主张郡县制,反对分封制;又主张焚毁民间所收藏诸子百家之书。李斯还参与了秦朝诸多制度建设,对后世影响深远。秦始皇死后,李斯为保身,与赵高陷害秦始皇长子公子扶苏,立秦始皇幼子胡亥为皇帝,后被赵高所害,诛灭三族。

晁错(汉)

晁错应该是死的最冤枉的了,吴王刘濞会七国,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起兵叛乱。而晁错对此变局,竟则拿不出任何有效建议,甚至向汉景帝提议御驾亲征,而自己坐镇长安的建议。结果汉景帝听信袁盎等的建议,将晁错处死,希望平息叛乱,但是七国并不退兵,最终汉朝廷不得不出兵才平息叛乱。晁错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刑场立即腰斩。另外晁错的家人,也全部被斩首。

公孙敖(汉)

太始元年(前96年)春正月,因其妻涉巫蛊案,公孙敖腰斩处死,全家被杀。

刘屈牦(汉)

宦官郭穰向汉武帝打小报告,说“丞相夫人祝诅上及与贰师共祷祠,欲令昌邑王为帝。”武帝大怒,将屈牦缚置厨车,腰斩于东市,妻子枭首华阳街。李广利一家也被株连。

任安(汉)

征和二年(前91年),江充诬陷太子刘据作巫蛊。太子杀江充,和丞相刘屈牦在长安城中作战。当时任安担任北军使者。放纵太子矫命发兵,太子失败后,任安以坐观成败之罪,被汉武帝腰斩。

杨恽(汉)

杨恽廉洁无私,却好告发人短,招致人怨。不久,有人密告杨恽骄奢。汉宣帝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判处以腰斩。其妻子流放到酒泉郡。

虞放(汉)

于“党锢之祸”被陷害。

霍禹(汉)

霍禹、霍云、霍山等人打算发动兵变,计划杀害丞相魏相、平恩侯许广汉,罢黜汉宣帝。前66年七月,事情败露,霍云、霍山自杀,霍禹被腰斩,霍家一族遭到满门抄斩,皇后霍成君被废。

夏侯玄(魏)

因反对司马师,被灭族。

辩机(唐)

辩机与高阳公主有私情而被唐太宗腰斩。

王涯(唐)

于“甘露之变”被杀。

舒元舆(唐)

于“甘露之变”被杀。




一命


腰斩,是古代的一种刑罚,谈起它大家总会不寒而栗,因为这种刑罚过于残酷,有的人宁肯自己被斩首也不愿以腰斩来结束自己的生命,甚至上下打点要求将腰斩改为其他能够走的体面的刑罚。

腰斩和它的由来

腰斩,顾名思义,以腰部为界限将身体斩开,从而结束一个人的生命。

大家都知道,重要的身体器官比如心脏、肺、肝脏等等都在人的上半身,也就是胸腔内。而腰斩之后,由于内脏与大脑还保持着联系,所以人并不会马上死亡,甚至能够清楚地感受到受刑后的痛苦,直到失血过多而丧命。而且人的腰部相对来说粗而厚实,不容易被一次性斩开,要承受好几刀,这就增加了受刑者的痛苦。

腰斩最早能够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

在那个茹毛饮血的时代,人们最关注的就是如何解决自己的温饱,而对于他人尤其是其他部族人的生死并不关心。我们看一些原始社会的纪录片,部族之间的战争就是建立在人们的痛苦之上的,那些被抓住的异族人面对的就是残酷的折磨,腰斩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流传下来的。

到了西周时期,腰斩成为了一种主流刑罚。这种将人的身体分离并且让犯人痛苦挣扎的刑罚更是能满足当时统治者的占有欲:整个天下都是他的,无论生杀予夺。


一直到清朝废除腰斩的几千年里,受它折磨的人数不胜数,下面我就总结整理了一下这几类人。

政治犯

政治犯是最容易被处以腰斩的一类人,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李斯、晁错和方孝孺。

  • 李斯身为秦国丞相,是泱泱大国的行政者,在秦始皇时期辅助政治改革,取得了不小的成效。可是当秦始皇去世后,秦二世不顾民间疾苦,贪图享乐,李斯等前朝老臣上书劝说却被以谋反的罪名抓捕,最终被处以腰斩。
  • 晁错是汉景帝时期的御史大夫,负责百官的监察。在西汉初期,大肆分封诸侯国,形成了"干弱枝强"的局面,晁错为了加强中央的集权效果,上书《削藩策》,准备与汉景帝一起铁腕削藩。削藩刚刚开始,就引起了各地诸侯的激烈反抗,吴、楚、赵、济南、淄川、胶西、胶东七地的诸侯起兵反叛。为了安抚叛乱的诸侯,汉景帝只能惩处晁错,在长安东市将他腰斩。
  • 方孝孺算是建文帝的老师,每有政事都向他咨询,可以说十分信赖他。后来朱棣起兵造反,手下将他抓住,朱棣原本想收方孝孺为己用,可他宁死不从,还把朱棣羞辱了一番。就这样,方孝孺在政治斗争中成为了牺牲品,在南京聚宝门被腰斩。

欺君之罪

这里所说的欺君之罪并不是那些政治上的犯人,而是单纯地欺骗君主,最终被腰斩以皇帝解心头之恨,其中就有栾大和辩机。


  • 栾大长相俊美,擅长奸诈之计,为了取得汉武帝的信任,他谎称自己会通仙之术,能够帮助汉武帝成仙。汉武帝听说后十分高兴,立即给予高官厚禄,还把自己的公主许配给他。可是时间久了,栾大的通仙之术并灭有什么效果,就遭到汉武帝的猜疑,于是派人跟踪栾大,发现他果然是个骗子,气愤不已的汉武帝赐栾大腰斩,以泄心头只恨。

  • 辩机是长安一座寺庙的和尚。唐太宗的女儿高阳公主因与丈夫不合,遂到寺中礼佛,正巧碰到了辩机,两人一见钟情,之后的日子里经常在寺中私会。后来高阳公主送给他的金宝神枕被盗,于是上报官府,没成想两人私通的事被查了出来。唐太宗得知后为了保全皇室的脸面,便赐死了辩机。这可真是稀里糊涂把自己送进了死胡同。

贪污受贿

这个因为贪污受贿而被腰斩的就是雍正时期的河南学政俞鸿图,说来也是真的冤枉。

河南的举人考试即将开始时,他的一个小妾收取了考生的贿赂,将题目泄露给了他。俞鸿图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却闹得沸沸扬扬,甚至惊动了京城。原来他的小妾把材料直接贴在了俞鸿图的后背上,监考时考场早就炸了锅。

因为这件事影响十分严重,雍正皇帝便下令将俞鸿图腰斩,据说行刑时他还挣扎着写了七个“惨”字,可见他蒙冤太深了。


腰斩延续了几千年,到了清朝统治者它过于残酷,于是下令将它废除了,而俞鸿图也就成了最后一个被腰斩处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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