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15名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訴

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15名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訴

2019年11月5日,隨縣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盜伐林木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濫伐林木罪、貪汙罪依法對盤踞隨縣柳林鎮、三里崗鎮、京山縣三陽鎮23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曾某等15人提起公訴。

隨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5年3月以來,被告人曾某為爭奪和控制隨州市柳林古城漁業公司,牟取非法經濟利益,樹立非法權威,先後採取不當手段排擠柳林鎮政府及村委會派駐的工作人員,併網羅被告人葉某、黃某、周某等人,以漁業公司為依託,打著“巡庫護漁”的旗號,肆意拘禁、毆打他人,巧立名目強行罰款,或任意毀損、佔用公私財物,逐步形成以曾某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為控制和鞏固勢力範圍,維護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共計實施故意傷害1起,尋釁滋事95起,非法持有槍支6支、彈藥324發,盜伐林木2起,敲詐勒索7起,非法拘禁6起,貪汙2起,濫伐林木1起,稱霸於隨縣柳林鎮、三里崗鎮、京山縣三陽鎮及鄭家河沿庫周邊地區,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該組織私設公堂,隨意打罰、審訊和關押群眾,非法搜查、沒收財物,行使偵查權,充當地下執法隊,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正常司法秩序;該組織肆意盜伐、濫伐生態公益林,嚴重破壞當地的生態環境。

偵查機關立案後,隨縣人民檢察院迅速成立專案組,指派業務骨幹提前介入偵查,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方向、證據體系的建立,多次提出針對性意見建議共計101條,通過有效介入引導偵查和相關證據事實的完善,確保案件在40天內迅速審查起訴,嚴厲打擊了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取得良好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15名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訴

文字:張萍、彭俊軒

審核:鄒 廣

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15名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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