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組織幹警利用夜間開展突擊執行活動效果好

瑞昌法院網訊 為了有效化解執行案件的社會矛盾糾紛,進一步提升案件執結率。11月5日,瑞昌市人民法院根據上級法院關於“開展鞏固基本解決執行成果之系統專項執行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組織幹警開啟了為期四天的“夜間集中突擊執行活動”。活動開展以來已出動警車14臺次,出動警力48人次,拘傳4人,拘留2人,執結案件6件,和解2件。

經耐心規勸,被執行人主動認錯並就鉅額賠償款達成執行和解

申請人周某濤與被申請人何某桃交通事故責任賠償糾紛一案,該院已立案執行多年。被申請人因全家在外沒有音訊聯繫,導致法院判決何某應賠付的案款30餘萬元一直未執行到位,申請人對此怨氣極大。經過前期的信息摸排,辦案法官已確認被申請人近期因小姨子生孩子回家賀喜了。為此,夜間執行活動特地將該案列入第一號執行案件。

被執行人何某桃在指揮員下達的出發口令後僅半小時就被幹警拘傳到院。被申請人到院後面對執行法官和當事人的責問顯得極為愧疚,無奈地講述自己這些年來躲避執行的原因。愛人沒有固定工作、兩個上小學的小孩、每月支付房屋按揭款,全家就其一個人賺錢養家,生活過得緊巴巴。自己不是不想賠付法院的賠償款,而是根本就沒有能力來履行。面對被執行人當前的窘迫,辦案法官只好從情理勸導入手,讓其日後要端正態度配合執行,每年都要分期支付一定比例的案款,爭取取得申請人的諒解。一翻規勸後,被申請人再次被法官的誠心開導打動,立即同意向申請人表示歉意。並連夜用電話聯繫各親友籌錢。在湊得2萬元案款交給對方的前提下,餘款與申請人達成了執行和解。

還款承諾幾度失約,老賴被依法拘留

申請人周某某與被申請人文某某是多年的同學加兄弟關係。幾年前,兩人因一起普通的民間借貸糾紛引發了一場官司。該案經瑞昌市人民法院立案執行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就法院判決的案款在法官的見證下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了還款期限。可被申請人到約定還款時就屢屢失約,並一拖再拖毫無還款之心,視協議為兒戲。

被申請人的失約行為讓申請人感到極為失望。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申請人得知法院要開展夜間突擊執行活動,便早早與法官取得了聯繫,並向法官舉報了被申請人的活動時間和位置線索,請求法院晚上出警突擊執行。晚上八點多鐘,被執行人被拘傳到法院後,經過規勸後,其還是故伎重演盡找各種理由來拖延執行,心裡毫無還款誠意。面對被申請人的行為,法院當即決定給予對其採取拘留十五天的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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