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高速公路車禍的原因,是速度過快的多還是龜速行駛的多?

民營經濟報特刊


路上超車道限120跑一百以內的太多了,閃燈按喇叭一點用都沒有,被大貨車超了都不跑,如果前面有十輛車到你跟前就只能跑到60左右了,堵車一是龜速二是限速太低,長隧道里車遲早都是滿的為啥限速太低。車都壓在一起了,要是出事故就是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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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統計數據不好直接下定義,但我個人覺得,目前開龜速車擾亂交通秩序的比超速的更普遍。因為高速路上怕的不是絕對速度快慢,而是相對速度差太大。限速120km/h,一個開60km/h的龜速車和開180km/h的亡命徒給行車安全帶來的隱患其實沒什麼區別。前者對於按最高限速行駛的車來說,就相當於開60km/h的車流遇到一輛車原地停在路中間,危險性不言而喻,而且大大影響了通行效率。佔用左側車道害得其他車被迫右側超車的龜速狗尤其危害高速秩序,已經讓很多高速路變成了左慢右快的亂象,這是很大的安全隱患。上了高速,就應該在路況允許的前提下,短時間內把車速提升到法定限速,並且維持這個速度巡航。

除了巡航速度慢,這些龜速車往往還有以下特點:

1.喜歡握手車

顧名思義,就是幾條車道的車以同樣的速度並駕齊驅。交通法並沒有明確對這種開法的相關規定,但實際上是既缺德又危險的。一方面,如果握手車沒有壓著最高限速開,很容易造成後車排隊積壓,製造無謂的擁堵,更有後車可能會怒從應急道超車,增加隱患。另一方面,一旦其中一輛握手車發生爆胎、疲勞駕駛、分心等等可能導致車子跑偏失控的情況,很容易殃及旁邊車而造成連環事故。而且,握手車不一定非要完全並排,只要他們車速相當,相互的車距不足以讓後車安全超過的,都屬於握手車。


2.安全距離不夠強行超車/變道

我剛剛經歷過一次,我開125,後車開130緩緩從我側方超過,他車尾剛超過我車頭就開始往我前方變道,如果不是我馬上踩了腳剎車把車速瞬間降到100出頭,這種速度下兩車發生接觸,恐怕就要同歸於盡了。


3.進高速直接連變三條道

進高速之後,不先加速車道提速,而是直接以區區五六十公里的時速往限速120的最內側車道生切。說句不理智的話,這種人遲早有一天讓大貨車收了人頭。


學究又不正經的雜貨鋪


看到這個題目我想跟大家說一個本人的親身經歷:那是1998年一月底的一天,我開車從上海途經湖州往蕪湖方向,深夜兩點左右到達安徽廣德縣的高速入口,因前一天剛剛下過一場大雪,所以高速窗口拿卡時工作人員就隨卡發了一張提示卡,內容是: “因高速公路上已經結冰,限速30㎞/小時,嚴禁超速行駛”。因為全路段幾乎全部結冰,我按限速在右側車道開了一個小時左右,一直都不敢提速,這個時候我左邊一輛轎車用大約八九十公里時速超過我車,結果出去也就兩公里左右的樣子,就因為速度太快冰面上剎不住車,撞到前方一輛大貨車的屁股了。說到這裡各位自己判斷一下吧,是不是見到龜速車都能超車呢??你想沒想過龜速車的前方萬一有什麼狀況,你你怒氣衝衝的超過去了,結果你可能連後悔的機會都沒有了。


梅花開161780244


我的駕齡已經四十年了,由於工作關係天天跑高速,曾經跑過180公里的時速。具我的經驗高速出事故不在於高速還是低速。關鍵是熟練的駕駛技術和預判能力。良好路段腳放在油門上穩定住車速。前方單車道有車及時併到沒車的車道,前方兩車道都有車,腳必須要放到剎車上,保持一定距離,適合超車時果斷超過去。三車道的路段最好在中間車道行駛。前方車輛是慢速還是停在車道中,五六百米的距離就可以判斷出來,這就靠經驗了。我曾經在高速出口多次遇到慢速,停車,和倒車的都提前減速避開了。經驗是在出口處不可跟車過近提前腳要放在剎車上。


手機用戶遲到的祝福


剛出門13天旅遊,開了4000公里回到家中,談談自己的感受。

一,關於限速。高速的限速是根據出事的概率來設置的,高於限速出事的概率大。這次走雅西高速,發現提速了——原來限速60----80居多,現在普遍限速100了。說明最初怕跑快了出事,現在發現其實可以跑快點也沒問題!

二,關於超速和龜速。如果有限速,最佳行駛速度應該就是限速速度。高於限速10%就超速了,低於限速10%就算龜速了。這次經過泥巴山隧道,全長10公里,限速80。我進去後發現前後車輛全在左邊道路行駛,全程幾乎壓著80的速度通行,沒人超車也沒人變道,非常好,用時8分鐘不到!心裡感慨:這10公里沒人超速和龜速開得真舒服!!!

三,關於變道。老手變道前早就前後左右看好了,提前100米甚至200米以上就打轉彎燈了,輕鬆自如,遊刃有餘。新手往往事到臨頭才看後視鏡,臨前車不足50米了趕緊踩剎車,準備變道。結果因為速度下降,旁道後車追了上來,又變不過去。而本道前車距離縮短到20米了,只有再點剎車降速,就更沒法變道了。如果這時候強行變道,與旁道後車車速差可能達到30甚至40,必然增大了追尾或者擦掛的概率!所以,請牢記——要變道,必先提速,速度提來高於旁道車10%以上才能安全變道!!!如果不能提速,請勿變道。——當然,旁道300米內無後車,可以無視提速這點。

四,關於駕駛速度。我認為,駕駛速度因人而異,有人開20仍然要出事,有人開120也十年無事故。開車上路,安全第一,人命關天,自己能駕馭多快的速度你就可以開多快,只要不超速和龜速。如果要上高速,請把控不了110以上車速的駕駛員不要去摸方向盤——你只能開國道,省道,縣道,高速就免了,為了自己安全也為了別人安全!


草裡黃


我覺得要禁止龜速的上高速,如果不禁止就不要叫高速,乾脆叫龜速。龜速行使的人看上去覺得安全,其實很多交通事故都和龜速有關聯。還有就是容易堵車。前幾天我走國道時就遇到龜速行駛的人...後面跟著一倆百輛車,開始我還以為是前面出了交通事故,因為我急事,所以拼命超車...結果前面什麼也不是,是一輛小車在龜速行駛,後面就一輛跟著一輛,就好比一個人看螞蟻搬的故事一樣...


手機用戶56293064221


高速交通事故,根本原因,就是龜速造成的。因為有龜速,才會有超車,變道,才會造成事故。超速造成的事故,佔比很小


Dlpss


關於事故,有人說十次事故九次快,與超速有直接關係;也有人說,其實龜速才更加危險,造成無數的追尾。那麼引發高速公路車禍的原因是速度過快的多還是龜速行駛的多呢?還是另有其因呢?


都說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是釀成事故的一大原因。高速公路限速120KM/H,部分路段要求速度更低,一般是彎路比較多或者下陡坡等。高速公路最快車速限定為120KM/H,是綜合了駕駛員的反應時間,路面摩擦力,護欄保護能力等多方面設定的,可不是平白無故隨便定的。因此高速行車一定要控制車速,超速相當危險。

高速公路有最高車速限制,自然也有最低車速限制,要求不低於60KM/H。設定最低時速也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提升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有些高速公路超時還會有罰款的情況,就是為了防止有從中作梗或者龜速行駛的情況。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提升安全性,車速過低可能致使後車剎車不及時引發追尾事故。



其實引發高速事故的因素還有很多,包括天氣、個人駕駛技術、路口猶豫不定、疲勞駕駛、分散注意力等等。因此說上高速前一定要關注天氣,有雨雪濃霧等惡劣天氣不要上高速,行駛中如果出現這種天氣及時到服務區避讓。上高速前明確路線,千萬不要在路口猶豫不決,這樣相當危險,如果因為疏忽等原因錯過了下高速口,千萬不要倒車,從下個路口下高速。還有就是注意自己的駕駛技術和駕駛行為,禁止疲勞駕駛,禁止玩弄電子設備等做一些與安全無關且影響安全的事兒。



開車與小事兒,平安是離家最近的路。不論是高速公路,還是省道、鄉道一定要多多注意安全,多學習一下與安全駕駛有關的知識,看一些交通事故案例,時刻提醒自己,安全第一。


小強說說車


其實,真正的罪魁禍首你們都沒說對,我來補充,也歡迎老司機補充!

這個罪魁禍首是駕校和駕駛證的考試機制。

一,駕校沒有好好教授一些基礎的和關鍵的交通安全知識,教的很多內容只是為了應對考試,很多學員考試通過後,對交通安全其實還是一臉懵逼。(比如,某些教練會跟學員說,你慢慢開,不要急,走好你自己的路,後面的車要超他會自己超上去的。學員拿證來到高速公路後,依然奉行著這一條。所以,才會有那麼多車,龜速行駛在高速車道上。)

二,允許上高速資格審查不嚴格,實習期如果車上沒有三年以上駕齡的人陪同是禁止上高速的,可據我觀察,很多貼著“實習”標籤的車上就駕駛員一個人。

三,駕駛陋習糾正不嚴格,沒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就不可能糾正越來越多的駕駛陋習。拿出打擊酒駕毒駕的態度來,我看誰還敢在高速上亂來。倒車或逆行的,扣12分重罰外,再加上拘留或刑罰,肯定能阻止95%以上的違法行為,只有極少數人屬於真的無知和極度膽大,但是數量上能少太多太多,不至於因為高速快車道急停、倒車或調頭逆行而常常釀出慘烈事故。

這只是本人的觀點,望各位老司機們繼續補充!


旅行攝影獅阿光


引發高速公路事故的原因很多,但我認為限速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龜速佔道行駛,任意停車,胡亂限速這些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速度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德國的高速公路不限速,比我們的事故發生率高嗎?

恰恰相反,正是我們的限速,讓前面的車突然減速,導致後面的車來不及剎車而追尾。現實卻給老百姓一種設置攝像頭是為了斂財的感覺!

我開了30年車了,從來都是快車行駛,最高開過180/h時速,從天津到河南項城我跑過5個小時到達,(全程850公里)當然,這是好幾年前的事了,要是現在,車不要了也不夠罰款的。😂我認為,只要精神集中,謹慎駕駛,速度不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現在,到處限速,不敢跑快車了,事故的苗頭卻比以前多了,😭好多次因為前面的車突然剎車(因為限速)和龜速行駛差點沒有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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