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下月開始垃圾分類

近日,鄭州市城市管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運輸和處置、法律責任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主要適用於已經開展垃圾分類的小區、公共單位和公共區域。

辦法規定,鄭州市生活垃圾採取廚餘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類法,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廚餘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有機類生活垃圾,包括固體食物、蛋殼、瓜果皮核、茶渣等廚餘垃圾和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廢棄的果蔬垃圾等;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廢棄物,包括玻璃、紙類、塑料、金屬、大件垃圾和廢舊織物等;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類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灰土陶瓷、廢棄衛生巾、一次性紙尿布、餐巾紙等難以回收利用的廢棄物。

辦法明確,不按要求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元罰款。此外,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未按照規定的時間或者路線收集、運輸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當前鄭州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日產生量近8000噸,並且還在逐年增長,而鄭州市生活垃圾設計日處理能力約為7500噸,生活垃圾分類減量任務非常急迫。鄭州市中原區垃圾處置中心各項工程正在緊張掃尾施工,廚餘垃圾、園林大件廢紡、有害垃圾等處置車間已全部建成,專用設備全部安裝到位,部分已進入調試階段,計劃12月1日試運行,每8個小時就可以處理100噸的分類垃圾,每天基本上可以處理300噸的垃圾,滿足目前中原區垃圾處理綽綽有餘。

據瞭解,鄭州市內其他4區和4個開發區的生活垃圾分揀中心也都在加緊施工,預計年底可全部主體完工。縣區分揀中心將在明年6月底前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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