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啥都能辦”, “能人”一年騙斂同事17萬元

去年,呂女士和“能人”劉某在天津機場附近的一家快餐店相識。當時,兩人都在該店工作,是同事關係。

劉某是本市人,二十歲出頭。他經常跟呂女士吹噓,稱“有門路”,可以辦“大事”,並不時接打電話,說些“辦事”的情況。呂女士信以為真。

去年6月,劉某在工作時間打電話,通知某人“有個不錯的投資項目,回報率很高”。呂女士在旁邊聽了,覺得是個好機會,主動問起項目詳情,積極投資參與。之後,呂女士又為了買房的事請劉某幫忙,劉某也爽快地答應了。

今年春天,呂女士的孩子到了上學的年齡。她再次找到劉某,請求把孩子辦進重點校。劉某一口答應,告訴她:“你準備5萬塊錢,剩下的什麼也不用操心,在家等著開學就好。”

可是,到了8月底,眼看快開學了,呂女士的孩子還沒有收到入學通知。呂女士聯繫劉某催問,但手機、微信都沒能聯繫上。她準備上班時找劉某當面詢問,不料劉某突然辭職了。

呂女士仔細回想,發現2018年6月至2019年9月,她請託劉某“辦事”,先後向其微信轉賬數十次,共計17萬餘元,可劉某收錢後一味敷衍,一件事也沒辦成!

“我被騙了!”呂女士大呼上當。10月15日中午,她到公安河東分局東新派出所報警。

接報後,派出所民警對此案展開偵查,經調查呂女士與劉某的微信對話和轉賬記錄獲取到重要證據。隨後,民警給劉某打電話,對其進行法制教育,曉以利害,敦促其主動投案。

當日19時許,劉某在民警的敦促下,主動來到東新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了以幫助辦理購房手續、做投資、為孩子辦學校為藉口,詐騙呂女士17萬餘元的犯罪事實。

劉某交代,他根本沒有幫人“辦事”的門路和能力,每次都是趁呂女士在場時故意“打電話”,裝出無所不能的樣子,目的就是騙取信任,進而騙取錢財。至於騙到手的17萬餘元,已被他在夜總會等高消費場所揮霍。

經民警進一步工作,劉某的親屬主動賠償了呂女士的17萬餘元損失。現劉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示

房產交易、投資理財、孩子入學升學等,請走合法渠道,到官方指定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千萬不要嘗試“走捷徑”,避免掉進不法分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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