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鐵猥褻12歲少女,還想“逍遙法外”?被判4年

身穿“逍遙法外”字樣的上衣,

犯案後卻馬上被抓。

近日,

一名猥褻她人的男子

在廣州地鐵同和站上演了諷刺的一幕。

今年10月11日,12歲的小媛(化名)乘坐地鐵三號線時,被一名陌生男子不斷用下體頂撞。小媛不斷退讓,男子卻毫無收手之意,反而變本加厲,花容失色的小媛立即在同和站下車,並在車站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撥打110報警。

接到報警後,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嘉禾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到站,將陳某(39歲)控制並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在地鐵猥褻12歲少女,還想“逍遙法外”?被判4年

經審訊,陳某供認其案發當天便在地鐵站內遊蕩,尋找下手目標,在明知小媛為未成年人的情況下,仍然實施猥褻行為。目前,陳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被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小媛的媽媽黃女士表示,小媛遭遇猥褻後心理受到很大創傷。

為保護女性乘客權益,避免更多人遭受身心創傷,今年以來廣州公交警方開展“獵狼”專項行動,從重從嚴打擊猥褻、偷窺、偷拍隱私等侵害女性的行為,有力打擊和震懾了不法之徒。如今年四月,徐某就因在地鐵上猥褻一名女乘客被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高增站派出所刑事拘留。隨後,徐某因強制猥褻罪被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

廣州公交警方提醒:

在公共場所對他人進行猥褻、故意裸露身體,或偷窺、偷拍他人隱私的行為,不僅有悖倫理道德,更觸及法律底線,廣州警方將依法嚴懲,全力保護女性乘客權益。

女性乘客如遇被侵犯的情況,應大膽制止並尋求幫忙,儘可能留下證據並報警求助。同時,乘客如遇女性被騷擾,請馬上報警,共建共治共同守護安全文明的乘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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