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銀行黨委書記送錦旗致謝法院:因順利執行某集團4936萬欠款

泰安銀行黨委書記送錦旗致謝法院:因順利執行某集團4936萬欠款

送錦旗,表感謝(圖片來源《法治泰安》)

魯網11月6日訊 4936萬元欠款得到有效執行後,泰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泰安銀行)黨委書記王希娟帶隊到執行法院送錦旗致謝。

  昨天,中共泰安市委政法委官方頭條號《法治泰安》發佈消息稱,“11月5日,泰安銀行黨委書記王希娟一行來到泰安中院,將一面寫著“執法如山維護金融穩定、正氣如虹構建誠信社會”的錦旗和一封感謝信送到中院,向中院執行幹警表示感謝。”

  消息稱:“2017年至2018年,某集團有限公司分三次向泰安銀行借款共計4936萬元。該公司到期未償還借款,泰安銀行向泰安中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該公司償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罰息,泰安中院依法判決支持了泰安銀行的訴訟請求,該公司未提起上訴,亦未按照判決履行義務。”

  “因被執行人某集團公司位於濱州市鄒平縣,跨地執行難度大、風險高,泰安中院制定周密計劃,明確責任分工,提前對企業進行摸排,瞭解廠區位置和周圍環境,於2019年10月22日由王樹傑局長親自帶隊對該公司實行強制執行,順利化解公司工作人員圍堵阻撓,成功查獲了公司現金和銀行卡、電腦、記賬憑證等財務物品,並查封了公司價值數千萬的貨物。該公司迫於壓力,主動與泰安銀行取得聯繫,償還1500萬元本金,並就剩餘款項與泰安銀行達成還款協議,案件執行順利執結,有效維護了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對於案件執行過程,消息也作了清晰的描述。

  魯網記者查詢獲悉,2019年7月15日,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判處該集團償還泰安銀行借款本金4936萬元及相關利息、罰息。2019年9月6日,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執行,案號為(2019)魯09執513號。

  據瞭解,涉案企業位於山東省鄒平市,是一家集維生素、氨基酸、食品添加劑生產、生物技術研發和國際進出口貿易於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本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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