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週報》:岳陽肖飛強惡勢力團伙案一審

本報訊(通訊員 梅耀 餘樂)岳陽市岳陽樓區法院近日對肖飛強等10人惡勢力非法傳銷團伙犯非法拘禁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對主犯肖飛強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對從犯劉清躍等9人分別判處9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10月以來,被告人肖飛強、劉清躍、馮永國、王彪、袁學昆、劉倩、毛沿香、田效志、胡長斌、曾程程等人在岳陽從事非法傳銷活動。今年2月至4月,以肖飛強為首的惡勢力非法傳銷團伙,為非法獲取他人財物、維繫非法傳銷組織發展,通過QQ、微信等互聯網通訊軟件,以交友、談戀愛為由將他人騙至傳銷點,或接收其他非法傳銷窩點轉移的人員,採取扣留的方式剝奪袁某等4人的人身自由,通過“上課洗腦”、威脅等手段,騙取袁某錢財2800元,嚴重危害廣大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擾亂了當地群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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