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双11”消费谨防定金套路 不退可投诉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静

“先付30元定金,即可享‘双11’期间5折超低价优惠”,如今,付定金享折扣已经成为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各商家的营销手段之一,定金真的划算吗?支付时应注意哪些事项?11月6日,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双11”购物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定金时应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对于先涨价后折扣、不退还定金等行为,要敢于举报投诉。

“去年‘双11’期间我有六件商品都付了定金,但有些商品其实并没有便宜,跟商家沟通,对方就说定金不能退还,因为金额较小,通常几十块钱,就没有继续维权。”郑州市民王岚说。

像王岚这样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观察如今电商平台上盛行的定金销售策略,许多商家甚至直接注明:定金不退,定金不退是否合规?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说,《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消费者可进行投诉,有关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消费者应注意辨别比较支付定金的商品是否存在先涨价再打折扣的行为,在支付定金前应详细阅读活动规则,提防被强制签订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同时应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谨慎选择可直接进入对方账户的支付,以防权益受损。

如果权益受损,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商品信息、支付订单、聊天记录等购物凭证,先行与经营者或第三方平台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和解,应及时向当地消协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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