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然而有些人卻不以為然
第一次酒駕被查處後
痛哭流涕反覆承諾不再酒駕
時隔沒多久
卻再次酒後駕車被查獲
有過一次酒駕,仍心存僥倖酒後上路,“二次酒駕”將面臨更嚴重的處罰。連日來,合江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在集中查處酒駕醉駕的專項整治中,八名駕駛員因“二次酒駕”被查獲。
嚴查酒駕
曝光八名二次酒駕人員
![一次酒駕不悔改,二次酒駕進班房,合江這8名駕駛員被拘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以上駕駛員
被公安機關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罰款、行政拘留
![一次酒駕不悔改,二次酒駕進班房,合江這8名駕駛員被拘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No.1
二次酒後駕車+無證駕駛
2019年10月20日21時37分,符某飲酒後駕駛號牌為川EE00**的小型汽車,行至瀘合路時,被民警查獲。符某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
28mg/100ml。後經民警查詢,發現符某於2016年4月25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系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根據符某的違法犯罪行為,民警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0日,罰款2900元的處罰。
No.2
摩托車掉頭躲避檢查
原是二次酒駕
2019年10月20日22時許,王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瀘合路時,見前方有交警設卡檢查,立即掉頭躲避,被執勤民警發現異常,於是示意其靠邊停車。
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王某神情有些慌張,且表述不清,民警懷疑其有飲酒駕駛行為,要求王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王某檢測結果為72mg/100ml。後經民警查詢,發現王某於2018年3月29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系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第2項之規定,民警對王某給予行政拘留10天,並處罰款19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有些駕駛人朋友認為
只要不是在一年內“二次酒駕”
就不算“二次酒駕”
蜀黍告訴大家
只要有一次酒後駕駛處罰記錄
在以後的任何時間內飲酒駕駛再次被查獲
都屬於“二次酒駕”
吊銷駕駛證後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此前的酒駕違法信息也不能消除
下一步
合江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將加強對酒駕的查處力度
一經查處有酒駕和醉駕的違法犯罪行為
堅決“零容忍”打擊處理
全力以赴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希望廣大駕駛員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抱僥倖心理,時刻牢記行車安全。
切莫僥倖,珍愛生命
絕不酒駕,平安回家
來源:合江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楊夢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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