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師可以“懲罰”孩子嗎?幼兒園有哪些“懲罰”孩子的好辦法

由於社會上報道的大量關於幼兒園老師“虐童”事件的負面消息,導致老師們在教育幼兒時,作為教育者曾經的天賦權利——懲戒權,呈現出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的局面。

《禮記》中說:師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也。隨著賞識教育的盛行,老師越來越不敢懲罰孩子,即使他們真的犯了錯誤,也都是採取正面教育。關於對孩子的“懲罰”,似乎也變成了一個敏感話題,老師們在面對幼兒犯錯時,處理方式也變得畏首畏尾,生怕一個不小心回頭又很難跟家長們交待。可是在3-6歲幼兒心理和性格塑造的關鍵期,如果不能及時為孩子建立是非觀念,在孩子未來成長的過程中,最後受傷害的又是誰呢?顯然,規矩意識淡薄得不到及時教育,將來給孩子一巴掌的不是老師,而是社會。

那我們的幼師們該通過什麼樣的懲罰的方式來達到教育孩子的目的呢?

五個懲罰的原則

1.事前立好規則——讓幼兒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不能,違反規則將會有什麼後果,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2.一次警告機會——幼兒犯錯後先給出一個嚴厲的警告,提醒他如果再犯,就給予正式的懲罰。

3.一次解釋機會——懲罰前給幼兒一個申辯解釋的機會,聽聽幼兒的內心真實的想法。

4.就事論事——懲罰時應該針對問題行為,告訴幼兒具體是哪裡做錯了,而不是懲罰幼兒本身。

5.既往不咎——明確懲罰的開始與結束,懲罰之後不再提及,更不要因此給幼兒貼標籤。

幼師可以“懲罰”孩子嗎?幼兒園有哪些“懲罰”孩子的好辦法

哪些行為一定要懲罰?

幼師可以“懲罰”孩子嗎?幼兒園有哪些“懲罰”孩子的好辦法

1.冒險分子

常見行為:喜歡冒險從高處往下跳;求知慾望極強,喜歡到處亂跑,什麼東西都要摸摸看;排隊時喜歡推搡戲弄前面的小朋友。

幼師可以“懲罰”孩子嗎?幼兒園有哪些“懲罰”孩子的好辦法

2.破壞家

常見行為:喜歡插嘴、搗亂課堂秩序;吃飯挑食,不喜歡吃的菜故意扔在地上;上廁所互相打鬧,故意尿在其他地方。

幼師可以“懲罰”孩子嗎?幼兒園有哪些“懲罰”孩子的好辦法

3.暴力分子

常見行為:不開心的時候會用暴力解決問題(打人、咬人、掐人);故意損壞班級公共物品;破壞其他小朋友的作品。

幼師可以“懲罰”孩子嗎?幼兒園有哪些“懲罰”孩子的好辦法

以上這些都是必須要做出對應的懲罰,如果老師或家長沒有引起重視加以懲罰,幼兒會變得越來越淘氣,甚至其他的幼兒也會開始模仿。

如何科學地懲罰幼兒?

1

自然懲罰

教育學家盧梭認為,“兒童所受到的懲罰,應為其自身的過失所導致的自然結果。”這就是有名的自然懲罰法則。

有時候讓幼兒吃點苦頭反而更能讓他記住,比如幼兒經過提醒後不肯把手洗乾淨,結果把心愛的玩具弄髒了,下次他就知道要洗乾淨手才能再玩。通過自然懲罰,幼兒學到的是內化的規則,所以會自發的願意遵守。

2

沒收玩具

沒收幼兒心愛的玩具,是加強幼兒記憶的懲罰方式之一。比如進行角色遊戲後幼兒不願意收拾玩具,教師可以將玩具鎖起來2-3天,讓幼兒不能再玩這個玩具。幼兒為了能早點能玩到心愛的玩具,勢必會努力遵守規則。這種方法可以讓幼兒學會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3

隔離角

讓犯錯的幼兒與別的幼兒分開,比如上集體課時,有幼兒一直吵鬧提醒也沒用,教師可以請他坐到老師旁邊聽課。這樣能讓幼兒意識到自己與別的幼兒的差別,形成一定的威懾力,而且又不會再去影響別的幼兒。

同時,教師也可以在班級裡設置一個反思區,讓幼兒在脫離集體環境下,安靜地坐在那裡反思自己的行為,起到自我反思、自我教育的作用。

4

取消權利

當幼兒在玩遊戲時發生衝突,教師提醒過後還是不能正常遊戲,甚至出現了攻擊性行為,那就有必要及時要求一方退出遊戲,取消其活動的權利。

將幼兒帶到安靜的角落,平靜地告訴他:“我不能允許你這樣傷害其他小朋友,這樣做是不對的,你必須坐在這裡,直到你準備好重新參加遊戲為止。”

懲罰是把雙刃劍,是一種危險的、高難度的教育技巧。做為幼兒教師應當尊重兒童,但是尊重兒童並不是不批評,在保證不傷害孩子自尊心的前提下,進行有效的懲罰需要把握好懲戒的尺度。同時,我們的老師們需要多一點耐心,仔細地觀察這些孩子的特點,觀察他們“不守規矩“的行為背後是不是有沒有更深層次的原因,而不是所謂的調皮,要適當的加以引導,而不是一味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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