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偽造印章,公司是否擔責?

幽草Vic


擔責!很多老闆都覺得不可思議。

之前看到浙大一個教授分享的一個案例。一個建築公司一個駐外總經理,私刻公司印章給自己借款擔保還是什麼的,產生經濟糾紛,債主要求公司還。打官司公司說你這個章是私刻的,跟公司的章不一樣,應該沒有法律效應。然後債主的律師查了當地建築備案合同圖紙啥的,結果發現該總經理用這個私刻的章已經接過很多項目,而且項目已經完成結項了。然後法院就判定這個章是生效的,是合法的。所以該總經理私刻公司印章進行擔保,公司是要承擔責任的。

目前法律對印章這方面的規定還有欠缺,所以,這事怎麼辦?最好請教一下專業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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