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8)

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8)

一、總則

(一)本費率標準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規程(2017)》、《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和《深圳市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所規定的有關項目的特徵及內容編制而成,所公佈費率包括參考範圍和推薦費率。

(二)本費率標準適用於依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規程》等計價標準編制建設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確定工程造價。

(三)除另有規定外,編制招標控制價應當依據本費率標準的推薦費率計算。

(四)投標人編制投標報價時不宜超出本費率標準規定的各項目費率參考範圍。

(五)部分費用項目未公佈推薦費率,使用時應根據招標文件的要求在費率參考範圍中確定合適的費率進行計算。

二、分部分項工程費

(一)企業管理費

1.綜合單價構成中的企業管理費計算公式如下:

企業管理費:E=(人工費A機械費C×0.1)×企業管理費費率a

2.根據目前本市建築施工企業管理水平的實際情況,不區分專業工程,企業管理費費率參考範圍為11%~27%,推薦費率為18%。

(二)利潤

1.綜合單價構成中的利潤計算公式為:

利潤:F=(人工費A+材料費B+機械費C+企業管理費E)×利潤率b

2.根據國家公佈的行業利潤率水平和目前本市建築施工企業的實際贏利情況,不區分專業工程,利潤率參考範圍為1%~9%,推薦費率為5%。採用裝配式(預製率達到15%以上,裝配率達到30%以上)等新技術、新工藝的利潤率參考範圍和推薦費率可適當提高1%~2%。

三、措施項目費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

計算公式: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I=(X+Y1+Y2+Y3+Y4+Z)×費率i

其中:X-分部分項工程費;

Y1、Y2、Y3、Y4-分別為措施項目費中的"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腳手架費"、"垂直運輸機械費"、"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

Z-其他項目費;

i-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區分專業工程特徵如表1所示,需跨專業借用子目時,應統一按發包項目的主體工程相應費率計算。

表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費率表(單位:%)

注:1、無論是否一同發包均按各自專業費率取費,建築工程包括裝配式建築工程。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費基數為500萬以內的項目,安全文明施工費費率乘以1.2。

3、安全網、施工臨時圍擋、基坑內場地硬地化應按實際工程量另行計算。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包含內容詳見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內容》,具體做法參見《深圳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執行推薦性標準的,可另行計算相應費用。

(二)履約擔保手續費

計算公式:履約擔保手續費=擔保金額×擔保手續費費率

擔保手續費費率參考範圍:1‰5‰,推薦費率4‰。

擔保金額應按招標文件要求計算;當招標文件無具體要求時,可取發包工程總造價的15%。

(三)夜間施工增加費

符合夜間施工增加費計取條件時,其費用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夜間施工增加費=人工費×夜間施工增加費係數

(注:夜間施工增加費計算基數中的人工費是指單位工程夜間施工部分的人工費)

表2夜間施工增加費係數

(四)趕工措施費

計劃工期壓縮超過按現行《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工期定額》計算所得定額工期20%的,其週轉材料的攤銷次數縮短、人工加班費用增加等費用可按下列公式計算。需採取特殊措施以縮短工期的,可據實估算相應費用。現行《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工期定額》缺項的專業工程,其標準工期應按相關規定確定。各專業工程趕工措施費係數參考範圍和推薦係數如表3所示。計算公式如下:

趕工措施費=(1-合同工期/定額工期-20%)×(人工費+措施項目費)

×趕工措施費係數

(注:趕工措施費計算基數中的人工費是指單位工程中分部分項工程人工費,措施項目費是指不包含趕工措施費的措施項目之和。)

表3趕工措施費係數

四、其它項目費

(一)計日工

計日工中人工工日綜合單價可按照造價成果文件編制期相應種類的工日單價乘以係數1.6,不再計取企業管理費及利潤。

計日工中機械臺班單價及材料價格可按照造價成果文件編制期相應種類的單價乘以係數1.1計算,不再計取企業管理費及利潤。

(二)總承包服務費

計算公式:

總包管理服務費=分包工程建安工程造價×總包管理服務費費率,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保管費=材料(設備)價值×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保管費費率

總包管理服務費、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保管費的費率參考範圍和推薦費率如表4所示。

表4總承包服務費費率(單位:%)

五、規費

(一)規費包括社會保障費、環境保護稅及其它政府規定的費用,其中社會保障費包括:失業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二)根據本市現行有關規定,考慮多數施工企業的生產人員比例、深戶人口比例和一般性工程特徵,經綜合測算,規費費率參考範圍為12%~26%,推薦費率為18%;規費的計算基數為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和其它項目費中的人工費的合計。

六、應納稅費

應納稅費=增值稅應納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其中:

增值稅應納稅額=不含稅建安工程造價×增值稅綜合應納稅費率;

發包人應在招標文件和合同中約定增值稅的計稅方法、結算原則,同時應考慮營改增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合理確定招標控制價。

承包人應根據自身管理水平,材料採購及機械配備等因素,考慮實際可抵扣進項稅額,合理確定增值稅綜合應納稅費率進行自主報價。

表5.增值稅綜合應納稅費率表(單位:%)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應納稅額×稅務部門公佈的稅(費)率。具體稅(費)率見表6.

 表6.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稅(費)率表(單位:%)

明確為簡易計稅的建設項目的,承包人預算、結算的綜合應納稅費率推薦值為3%。

七、暫列金額

計算公式:暫列金額=含稅建安工程造價×暫列金額費率

暫列金額費率參考範圍為5%~10%。

八、優質優價獎勵

計算公式:優質優價獎勵費=含稅建安工程造價×優質優價獎勵費費率

優質優價獎勵費費率參考範圍為1%~1.5%。

九、工程建設其他費

1、工程保險費

計算公式:

工程保險費=(含稅建安工程造價+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工程保險費費率

工程保險費費率區分工程類別及特徵,參考範圍和推薦費率如表7所示,表7所列項目之外的工程項目的工程保險費費率可根據市場調查確定。

表7 工程保險費費率表(單位:‰)

十、其它

(一)本費率標準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建設工程計價費率標準》(2017)(深建價〔2017〕36號)自本費率標準施行之日起廢止。

(二)本費率標準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解釋和修訂。

附件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內容

1.臨時設施費

2.安全施工費

3.文明施工費

4.環境保護費

注:上述未盡內容及具體做法參見《深圳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SJG-4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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