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投保人猝死,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徐彬凯


意外险投保人猝死,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所有的保险,都是保障的‘被保险人’,也就是说是以‘被保险人’的情况是否达到约定来判断是否能够理赔。本条问题中提到的是‘投保人’,投保人只是交保费的啊,只有‘被保险人’才能享受到保险的保障,是不是提问者没表达清楚?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他是不享受合同保障的。所以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非同一人的情况下,投保人只是支付保费,而无法享受保障。


咱们稍微把问题改动一下:被保险人猝死了,有意外险,能不能赔?答案也是否定的。至于为什么不能赔,因为:


你所理解的意外,和保险公司所约定的意外,是有差异的。



有位粉丝给我留言:你好,我爱人意外怀孕了,家人都挺意外的,请问生孩子期间住院,意外险能不能赔?


这则留言简直要把我笑死了,不得不佩服这位粉丝的脑洞。有了宝宝如果算是意外的话,那应该就是最让人感到甜蜜的意外吧。


很多朋友买的第一张保单就是「意外险」。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保险公司眼中的意外,和你脑子中想的意外,有哪些不同,可能会让你很意外哦。



翻看汉语词典,关于意外这个词,有两种解释


1、料想不到、意料之外

2、指意料之外的不幸事件


像爱人意外怀孕这种事情,较为符合第1条的描述,大家可能觉得,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就叫意外,这样就能赔。但保险公司眼中的意外可不是这样。


保险公司眼中的意外,更偏向于这个词的第2条注解。因为保险就是预防将来要发生的不幸的事件或不好的后果,所以只有不幸的事件更贴近意外事实。


意外险,通俗来讲就是指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如果身故了就给付身故金;如果意外伤残,就在伤残以后进行评定,按比例赔付。


那什么样的才算是「意外伤害」呢?它包含以下四个条件:外来的、非疾病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因单独且直观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咱们挨个解释。



外来的/非疾病的


去年发生一件事,苹果从楼上掉下来,砸到女婴的头上,就属于「外来的」。因为事件的发生,起因来自于被保险人的身体外部因素。


包括今年某地高架桥坍塌,把汽车都压扁了,同样是属于「外来的」伤害。这一点是意外险和健康险最大的区别,因为多数健康险是因为身体内部的原因才会受到伤害。


意外险容易产生纠纷,就是因为多数人没有外来的和内部这么一个概念。即使看起来是「外来的」因素导致的伤害,也不见得就符合意外险理赔标准。


比如某人中暑突然死亡,算不算意外?不算的。因为中暑也是一种症状或疾病,叫热射病,高温引起人体体温调节功能失效,体内热量过度积蓄,才导致的神经、器官受损。这也是致死率非常高的一种疾病,所以不属意外。



突发的


突发是意外里面最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指伤害是在短时间内骤然的剧烈行为,才使得被保险人来不及预见,就已经遭受了伤害的事实。


意外的特点是事情发生快、来不及反应,就是这个意思。如果是长期、缓慢发生的,比如长期在矿井环境工作,导致的尘肺病,就不属于突发事件。


之所以意外险特别强调要突发,就是为了排除长期积累伤害形成的伤害结果,因为这类伤害结果可能含有主观的因素。


我们在电视或媒体上经常看到一些事故新闻,这些大多数都是突发状况,就是造成伤害就在一瞬间。所以才有那句话吧: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



非本意的


什么才叫「非本意」?就是说不是故意的,从来没有追求过这个结果。如果说是有意的,那就和这个条件起了冲突,不属于意外。


几年前有个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一位母亲为了救自己患病的儿子跳楼自杀,想要换取意外险的赔偿。她其实就是在追求出险的结果,地与「非本意」这个条件相悖,即使保单没失效,也是无法理赔的。


非本意不仅包含了主动的追求,更涉及到了对损失结果的预见性。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隔壁老王趁老张外出,来到老张家和他爱人约会,结果老张突然回家,为了不被发现,隔壁老王从三楼窗口跳下,结果头着地,当场死亡了。


老王媳妇整理遗物发现了他的保单,意外险保额10万元,她就申请了理赔,保险公司核查后拒赔了。老王媳妇一气之下闹到了法院。


老王妻子说,他应该想跳到二楼,再从二楼跳到地面的,结果当天下雨楼面湿滑,着陆时意外打滑,头着地当场死亡,就是属于意外。


保险公司则认为,老王作为一个成年人,就应该预见从三楼往下跳的后果是非死即伤,却默认了这个结果故意跳下去,不能算意外。法院最后判决保险公司拒赔合理,保险公司胜诉。



直接且单独的原因


除此之外,意外伤害事故还讲究必须是「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因为事件发生的处理环节还会有不确定的因素干扰,容易引发纠纷。


比如,某人出车祸了,在医院抢救的时候发生了医疗事故,导致了患者出现二次伤害,患者死在手术台上,这就不再是单独且直接的原因了。


所以意外险能不能理赔,不仅要看意外事件的起因、过程、还要看结果。这个例子和上面的案例差不多,大家能看出不同点来吗:


某人参加漂流活动不慎落水,同伴把他救起来,由于落水受冻免疫力下降,患了流感在医院住院30天,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意外险进行了赔付。



意外险,听起来特别简单的险种,其实在实际的生活和工作过程中,造成的纠纷还是蛮多的,主要是因为大家理解的意外和保险公司的意外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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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狼


不赔。

意外保险理赔的条件有三个,缺一不可: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溺水、被歹徒袭击、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因此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因此,对于不满足上述因素的意外险,是不能赔付的。

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是:平时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者,在出乎预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

显然,猝死并不满足上面的赔付条件,猝死是疾病而非意外。

因而,投保人投了意外险,猝死是不赔的。

另外,这几种情况意外险也是不赔的:

1、摔倒死亡不赔

2、中暑身故不赔

3、高原反应不赔

4、个体食物中毒不赔

5、妊娠意外不赔


悟空保


小小侠猜测,题主问的应该是“意外险被保险人猝死,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因为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不是投保人。一般的理赔,都是被保险人发生事故,才能去申请理赔。除非带有豁免,才有对投保人的保险责任。

接下来,针对“意外险被保险人猝死,保险公司该不该赔?”给出小小侠的回答:不能。

大江新闻网曾有一个报道:“上海:法院认定“猝死”不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要理解为什么意外险被保险人猝死,保险公司不赔,我们需要弄清楚,猝死算不算意外。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意外。

保险条款对意外伤害的定义为: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比如“车祸”。很明显,意外伤害定义中的4个要素都符合。但是,有些疾病,发病过程虽然快,但并不符合“外来的”“非疾病的”这2个要素。

再来看看什么是猝死

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是:

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却出乎意料地在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

《猝死尸体的检验》GA/T170-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对猝死描述如下:

一个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患有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发生突然的、出人意外的非暴力死亡(自然死亡)。猝死的时间限度,目前一般指从开始发病(或病情突变)到死亡在24小时以内者。

全国高等学校教材《法医病理学》对猝死作了如下概述:

猝死(sudden unexpected natural death)是由于机体潜在的疾病或重要器官急性功能障碍导致的意外的突然死亡。
猝死者身体往往貌似“健康”,预先没有任何征兆或仅有极轻微的几乎不会被想到可能致死的症状或体征,在日常生活、工作或睡眠中,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突然死亡。由于意外和突然,且多无医生在场,易引起怀疑,故需经法医解剖鉴定死因。

绝大多数的猝死是因潜在的器质性病变急速发展导致的不可逆转的结果;也有部分猝死发生是由于人体重要器官的急性功能障碍所致,如心室纤颤或急性呼吸衰竭等;此类猝死,及时有效的心脏除颤、起搏以及呼吸复苏等抢救措施常可使病人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通过以上权威机构专业表述,我们知道了猝死是属于疾病的,猝死死亡,是不能获得意外险赔付的。也许发生得比较突然,人们不觉得猝死是疾病,但是从专业角度来看,猝死就是疾病。也正因为大众对猝死在理解上的偏差,导致当猝死碰到拒赔时,大众就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保险公司又在抠字眼。所以,有的保险公司在意外险条款免责里,明确加上了“猝死”。

当然,猝死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不赔。如果保险责任里对死亡的赔付,不仅仅只限定为“意外死亡”,则是可以赔付的。比如只保身故和全残的寿险,涵盖身故的重疾险。这些保险,只要确定死亡,不管死亡原因,都可以赔付的。


保险小小侠


人身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因此投保人猝死,保险公司不赔是没有任何疑问的,这就不多做解释了!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该问题成立;

意外险中的意外有四大要素: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须全部符合才能算意外。

猝死可以浓缩为六个字,即“因病突然死亡”,引发猝死的原因可分为两大类,心源性猝死和非心源性猝死,

心源性猝死也被称作心脏性猝死,它指由于心脏原因导致的患者突然死亡。

非心源性猝死指的是因心脏原因以外的疾病引起患者突然死亡,比如呼吸系统的肺梗死、支气管哮喘等;神经内科疾病的急性脑血管病,比如脑出血等;原因很多,就不一一举例了!

综上所述,可知猝死不属于意外,意外险不赔也在情理之中!

但不赔并不是绝对的,因为现在有些意外险是包含猝死责任的,具体赔不赔,得看保险合同条款约定,如果是包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应当理赔。

一般包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都会有时间限制,比如发病后24小时之内死亡等,这个限制也符合猝死的定义!


一个新燕梳青年


题主的意思是否是指:投保人与被保人为同一人时,买了意外险发生猝死能不能获赔呢?

先写我的结论:

如果一个人买的意外险不含猝死责任,那肯定不能赔;如果一个人买的意外险含猝死责任,也不见得一定能赔。

什么是意外险?

来看一款支付宝的意外险对意外险定义~

意外险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注意定义中的非疾病一词~

意外险的定义意外险合同中都会写的,且定义都一样。猝死是疾病而非意外,不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肯定不赔。

什么是猝死

来看一款支付宝的意外险对猝死的定义~

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基能障碍或者其他原因再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

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

定义中的死亡时间要求很重要,而很大一部分意外险的条款定义是6小时内死亡。此定义的时间要求各家保司会有不同(最终以合同为准)。

买了含猝死责任意外险就一定能赔?

是否能赔关键点在于:符合合同中猝死定义,且由医院诊断和公安部门鉴定为猝死。

那么问题来了,实操中可能需要尸检来判定是否为猝死,家属是否能够理解同意呢?

如果合同中猝死时间规定24小时内,25小时死亡的怎么办呢?就不符合定义了,然后家属……本来就很痛心,再加上保险的事情闹心……雪上加霜……

如果很担心猝死要买什么险种?

既然猝死用意外险来赔付存在在不确定,那什么险种一定保猝死呢?

答案是寿险,寿险又分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用来解决家庭经济支柱家庭责任的问题。比如:男方作为家庭经济支柱需要养活一大家人,车贷房贷生活各项开支都需要经济支柱承担,且家庭的被动收入不能以覆盖家庭负债及各项开支时,家庭经济支柱投保份定期寿险是很有必要的。

终身寿险通常用来家做庭财富传承。

定期寿险买多少才行呢?

用定期寿险来覆盖猝死责任,买多少保额?这个需要根据家庭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得出结论~ 需要结合家庭财务目标及家庭资产分配情况还有家庭收入类型最终进行测算~

以上回答望能帮到你~


于果之家


如果您投保的意外险条款中不含有猝死责任,那么猝死是不能获得理赔的。

何为意外保险责任:

意外是指突发的、不可预测的外在风险造成的人身伤害及死亡。

最简单的比方:

你被蜱虫叮咬,得了蜱虫病(一种病毒感染)造成不治身故,这个不属于意外事故。

而你在野外碰到野象,野象袭击你造成残疾或身故就属于意外。

因此判断是不是意外责任的根据就是外来的、直接的、不可预测的。

常规猝死是因为心脏病突发、脑卒等内在原因造成突发死亡。这不属于意外而属于疾病范畴。目前市场上已有意外+猝死保险计划。

所以客官在选购保险产品掌握的原则如下(人生的七张保单):

第一张:意外险保单(综合意外+特定责任意外)

第二张:重大疾病保单(大病险+消费型补偿险)

第三张:寿险保单(终身寿险或定期寿险)

第四张:子女教育(教育金规划+儿童重疾)

第五张:养老保险(定期年金+终身年金)第六张:资产隔离(如果你是高净值阶层需定制家企隔离、婚姻规划、税务、移民等)

第七张:资产传承(如何按照意愿传承给后代)


大卫153577007


意外险看似简单,但发生问题时保险公司有时候会做出拒赔决定。以下这8种常见意外情况,其实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

1、过劳猝死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猝死定义是:“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

过劳猝死可以说是因长期的疲劳而造成的,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而导致死亡,对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导致,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

例如:张先生的父亲生病急需做手术,为了攒医药费,张先生找了一份兼职,白天上班晚上打工。后来,张先生工作时突然晕倒。等送到医院时,张先生已经停止了呼吸。经医生诊断,张先生是因为过度劳累导致猝死。家人想起之前购买的意外险,到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

虽然张先生购买了意外险,但是保险公司称:“猝死不是意外,不能理赔。”

猝死属于疾病事故,不属于意外事故,所以不在意外险保障范围内。很多意外险条款都会明确将猝死列入免责条款中。

2、中暑身故

夏天高温容易造成中暑,如果是单纯的中暑,意外险是不负责理赔的。

例如:今年夏天,宋女士在步行回家的过程中,突然晕倒。有好心人把她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宋女士曾购买过一份意外险,可家人索赔时遭到拒绝。


中暑是在暑热季节、高温和(或)高湿环境下,由于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解质丢失过多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和(或)心血管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可以说,中暑是属于内在因素引起的,并不属于外来因素。即使宋女士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也不能得到赔付。并且中暑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见的,不属于突发状况。


中暑后如何理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究竟是疾病导致中暑还是中暑导致疾病,在理赔时也许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在投保和理赔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一项,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向保险代理人咨询。为避免“意外”发生,被保险人最重要的是做好防暑工作。

3、冲浪溺水身故

冲浪是一种很刺激的极限运动,不过这种运动是很危险的。有人会提前购买意外险进行保障,可有些意外险是不包含冲浪溺水身故这一项的。

例如:严先生特别喜欢户外运动,周末和朋友相约去海边冲浪,并给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险。在冲浪过程中,因为严先生没有做好充分的热身准备,突发身体不适,掉入水中。因为水比较深,加上救援不及时,最终严先生溺水身亡。

事后,严先生家人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做出了拒赔的决定。理由是,严先生购买的保险当中,不包含高风险运动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属于免责条款。

因为高风险运动发生危险的概率较高,所以在普通意外险的免责条款中会标明:

被保险人参与潜水、滑雪、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均不提供保障。

如果在高风险运动中发生意外,普通意外险是不会赔付的。有的产品会包含一些高危运动项目,不过对投保人有严格限制,且在标准保费的基础上也做了很大提高。

4、个体食物中毒

一般情况下,食物中毒都属于意外事故,而且食物中毒也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但不是所有的食物中毒保险公司都会按照意外险的条款进行赔付。

例如:小明和小红一起去逛街。途中,两人感觉肚子有些饿,就在路边摊上吃了点东西。回到家后,小明出现肚子疼痛、呕吐等状况,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是食物中毒。虽然吃的是同样的东西,可小红并没有出现中毒的症状。出院后,小明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绝了小明的索赔。


食物中毒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群体性的,一种是个体的。群体性的就是说同时出现食物中毒的不止一人,应为三人以上;个体的则是食物中毒只有一人或二人。

一般来说,对于前者,符合意外险中“非本意、外来的、突发事件”这些要素,保险公司会照常赔付。对于后者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因为保险公司会认为这是和个人体质有关,如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

5、妊娠意外

因为怀孕是主动性的,怀孕自然会引发一些风险,所以主动性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风险,都是由自己承担。

例如:李女士购买了一份意外险产品。因为有了身孕,李女士出门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身上出现了几处明显的伤痕。到医院检查后,医生说并无大碍。李女士想要到保险公司理赔,可最终遭到拒绝。

意外险对于健康状况一般都没有特殊要求,因此孕妇也是可以正常投保的。

但是意外流产之类的问题会在免责条款内,也就是由怀孕、流产、分娩等问题导致的意外,意外险是不赔付的。

如果被保险人处于妊娠期,也可选择母婴综合保险。


-----总结-----

上面这些常见的拒赔情况,并不是保险公司有意拒赔。

所以,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读懂保险条款。仔细研究所投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两大部分。对于一些过于专业的保险条款,如果不清楚,应向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进行咨询。

生活中,除了提前买好保险,也应注意保护好自己,防止“意外”发生。


小贝June


尽管猝死非常“意外”,但一般来说意外险是不赔猝死的。

“猝死”的定义为: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性疾病(器质性或非器质性)或者功能障碍导致的突然死亡,或由此引起的急性症状并于急性症状发生后6 小时内死亡。猝死的认定一般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

而猝死大部分是疾病引起的,器官发生病变,然后发作致死。我们常说的某人熬夜或者摔一跤突然“猝死”了,大部分是因为之前他的身体已经出现的状况,只是没有表现出来,摔一跤只是导火索,最根本的原因是身体得了疾病。

据医学专家分析,工作生活节奏快、生存和心理压力增大使现代人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体力劳动大量减少,缺乏运动;膳食结构的变化及环境污染的侵害,也易引起血管、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等生理机能紊乱。

长期如此,心脏的血管壁内皮损伤、血管内膜逐渐增厚,动脉粥样硬化斑块形成明显加快。一旦出现持续熬夜、过度疲劳、嗜烟酗酒、饮食不节等诱发原因时,血管持续痉挛收缩、血液粘度增加、局部血栓形成,最终导致突然出现血管闭塞、心肌梗死。

意外险中定义的意外事故,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猝死”死亡的原因在医学范畴一般都会归为由疾病引起,是主要的器官发生了严重的疾病,疾病慢性而潜伏地进行,毫无征兆地发作。也就是说,身体健健康康是不会莫名其妙的突然发生猝死的,更多的原因是身体已经发生了疾病症状只是现在隐藏着没有显现。所以猝死和意外在定义上是相互违背的。因此,绝大多数意外险都把“猝死”列入了免赔范畴,是不予赔付的。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想问:一般的意外险不赔猝死的话,买哪种保险能赔呢?

其实,能包含猝死死亡责任的保险就是寿险,也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标的的,不管因疾病或是意外导致的死亡,都能保的险种。除了寿险之外,近期也有部分保险公司推出了含猝死责任的综合意外险,在传统意外险的基础上,增加了猝死责任。

以平安健康险推出的“平安i康保·综合意外”为例,加入了猝死责任,保障更是涵盖了方方面面:生活意外都能保,出行意外不限交通工具,浴室滑倒、厨房割伤、触电烫伤、煤气泄漏等等,通通都能赔;也考虑到了工作场景,包括工伤意外、过劳猝死、应酬酒后意外、深夜回家遇险等;对于出差旅游也有全面的保障,包括飞机、汽车、轻轨等交通事故,踩踏、溺水、食物中毒全涵盖。

没有人知道意外何时会来,生活中像“猝死”一样的“意外”还有很多,配置意外险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体现。选择一份带猝死责任的保险,无疑能够给生活更多的安全感。


平安健康险


“意外险投保人猝死,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楼主问的应该是被保人猝死,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的问题。

意外险中对于“意外”的定义,更加细致,具体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 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所以猝死这种情况,并不是保险层面的意外责任,属于疾病类导致。如果只是购买了单纯的不包含猝死责任的意外险,那么肯定是无法赔偿的。这些需要厘清其中的逻辑。

正式基于此,才会有寿险这个险种存在的必要,因为寿险的身故无论是意外还是疾病导致的,都是可以赔付的。由此可见,保险并非单一险种解决所有问题,这里大家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格外注意,看自己需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真正的需求是什么,而不是随便买点,就万事大吉。毕竟咱们花了钱,还是要明白花在了哪里,能带来什么样的保障,这是咱们的权利,更是对自己负责。


现在也有不少意外险通过附加险形式,可以保障猝死的责任。但具体也要看保险条款对于猝死的定义,我这里摘取某意外险合同中关于猝死的定义如下:

猝死: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性疾病(器质性或非器质性)或者功能障碍导致的突然死亡,或由此引起的急性症状并于急性症状发生后 6 小时内死亡。


注意条款里面明确要求死亡的原因及时间,所以建议大家在选择保险的时候如果自己实在没有精力或者耐心去完成众多保险合同的阅读,以及弄清楚险种的如何搭配。那么最好咨询专业人员或私信我都可以,保险咨询开始可能耗费一点点时间,但是能够保证买到自己需要的保险,从而避免真正需要保险的时候发现买的根本不是自己想象的保障,出现了保险不赔的假象,不仅没有赔付,心情也势必受到很大影响,费时费力。


以上。

买保险的101个误区

https://www.toutiao.com/i6623677791592251911/


明险靠普


从字面理解,投保人猝死……投保人是掏钱的人,保险责任一般指保障被保险人!哎…大家需要保险,但真得多学习一下!

投保人在意外险保障中身体最多豁免后期保费,一般不赔钱!被保险人如果在意外险中猝死要看具体情况……假如骑车摔倒导致心脏猝死,意外是因那就赔,如果因为心脏衰竭导致发生意外则疾病是因那就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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