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詹克團、吳忌寒公司奪權變動來看,區塊鏈在安全方面可以延伸作用於哪?

光速鏈GSC


區塊鏈的本質,是一套自我運行的經濟激勵體制系統,一個去中心化的公司。在這套全新的經濟激勵模型中,股權律師原有的股權激勵、股權融資、股權控制的框架和理論,有的已經失效,有的仍能供參考。


任何區塊鏈系統,本質上是在做員工持股計劃。將token理解為股權,可以幫助我們更直觀地把握token的概念;但token又不能完全等於股權。


二者的相似之處在於,二者都是衡量價值的尺度。衡量一個公司的市值,可以看它的股權價格,衡量一個區塊鏈項目的市值,則可以看他的token總值。


二者的不同之處在於,一家傳統公司不會將自己的股權作為公司的結算和支付方式進行商業活動,而在區塊鏈系統中,token除了承擔著股權的角色,還要充當系統內部的結算和支付手段。


以比特幣系統舉例,這個系統不是公益系統,礦工不是免費幫大家幹活,而是要打包交易收取交易手續費的。交易手續費的價格是一個市場定價,任何發起交易的人都可以給該筆交易賦予一筆交易手續費,當有大量未打包交易的時候,礦工會優先打包交易費用高的交易。這樣通過用戶進行輸入達到一個平衡的行為,本質上實現了一個二級市場價格相關聯的預言機(Oracle)。市場通過支付合理的對價,換取礦工維繫整個系統的結算和支付工作。


這時候,token具備了流通和支付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具備了貨幣屬性。token在二級市場上都可以自由流通;比特幣等具備一定用戶基礎的token,流通性甚至可以超過某些小國的法定貨幣。


在傳統股權領域,持股意味著股東投入資本或技術建設公司,相應地,股東可以獲得決策參與權、利潤分配權等權益。消費則意味著消費者付出相應對價給公司,享受公司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這時候,股東與消費者的概念是截然分開的。股東用股權體現自己的持股行為,而消費者用貨幣進行消費。如上文所說,在區塊鏈的世界,兩種行為可以合二為一,token是一種通證,既是股權的憑證,又可以作為對價兌換系統內部的服務和產品。


如果說持有股權,即是公司股東,持有token,即是項目“股東”;那公司的邊界,因此而變得模糊。消費即入股,入股即儲蓄。持有相同token的你我,就是在同一家去中心化公司共事的同事。


我們也可以把區塊鏈項目理解為一家去中心化的公司,把token理解為是公司發起的債券。由於區塊鏈系統的所有運行規則跟利潤都在代碼中體現,因此在其能夠完成其基本願景的前提下,出現不可控因素的風險,比傳統公司模式要低得多。


區塊鏈世界的控制權的爭奪戰中,速度和效率遠高於傳統公司的控制權爭奪。當兩派人馬對

公司的章程,也就是治理問題產生了分歧時,不需要爭奪公章,直接用腳投票,產生一條分叉。

“分叉”即是項目控制權之爭的結果。一個項目像細胞裂變般,分裂成兩個項目;兩個項目之前的數據完全一致,之後的治理模式則分道揚鑣。好似兄弟分家,又不會出現分配不均的問題;就像是克隆了一個一摸一樣的項目,分別按照自己的意思作出今後的規劃,兩個項目同時投入競爭,讓用戶根據喜好自由地選擇。

因此,區塊鏈項目不會出現“公司僵局”,區塊鏈項目只會在充分的市場競爭中實現加速進化。


智能合約是區塊鏈重要的落地應用之一。自薩博提出富於遠見和開創性的智能合約構想以來,智能合約的構想一直浮在空中未能落地。在未來,智能合約能否代替訴訟程序?


智能合約程序和訴訟程序有相似之處:都需要用數據和證據來還原事實真實,都按照合約雙方的合意來導出結果。也有顯而易見的不同:傳統訴訟程序,採取的是事後救濟、被動救濟的模式,司法秉持“不告不理”的原則。當事人不投入一定的訴訟成本,無法拿到公正的判決,更難以將判決訴諸執行。而智能合約程序,將執行程序納入到整個合約之中,違約行為將被事前防範,自始至終地不會發生。


將二者在流程上進行分解和對照,會發現,智能合約將強調事前救濟,簡化質證環節,限制自留裁量,以程序取代人治。


粵創財經


吳詹兩人爭權,爭的是比特大陸的公司控制權,和區塊鏈安全性無關。

以比特幣這樣的“公鏈型”區塊鏈技術為例,其安全性僅與加密算法和全網算力相關。

只要SHA256沒被破解,它的數據傳輸就是安全的。

(注:SHA256屬於軍用級加密算法,雖不一定能抗住量子計算機,但肯定比傳統銀行所用DEC或RSA加密算法更安全。)

如果你沒法掌控全網算力的51%以上,你就沒法保證自己能爭取到“記帳權”,沒記賬權自然也就沒有“篡改”數據的權力。

簡單來說,公鏈型的區塊鏈技術,使用的人越多,越安全。

與“公鏈”相對的,還有“私鏈”和“聯盟鏈”。

“私鏈”與現有的銀行相不多,只有數據中心才有“寫入”和“修改”數據的權力。從這一點來看,私鏈型區塊鏈,為了效率而完全捨棄了“去中心化”這一優勢,算不上真正的區塊鏈。

“聯盟鏈”則是“公鏈”和“私鏈”的折中,算是在“效率”和“公平”之間找到了一個平衡點。

臉書的Libra和我們央行的數字貨幣DCEP,用的都是“聯盟鏈”。


瘋行四海


不需要51%的飽和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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