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印發,今冬還單雙號限行嗎

近日,我市印發《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時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其中規定,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原則上將不再採取單雙號限行措施;I級應急響應期間,將採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

為保障應急預案的實施,市政府成立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全市重汙染天氣預測預警、應急響應、檢查評估等工作。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與市大氣辦合署辦公。

預警分級

根據重汙染天氣的嚴重程度,預警分為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根據汙染髮展情況,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4小時均值,下同)>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時,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時。

預警發佈與解除

01

發佈時間

原則上預警信息提前3天(72小時)發佈,若遇特殊氣象條件未能提前發佈預警信息,通過實時會商,判斷滿足預警條件,立即發佈預警信息。原則上,啟動預警的時間儘量安排在工作時間(8:00-18:00)。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必須嚴格按照指揮部辦公室重汙染天氣預警通知要求,統一發布預警信息,確保縣級措施和市級措施相一致,原則上各縣(市、區)不再自行發佈預警信息。

02

預警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發佈後,由於氣象條件變化,會商認為達到其他級別的預警條件,預警需要升級或降級的,按照預警發佈程序調整預警級別。當全市空氣質量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可按高級別預警執行。

應急響應

01

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III級應急響應、II級應急響應、I級應急響應。

02

分級響應

根據預測的AQI指數分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因沙塵和臭氧造成的重汙染天氣,不納入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範疇,不執行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1、III級應急響應措施

(1)公眾防護措施

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採取以下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按照《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移動源管控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面源管控措施。市住建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加強對建築施工單位的揚塵控制,增加工地灑水抑塵頻次。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市水利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關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區域內所有采砂場。

2、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1)公眾防護措施

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根據AQI指數汙染狀況,原則上不再新增加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2)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採取以下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移動源管控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礦山、洗煤廠、機場、燃煤電廠、鋼廠、水泥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各地根據實際和相關政策核准的郵政快遞車、殘疾人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對非營運載客汽車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含外埠號牌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採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尾號是英文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後一個數字為準),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機動車通行,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面源管控措施。市住建部門牽頭,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市水利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關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區域內所有采砂場。

3、I級應急響應措施

(1)公眾防護措施

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採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接到紅色預警且AQI日均值達到500時,有條件的學校可採取停課措施。對已經到校的學生,學校可安排學生自習;對未到校的學生,學校可通過遠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學生在家學習。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根據AQI指數汙染狀況,原則上不再新增加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2)倡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3)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採取以下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按照《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移動源管控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礦山、洗煤廠、機場、燃煤電廠、鋼廠、水泥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各地根據實際和相關政策核准的郵政快遞車、殘疾人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對非營運載客汽車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含外埠號牌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採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尾號是英文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後一個數字為準),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機動車通行,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保持一致,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面源管控措施。市住建部門牽頭,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混凝土澆築等。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市水利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關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區域內所有采砂場。

03

補充說明

(1)當緊急發佈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時,原則上當天不採取機動車限行措施。在應急響應車輛限行措施中,不包括軍隊、警務、環境執法、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民生保障、環衛作業車輛和單位通勤車、公交車、出租車、清潔能源汽車、應急管理部門公務車輛、殘疾人專用車及其他特定車輛。

原則上,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不採取單雙號限行措施。

(2)原則上,在滿足減排比例的情況下,避免對涉民生和小微涉氣企業採取停限產措施;難以滿足減排比例時,可對協同處置固廢危廢、垃圾發電(存貯空間允許情況下),以及小微涉氣企業適度採取應急減排措施。在制定應急減排措施時,避免對居民供暖鍋爐和對當地空氣質量影響小的餐飲、洗滌、修理等生活服務業採取停限產措施,嚴禁簡單粗暴“一刀切”式的停限產方式。

(3)重大民生工程、搶險工程、重點建設項目以及重點環境治理工程,經當地政府初審同意,並報市政府、省大氣辦批准後,可不停止施工。對建築施工工地水泥澆築等不能間斷的工序,經當地政府初審同意,並報市政府批准後,可在完成本工序後再停工。

當遇到極端不利氣象條件時,經專家委員會會商、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可採取更加嚴格的臨時性汙染減排措施。

完善正面清單制度

制定和實施工業企業和建設項目的正面鼓勵清單制度。按照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加快建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通知》(冀環大氣函〔2019〕1055號)要求,確定工業企業和建設項目正面清單。

對列入正面清單的工業企業和建設項目、績效評級為A級工業企業和環保“領跑者”企業,確保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的前提下,分類施策、區別對待,原則上,在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不再實行停工、停產管控(國家有關規定明確要求除外)。

附則

本預案由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適時予以修訂。

《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石政辦發〔2017〕3號)、《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補充說明的通知》(石政辦發〔2017〕53)同時廢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