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規後移交檢察院說明了什麼?人員被“規”期間的待遇是怎樣的?

雙規後移交檢察院說明了什麼?人員被“規”期間的待遇是怎樣的?

如果已經移交到檢察院,那麼說明紀檢部門已經取得相應的證據,涉嫌犯罪,那麼檢察院首先會審查起訴,如果符合起訴條件的,檢察院會想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按照流程審理判決。

雙規是一種特殊的紀律調查程序,雙規的過程中,如果被調查證實政府人員確實存在有違規違紀的行為,就可能被移交給檢察院,那麼雙規後移交檢察院的後果是什麼樣的呢?律師365的小編將在下文為你詳細的介紹這個問題。

雙規後移交檢察院說明了什麼?人員被“規”期間的待遇是怎樣的?

一、雙規後移交檢察院的後果是什麼?

如果已經移交到檢察院,那麼說明紀檢部門已經取得相應的證據,涉嫌犯罪,那麼檢察院首先會審查起訴,如果符合起訴條件的,檢察院會想法院提起公訴,由法院按照流程審理判決。

二、雙規的程序是怎樣的?

“雙規”的一般程序是由承辦黨員違紀案件的紀委調查組在通過案件初查掌握調查對象的一個或數個足以立案的違紀事實後向紀委常委提出“雙規”建議,在經紀委常委同意後才能採取“雙規”。但特殊人員須任命機關同意,如直屬部門一把手、政府組成局一把手的“雙規”必須報請同級黨委同意。如果涉及同級黨委的組成人員必須報請上級紀檢部門,並移送上級紀檢部門管轄。中央委員必須報請中央同意。有些地方的紀檢部門就“雙規”的報批程序還作了更為嚴格的調整,比如湖南就已經把“雙規”的審批權收到了市一級紀檢部門。

雙規後移交檢察院說明了什麼?人員被“規”期間的待遇是怎樣的?

三、雙規的執行

“雙規”由承辦案件的調查組負責執行,一般從辦案的紀委機關抽調兩名工作人員來“陪護”被“規”人員。名義上是照顧被規人員的飲食起居,實際上是看守被規人員,防止其與外界聯繫或自殘、自殺等行為的發生。

“雙規”的地點一般選擇在城市郊區,交通方便,環境清靜的小招待所、小旅店甚至具備上述條件的居民家中。根據中紀委的規定,司法機關的羈押場所是嚴禁使用的。

“兩規”的費用因地區經濟水平、“雙規地點”的條件以及涉案人員的級別而有所不同,市縣級一般控制在每天100至200元的標準。費用的負擔按照“個人問題個人負責,單位問題單位負責,沒有問題紀委負責”的原則處理。

雙規後移交檢察院說明了什麼?人員被“規”期間的待遇是怎樣的?

被規人員在被“規”期間的主要任務就是回憶違紀問題,寫交代材料。在閒暇時也能看電視,伙食水平與陪護人員一樣,除失去自由不能與外界聯繫外,被“規”人員的待遇與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或司法強制措施的人員不可同日而語。另外,被規人員被“兩規”後,辦案的紀檢機關應當告知被“規”人員所在單位的紀檢部門。並由單位紀檢人員通知被“規”人員家屬,但“雙規”地點與時間理應保密。被規人員的人身安全由辦案機關負責 。

雙規後移交檢察院就說明在雙規的過程中,紀檢部門已經蒐集到了確切的證據,案件移交檢察院以後就會按照法定程序進入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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