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行为

红网时刻11月6日讯(衡阳县站通讯员 王勤)11月3日,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依法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竟然遭到当事车主朋友刘某泰的辱骂,并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目前,刘某泰因妨碍公务被衡阳县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11月3日13点左右,在县城西渡向阳南路与蒸阳大道十字路口,当左转信号灯亮起绿灯时,车辆开始有序通过。此时,一辆无牌摩托车从直行道窜出来后,突然左转行驶,与正在行驶的红色小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见自己没事,立即驱车逃离现场。红色小车驾驶员见摩托车肇事逃逸,一边报警,一边上前追赶,并在向阳桥将肇事车主刘某生拦下。13点55分,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刘某生无证驾驶机动车,无牌无保险,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导致两车相撞,负事故全责。正当交警依法准备暂扣违法摩托车时,前来“支援”的刘某生朋友刘某泰不分青红皂白,上前就用恶语恐吓、谩骂执法民警。尽管刘某泰蛮横无理,但民警一直耐心给他做工作,一旁的围观群众也好言相劝,但刘某泰不但没有罢休,反而一直用侮辱性语言对执法民警进行谩骂,并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随后,执法民警拨打110报警。110出警民警赶到后,将刘某泰带离现场。

目前,刘某泰因妨碍公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肇事车主刘某生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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