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支持汙點藝人繼續活躍在娛樂圈嗎?

宿命9719


首先非常感激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其次讓我帶領著大家一起走進這個問題,就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對大家有所幫助,也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我不會支持。因為藝人也算是公眾人物了,他們的一言一行影響力太大了,而且藝人要給大家帶來的是正能量的東西,而不是一些消極惡劣的行為。很多藝人表面光鮮亮麗的,內心卻是十分的醜陋,就像披著羊皮的狼一樣。

很多汙點藝人想要繼續回娛樂圈,那是因為娛樂圈可以給他們帶來很大的利益。她們還是想回到這個讓他們發家致富的地方。所有很多明星在有了汙點之後,就會通過一些手段洗白自己,想得到大家的同情,然後好回娛樂圈繼續撈金。

像什麼樂嘉在節目裡了醉酒罵人,范冰冰逃稅,周立波吸毒等等,這些已經有了汙點的藝人,如果還繼續活躍在娛樂圈,說明娛樂圈就是藏汙納垢的地方。你要想想,這些藝人還能在給大家帶來什麼積極的印象,藝人知法犯法嗎?

所以說我不會支持支持汙點藝人繼續活躍在娛樂圈,以上就是我個人的觀點了。祝屏幕前的你在以後的日子裡發展的越來越好。


敬仰你浩


若讓汙點明星登臺,觀眾勢必大倒胃口,既歡樂不起來,也輕鬆不起來,沒歡樂沒輕鬆何來喜慶?更重要的是,汙點明星的出現會誤導觀眾,尤其是青少年,會讓觀眾憂心,會讓家長憤怒,會顛倒人們的“三觀",會讓惡風盛行。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即便演技再好(也沒見好哪去),德不配位,一樣遭觀眾的吐棄,人們要的是德藝雙馨。別說離不開誰,離了誰地球都照轉不誤,走了張屠夫也不會吃混毛豬,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更比一代強。

中國人從來是大度的,寬容的,不會把汙點明星一棍子打死。毛阿敏偷稅,過了幾年照樣登臺放聲高歌;劉曉慶偷稅,還蹲了監,過了些年一樣電影電視演的歡。要是放在國外,尤其是日韓,不但遭民眾吐罵,還會徹底封殺,讓汙點明星一輩子別想鹹魚翻身。

有汙點的明星們,還是自警自省吧,也別哪裡跌倒哪裡起了,你們有的是資源,更不缺錢,隨便乾點啥,甚至什麼都不幹也比普通老百姓過得好,就別顧盼自憐心念復出了。

作為一個世界瞭解中國的窗口,所有演員的自我修養都要良好,代表國家形象,一旦有了汙點就讓全世界人們看到了,實實不妥。藝術家,演員,都要潔身自好,滿滿的正能量,是國家文藝界的傳承人。

上樑不正下樑歪,上行下效都知道這個道理,不說是一竿子打死人,他們可以去其它欄目組展示才華。演技好不等於人品好,人品不好就不要出頭炫耀,好好自我反省才能得到大家的原諒!我國幅員遼闊,人才輩出,不要總是用那些劣跡演員在舞臺上蹦躂,也給一些沒有後臺,沒有人提攜的後輩們一次機會好嗎?

有汙點可以理解,但是能否真心悔過才是關鍵。古天樂,香港一代巨星,飾演《神鵰俠侶》而被大眾所知。他早年進入社會,是個問題少年,還坐過牢。誰能想到他現在是香港演藝人協會會長,第16屆世界華人獎獲得者,先後為貴州等捐建了80多所學校。浪子回頭金不換。

真心實意不是講出來的,而是做出來的。我們看在眼裡,記在心裡。對於這些汙點明星,我們應該給機會上春晚,但是請用行動和時間來證明,“你”已經真心悔改了。道歉的話誰都會說,“你”悔恨的眼淚也許只是一種演技,我們需要的是你真實行動。時間能改變很多,但願能看到“你們”的真心,而不是偽善。


孫小娛


不支持。娛樂圈太亂了。如:吸毒者有之,淫男亂女有之,酒後醉駕鬥毆者有之,偷稅漏稅者有之……是該到了整治的時候了。憑什麼演藝界的明星一擲千金,平民百姓累死累活的勉強餬口?還不都是百姓的血汗錢嗎?所以不支持有汙點的演藝界藝人重返藝壇。永遠支持體育健兒和為國為民做出貢獻的科學家和戍邊軍人。


海納百川79年兵


我不支持汙點藝人重回演藝圈,而且覺得應該堅決徹底長久地抵制他們。

藝人也好,明星也好,都屬於公眾人物,一直以來都備受矚目。尤其是在當今,媒體特別多元化,特別發達,他們的曝光度非常高,一舉一動都受到了廣泛的關注。一個有責任感的明星,理應意識到自己的社會責任,利用自己的影響力,給民眾樹立一個好的形象,做個遵紀守法的楷模,這似乎並不是很難做到的,只能說是個底線吧!

事實上,有些藝人不是這樣做的。眾所周知,在當今的中國,明星絕對屬於高收入人群,一個電影,一集電視劇,一個綜藝節目,一個廣告,動輒收益幾百萬甚至上千萬,這是普通百姓汗珠子摔八瓣,十輩子都掙不到的。因為錢來的容易,有些明星的生活極盡奢華,揮金如土,一雙鞋,一件體恤,幾千元甚至上萬元,也許穿一次就丟到了一邊,但這有可能是一個貧困家庭一年的收入。即使這樣,還有人絞盡腦汁偷稅漏稅,幾億元啊,這是什麼概念?相當於一個縣一年的財政收入,這是什麼行為?挖國家的牆角,這麼嚴重的犯罪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還有的明星,錢多了不知道怎麼花了,買毒吸毒,公眾面前,健康陽光,私底下卻是個癮君子,涉毒在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是不允許的,在我國更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必須受到制裁。

還有的明星,自恃有點小名氣,說話口無遮攔,胡說八道,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甚至有的明星,公然把自己凌駕於國法之上,沒有道德觀念,酒駕,養小三,大鬧邊檢,等等,明星違法缺德的還真不少,每當這種事情一曝光,就會引發廣大民眾的極大憤慨。

好在,現在的粉絲民眾,法制觀念在不斷提高,追星也比較理智,對明星違法行為不再縱容。無論什麼大明星,觸犯了國家法律,違背了道德倫理,法律就會制裁,民眾就不再買賬,有關部門也會對他們封殺,不會因為他們的名氣而有所寬容。

大家可能也看到了,有些汙點藝人,犯錯之後,想方設法為自己洗白,目的是重回演藝圈。畢竟,這個圈子的利益太大了,掙錢太容易了。但是,我反對他們重返演藝圈。普通人犯了錯,會為此付出代價,明星憑什麼就可以輕描淡寫道個歉就完事?既然你已經是汙點在身,劣跡斑斑,留給民眾的是負面的形象,就不該在大家眼前晃了,和諧社會需要的是積極健康,愛崗敬業,遵紀守法的正能量,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那麼多兢兢業業,嚴於律己的演員藝術家,專注於自己的事業,不炒作,沒緋聞,卻沒有那些流量明星有名氣,這本來就不公平。汙點藝人,有了汙點,簡單道個歉,不傷筋不動骨,過幾天又回來了,照樣拿高片酬,憑什麼?汙點藝人重返演藝圈,對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德藝雙馨的乾乾淨淨的藝人們就更不公平了。

演藝圈不是法外之地,明星也不是法外之人,希望明星們意識到自己的社會責任,愛惜自己的形象,不要辜負大家對你們的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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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是藝人,他們是國家的敗類,他們是奸商小人,不同意這些小人在活躍在中國的娛樂圈兒,特別是那些改國籍的明星,都滾出中國,竟然不願意做中國人,就滾出中國,別他媽在中國賺錢,到外國消費,奸商賣國賊,這些人戰爭打起來都是漢奸,因為他們利益為上,沒有愛國心


手機用戶56611148358


這個問題我估計大家看法基本都是一致,不會同意,但我想在這裡說這要看是什麼問題了,明星也是人,肯定也避免不了犯錯,我們也不能一棍子打死。要是犯了原則性的問題,多社會危害大的問題那就不可原諒,要是犯了大部分人都會犯的錯,我們還是要平常心看待,比如明星結婚離婚啊,那這是個人問題,和誰接和說離那是自己的事,再說現在離婚和很平常,不能因為是明星過的不好就不能離,這對他們也不公平,還有就是出軌明星,這個問題我相信好多人都幹過,有的是一時糊塗,有的酒後亂性,有的就是自身愛好,所以也要分開看。要是就是出於玩玩就摔掉的這樣的人不能原諒。還有就是現在好多明星吸毒,這對社會對青少年影響太大,大家也該知道毒品的危害性,國家嚴厲禁止的,你還去做,再說毒品也不是滿大街都有賣,恐怕買都不好買,一些被抓後的明星說什麼壓力大,為了創作,這都是狗屁,生在這個社會誰壓力不大,再說你可以選其它方式洩壓啊,還是錢太多,錢真多就做點好事,你買毒品時想過沒有,一包毒品夠多少人生活一個月甚至一年,要是把這錢做點善事是一件多麼偉大的事,以後要想起又是多麼欣慰的事。現在的娛樂圈太亂了,缺少管理,都是一味地為了圈粉絲的錢。


正能量28011945


分誰,汙點明星很多,但是,犯的錯誤不同,比如范冰冰,趙薇,這樣的就不值得原諒,同情,她們是坑害國家,坑害老百姓的利益,這種人就應該徹底禁止在出來禍害人世,再就是想那些吸毒的藝人禁止再出來,他們可是不能原諒,他們就是人渣,人渣怎麼能出現在公共視線呢。像黃海波,吳秀波這種錯誤可以理解,原諒,必定沒侵害到老百姓的利益,都是自己個人的生活,誰沒犯過錯誤呢,可以原諒,他們倆人演技說實話,真的不錯,比那些小鮮肉強百倍。觀眾看的是演技,不是個人生活,只要給觀眾帶來好的作品,就是好藝人。


Y肇盟


堅決反對所謂汙點人物復出。原因無它,負面影響巨大,有史為證:汪精衛反清義士,國民黨元老,副主席,為一已私慾而搞所謂曲線救國,其直接的結果導致二百多萬國軍降日,助紂為虐。今天,這些所謂的公眾人物雖掀不起驚天巨浪,但其示範效應也是不可估量的。殺雞必須儆猴,否則,汙點們便會毫無忌憚,反正犯罪成本低,只有當懲戒是汙點們所不能承受之重,才會起到真正的教育警醒作用,從而挽救一批即將陷入泥坑的準汙點們。

在對待汙點們是否復出上,就應一棍子打死,不應當允許其從事原有行業,並應設立汙點人物榜,令其從今I以後夾著尾巴做人。當然它們仍可在其它行業發揮餘熱,從事力所能及的勞動,它們罪不致死,以勞獲食還是允許的。兇殘的日本戰犯都能改造,何況區區汙點小丑。

人微言輕,弱弱幾句不會引發眾怒吧。


l湖湘客


第一娛記出品必屬精品!

回答這個題目,首先得要看“汙點”是什麼汙點?有些汙點藝人人們可以包容,毛主席老人家不就說過:有錯能改就是好同志嗎。但是涉及到原則、底線等方面的汙點藝人是不能接受的。


嚴重違反法律的藝人不能接受

違法犯罪情形十分嚴重,且影響十分巨大的,比如吸毒、偷稅漏稅、piaochang、酒駕等。這樣的藝人要堅決封殺,不能在公眾面前露面了。

比如范冰冰、趙薇,這樣的汙點藝人就不值得被原諒同情。她們不難違反法律,還坑害國家,坑害老百姓的利益,這種人就應該徹底禁止在出來禍害人世。再就是想那些吸毒的藝人堅決禁止再出來,譬如陳羽凡、滿文軍、孫興等。這類人不能原諒,他們社會影響壞,對年輕人危害性大,而且他們明知道吸毒違法,作為公眾人物還以身試法,這樣的人怎麼能出現在公共視線呢!


有違社會公德的明星也應該封殺

前幾天芒果TV簽約藝人陳露就因為大鬧車站,最後被公司解約。這種明顯的違反社會秩序,素質低下的藝人,應該禁止進入娛樂圈。還有一種是有違社會公德的,比如破壞別人家庭,侮辱勞動人民,侮辱軍人等等。這類藝人品性就是有問題的,也不適合在公眾面前出現。

這類明星平時看起來都“高大上”,面對鏡頭都是很好看,很正直,但是私下就是另外一副面孔。這種人最偽善!


有些錯誤不大認真悔改的藝人可以諒解

像黃海波這種錯誤可以理解,原諒。因為第一併沒侵害到老百姓的利益,是自己個人的生活。第二,出事後,黃海波態度非常誠懇,道歉不辯解。誰沒犯過錯誤呢,可以原諒,他們倆人演技說實話,真的不錯,比那些小鮮肉強百倍。觀眾看的是演技,不是個人生活,只要給觀眾帶來好的作品,就是好藝人。


我們為什麼對明星要求這麼嚴格?就是因為藝人身上天生就具備了公共影響力的特性,所以藝人存在的價值,一定要是正向的。如果藝人出現在鏡頭前,給予觀眾帶來的是錯誤的示範和影響,那麼這樣的藝人一定要封殺得死死的。


第一娛記


我以發展的眼光堅決反對有汙點的明星繼續演戲,,犯錯代價太低,帶壞社會風氣,教壞下一代。不要說他們也是人,首先他們是名人,所有汙點比普通人對社會的影響會放大百倍。堅決反對!!范冰冰,吳秀波,姚笛,文章,畢福劍以及其他偷稅偷稅的,作風混亂的,吸毒的,酒駕的,利用明星頭銜給自己給特權為自己人生假戲的等等等等,讓他們明白自己是公眾人物,既然享受了社會賦予的各種惠好就請管理好自己,約束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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