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北京大學—首爾大學—東京大學法學研討會成功舉行

第十三屆北京大學—首爾大學—東京大學法學研討會成功舉行

2019年11月1日,由北京大學法學院、韓國首爾大學法學院、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院聯合舉辦的第十三屆BESETO會議在韓國首爾大學成功舉行。該項年度會議機制是三方交流合作的重要平臺之一,由三所院系輪流舉辦至今。北大法學院由黨委書記郭靂教授帶隊參加本年度研討會。首爾大學法學院副院長Youngjoon Kwon、教授Guangwen Jiang、Jae-Hyup Lee、Yeong-Geol O,東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Ryuji YAMAMOTO、教授Taro NAKAHARA、Gen GOTO,北京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郭靂,副教授江溯、高薇,助理教授彭錞,院長助理、對外事務辦公室主任李媛媛出席本次會議。本次會議主題為“東亞地區的比較法學研究”,與會學者分別選擇其學術領域內的熱點前沿議題展開討論。

在本年度研討會中,北京大學法學院的江溯副教授與高薇副教授分別發表了兩場主題鮮明、內容豐富的報告。第一場討論由東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Ryuji YAMAMOTO主持。江溯副教授做了題為“歷史的視角:比較法對中國刑法的影響”的報告。他分別從三個部分加以闡述,並首先介紹了中國從古至今的法律發展過程。他將中國法律體系的時間軸分為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從中國古代一直到近代的1901年,該階段的鮮明特點是法律思想長期受到儒家正統學說的統治,我國第一部刑法典即在此期間誕生。第二個階段是晚清時期的1901年至1911年,在外國入侵的背景下,我國法律極大地受到歐洲和日本大陸法系的影響。第三階段是從1912年到1949年這一建國前的較為混亂的時期,立法領域的主要表現就是“六法全書”的制定。第四階段即建國之後一直到當下,我國的法律從受前蘇聯的單一影響到廣泛地借鑑比較法經驗。在第二部分,他區分了“犯罪”與“刑罰”的概念,並分別闡述了前蘇聯“四要件”和德日“三階層”的兩種犯罪構成理論以及“死刑”、“終身監禁”、“預防性拘留”三類刑罰手段。在第三部分,他將研究目光從刑事實體法轉到刑事訴訟法,並對比了比較法上對抗制與詢問制的訴訟模式,闡明瞭排除規則與辯訴交易制度的意義。最後,他展望了比較刑法學的發展潛力,並對三方院校在刑法領域的進一步交流表示期許和支持。第二位發言人是首爾大學法學院Guangwen Jiang教授,他做了題為“韓國憲法裁決制度中司法權的含義——與日本的比較”的報告。

在第二場討論中,首爾大學法學院Jae-Hyup Lee教授主持討論流程。東京大學法學院Taro NAKAHARA教授做了“比較法視角下的日本侵權法——從‘機會喪失’理論分析”的報告。隨後,北大法學院高薇副教授發表了題為“在線爭端解決機制(ODR)的成敗”的報告。首先,高薇副教授分別從法律和經濟視角闡釋了“在線爭端解決機制”的內涵,並分析了其在現實運用中成功與失敗的案例;其次,她從執行代理、激勵機制、信息採集與運行模式等多個方面比較了在線爭端解決機制的兩大特性——依附於傳統爭端解決機制的外源性特點與從網絡空間系統自生的內源性特點;隨後,她通過對中國淘寶的在線爭端解決機制的實例分析,指出了外源性ODR相對於內源性ODR的劣勢,前者只是作為線上仲裁機構而存在,但後者卻具有網絡市場的自發秩序、擁有更大的作用和價值;最後,她展望了在線爭端解決機制在未來發展的兩大趨勢,一是外源性ODR會在強大外部干預下逐步適應線上甚至線下的整體秩序安排,二是內源性ODR會更具專門性和獨特性。中國當下的“互聯網法院”正是符合這一趨勢的發展實例。

第十三屆北京大學—首爾大學—東京大學法學研討會成功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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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場討論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彭錞主持。東京大學法學院Gen GOTO教授發表了題為“亞洲管理制度的多元特點:虛偽的一致性”的報告。其後,首爾大學法學院Yeong-Geol O教授做了“重新審視‘公平所有權’概念——東亞比較信託法的認識論黑洞”的報告。

會議期間,與會學者對各主題報告進行評論或提出疑問,展開了深入的探討。在結束了熱烈的討論之後,郭靂書記、Youngjoon Kwon副院長、Ryuji YAMAMOTO副院長分別代表三校致閉幕詞,表達了對與會人員的感謝,希望三校學者間相互學習、加強交流,並祝願三校的學術友誼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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