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北京大学—首尔大学—东京大学法学研讨会成功举行

第十三届北京大学—首尔大学—东京大学法学研讨会成功举行

2019年11月1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第十三届BESETO会议在韩国首尔大学成功举行。该项年度会议机制是三方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之一,由三所院系轮流举办至今。北大法学院由党委书记郭雳教授带队参加本年度研讨会。首尔大学法学院副院长Youngjoon Kwon、教授Guangwen Jiang、Jae-Hyup Lee、Yeong-Geol O,东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Ryuji YAMAMOTO、教授Taro NAKAHARA、Gen GOTO,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郭雳,副教授江溯、高薇,助理教授彭錞,院长助理、对外事务办公室主任李媛媛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主题为“东亚地区的比较法学研究”,与会学者分别选择其学术领域内的热点前沿议题展开讨论。

在本年度研讨会中,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江溯副教授与高薇副教授分别发表了两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报告。第一场讨论由东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Ryuji YAMAMOTO主持。江溯副教授做了题为“历史的视角:比较法对中国刑法的影响”的报告。他分别从三个部分加以阐述,并首先介绍了中国从古至今的法律发展过程。他将中国法律体系的时间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中国古代一直到近代的1901年,该阶段的鲜明特点是法律思想长期受到儒家正统学说的统治,我国第一部刑法典即在此期间诞生。第二个阶段是晚清时期的1901年至1911年,在外国入侵的背景下,我国法律极大地受到欧洲和日本大陆法系的影响。第三阶段是从1912年到1949年这一建国前的较为混乱的时期,立法领域的主要表现就是“六法全书”的制定。第四阶段即建国之后一直到当下,我国的法律从受前苏联的单一影响到广泛地借鉴比较法经验。在第二部分,他区分了“犯罪”与“刑罚”的概念,并分别阐述了前苏联“四要件”和德日“三阶层”的两种犯罪构成理论以及“死刑”、“终身监禁”、“预防性拘留”三类刑罚手段。在第三部分,他将研究目光从刑事实体法转到刑事诉讼法,并对比了比较法上对抗制与询问制的诉讼模式,阐明了排除规则与辩诉交易制度的意义。最后,他展望了比较刑法学的发展潜力,并对三方院校在刑法领域的进一步交流表示期许和支持。第二位发言人是首尔大学法学院Guangwen Jiang教授,他做了题为“韩国宪法裁决制度中司法权的含义——与日本的比较”的报告。

在第二场讨论中,首尔大学法学院Jae-Hyup Lee教授主持讨论流程。东京大学法学院Taro NAKAHARA教授做了“比较法视角下的日本侵权法——从‘机会丧失’理论分析”的报告。随后,北大法学院高薇副教授发表了题为“在线争端解决机制(ODR)的成败”的报告。首先,高薇副教授分别从法律和经济视角阐释了“在线争端解决机制”的内涵,并分析了其在现实运用中成功与失败的案例;其次,她从执行代理、激励机制、信息采集与运行模式等多个方面比较了在线争端解决机制的两大特性——依附于传统争端解决机制的外源性特点与从网络空间系统自生的内源性特点;随后,她通过对中国淘宝的在线争端解决机制的实例分析,指出了外源性ODR相对于内源性ODR的劣势,前者只是作为线上仲裁机构而存在,但后者却具有网络市场的自发秩序、拥有更大的作用和价值;最后,她展望了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在未来发展的两大趋势,一是外源性ODR会在强大外部干预下逐步适应线上甚至线下的整体秩序安排,二是内源性ODR会更具专门性和独特性。中国当下的“互联网法院”正是符合这一趋势的发展实例。

第十三届北京大学—首尔大学—东京大学法学研讨会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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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场讨论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彭錞主持。东京大学法学院Gen GOTO教授发表了题为“亚洲管理制度的多元特点:虚伪的一致性”的报告。其后,首尔大学法学院Yeong-Geol O教授做了“重新审视‘公平所有权’概念——东亚比较信托法的认识论黑洞”的报告。

会议期间,与会学者对各主题报告进行评论或提出疑问,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在结束了热烈的讨论之后,郭雳书记、Youngjoon Kwon副院长、Ryuji YAMAMOTO副院长分别代表三校致闭幕词,表达了对与会人员的感谢,希望三校学者间相互学习、加强交流,并祝愿三校的学术友谊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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