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外擔保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5月31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19年度公司向融資機構申請授信及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2019年度公司(含全資及控股下屬公司)向融資機構申請總額度234.15億元人民幣綜合授信,同時對全資及控股下屬公司申請銀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資機構融資事項等提供擔保及反擔保,及全資及控股下屬公司對公司融資事項提供擔保,合計擔保金額不超過204.15億元人民幣。本次授信及對外擔保額度授權期限為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總經理負責具體組織實施並簽署相關合同及文件,並授權公司管理層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在綜合授信總額度內與對外擔保額度範圍內適度調整各全資及控股下屬公司之間的授信額度與擔保額度。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6月1日披露的《關於2019年度公司向融資機構申請授信及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1)

上述擔保事項已經公司於2019年6月18日召開的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對外擔保進展情況

1、2019年10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協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慧能源”)與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以下簡稱“國開行廣東分行”)簽署了《保證合同》,約定智慧能源為高州協鑫燃氣分佈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州協鑫”)申請64,000萬元人民幣授信額度按48%比例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所保證的主債權為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34年10月28日期間,高州協鑫在人民幣64,000萬元授信額度的48%比例內與國開行廣東分行辦理約定的各類銀行業務所形成的債權。

上述擔保額度在公司股東大會批准的額度範圍之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保證合同》項下實際發生擔保金額為人民幣16,000萬元。

2、2019年10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與崑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行(以下簡稱“崑崙銀行大慶分行”)簽署了《保證合同》,約定智慧能源為無錫藍天燃機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藍天燃機”)申請3,000萬元人民幣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所保證的主債權為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期間,無錫藍天燃機在人民幣3,000萬元授信額度內與崑崙銀行大慶分行辦理約定的各類銀行業務所形成的債權。

上述擔保額度在公司股東大會批准的額度範圍之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保證合同》項下實際發生擔保金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

3、2019年10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行(以下簡稱“光大銀行無錫分行”)簽署了《保證合同》,約定智慧能源為無錫藍天燃機申請3,000萬元人民幣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所保證的主債權為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4日期間,無錫藍天燃機在人民幣3,000萬元授信額度內與光大銀行無錫分行辦理約定的各類銀行業務所形成的債權。

4、2019年10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與華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支行(以下簡稱“華僑銀行”)簽署了《保證合同》,約定智慧能源為如東協鑫環保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如東熱電”)申請5,500萬元人民幣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所保證的主債權為自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4月14日期間如東熱電在人民幣5,500萬元授信額度內與華僑銀行辦理約定的各類銀行業務所形成的債權。

上述擔保額度在公司股東大會批准的額度範圍之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保證合同》項下實際發生擔保金額為人民幣2,000萬元。

5、2019年10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與華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支行(以下簡稱“華僑銀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約定智慧能源為嘉興協鑫環保熱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熱電”)申請5,500萬元人民幣授信額度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所保證的主債權為自2019年9月4日至2020年3月4日期間嘉興熱電在人民幣5,500萬元授信額度內與華僑銀行辦理約定的各類銀行業務所形成的債權。

6、2019年10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與華潤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租賃”)簽署了《股權質押合同》,約定智慧能源與常隆為太倉協鑫垃圾焚燒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倉協鑫”)申請8,800萬元人民幣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業務提供質押擔保,所保證的範圍為華潤租賃基於融資租賃主合同對太倉協鑫所享有的全部債權,保證期間為2019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

上述擔保額度在公司股東大會批准的額度範圍之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保證合同》項下實際發生擔保金額為人民幣8,800萬元。

7、2019年10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與華電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電租賃”)簽署了《保證合同》,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睢寧眾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睢寧眾鑫”)與華電租賃簽署了《股權質押合同》,約定智慧能源與睢寧眾鑫為睢寧官山眾鑫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睢寧風電”)申請424,357,346.87元人民幣融資租賃業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與質押擔保,所保證的範圍為華電租賃基於融資租賃主合同對睢寧風電所享有的全部債權,擔保期間為2019年10月24日至2031年10月23日。

上述擔保額度在公司股東大會批准的額度範圍之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保證合同》項下實際發生擔保金額為人民幣0萬元。

三、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總額為人民幣1,374,565.53萬元,佔最近一期(2018年度)經審計合併報表淨資產的2573.39%,佔2018年度備考合併報表淨資產339.83%,佔截至2019年9月30日合併報表淨資產的292.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餘額為人民幣838,613.79萬元,佔最近一期(2018年度)經審計合併報表淨資產的1570.01%,佔2018年度備考合併報表淨資產的207.33%,佔截至2019年9月30日合併報表淨資產的178.19%;其中:公司對外擔保餘額(不包括對子公司的擔保)為36,160.11萬元,公司對子公司擔保餘額為0元,子公司對子公司的擔保餘額為802,453.67萬元。

公司及子公司未發生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況。

特此公告。

協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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