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政協常委王錚點贊獲嘉縣法院執行工作

近日,新鄉市政協常委王錚專門來信對獲嘉縣法院傾盡全力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表示感謝。王錚在信中寫道:“

通過此執行案,讓我看到了獲嘉縣法院執行法官不怕吃苦、務實的工作作風;讓我看到了執行法官一心為案、司法為民的崇高精神;讓我看到了他們堅持不懈、深挖強執的辦案能力。通過該案,我深深感受到了公平正義,感謝執行法官、感謝獲嘉縣法院!

該案件系新鄉市大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申請執行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於2016年立案執行,被執行人劉某某拖欠該公司借款136萬元,王錚系原新鄉市大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因劉某某有多起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而且其採用多種方法躲避執行,經調查,其賬戶無資金、名下無財產,雖經多方努力,但收效甚微,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在當前全省法院開展的“代表委員見證執行”活動中,獲嘉縣法院自我加壓,主動作為,對涉代表委員案件進行了認真梳理和排查,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對新鄉市大成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申請執行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進行認真分析研判,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專門制定執行方案,據申請人舉報並經執行人員深入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劉某某以低價將房產出售給自己的母親並進行了過戶,以此逃避執行。執行幹警遂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對被執行人劉某某繼續加大執行攻勢,被執行人劉某某迫於執行壓力履行案款113萬元,案件順利執結。

該案的成功執結,也再一次驗證了正確的工作思路和執行方案對於案件執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唯有如此,方能取得出奇制勝、執一馭萬、扭轉局面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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