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频频出现在酒店,
是来住店,还是吃饭?
通通不是,他来“偷窥”的!
市民贺某通过站在或趴在房间门口偷看偷听、
用手机录音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
区公安局双福派出所民警于近日将其抓获。
案件回顾
事发10月20日,双福派出所接到市民汤女士报警,称当日凌晨2时左右,她在双福街道某酒店住宿时,从门缝处发现有人影断断续续在门口晃动,疑似有人偷窥。
接到报警后,双福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在摸排走访中,酒店工作人员向民警反映,近期确有一陌生男子行为可疑,经常在酒店走廊徘徊。
随即,民警调取了酒店走廊监控视频,发现确实有一年轻男子在酒店走廊徘徊,根据监控显示,该男子时不时将耳朵贴靠在房门上或俯身朝门底看去,疑似在偷窥他人隐私。
随后,民警对监控画面中的男子开展进一步追踪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29日10时许,民警在双福街道某小区内,将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嫌疑人贺某抓获。
经查,贺某是贵州习水县人,现年28岁,在一次住宿酒店时,贺某偶然间偷窥到他人隐私,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贺某频频出现在酒店,通过站在或趴在房间门口偷看偷听、用手机录音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
最终,贺某因涉嫌偷窥、窃听他人隐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警方提醒: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广大市民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维权,可采取自救性措施,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意:江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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