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女方怎样才能拥有一半的产权呢?

陆兴毕


您好,其实从情感的角度来说,如果不离婚的话,不就相当于一直都能拥有房产了。从个人想法来说,本人比较赞成是“房产份额与实际出资+其他付出”相对公平的房产登记方式,如果房产份额和实际出资情况相差过大,其实对于情感的维护方面也无益。

下面主要从法律的角度,

第一,在什么情况下,女方会有一半的份额?

1、如果买房的时候直接登记女方姓名,或在婚前/婚后加女方名字,登记为“共同共有”;或登记为”按份共有”,且约定份额为一人一半。那么就属于双方一人一半的财产。

2、如果目前房产贷款还未还清,通常情况下,银行是不同意变更产权人的,所以也可以通过签订“财产协议的方式”约定房产份额。

第二、还有些潜在风险需要提醒。

1、并不是所有“共同共有”的房产最终都是一人一半,通常如果共同共有的房产需要析产的话,都是先以协商结果为主,以“一人一半”为原则;但如果协商不成,就必须通过法院判决了,法院判决的时候,出资额将会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并结合未来使用需求、过去家庭贡献程度、是否有过失等因素进行判决。所以最后的份额判决并不一定是一人一半。所以,建议无论是首付、还是还贷;都保留必要的出资凭证,作为未来的证据。同样,如果想要更有保障的话,可以使用“按份共有”的登记方式,直接约定双方的份额。这样在未来析产的时候,份额比较确定,不存在不确定性了。

2、如果女方是帮忙还贷款的话,虽然不会因此而拥有房产的份额,但是其实相当于变相拥有产权。因为会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通常补偿金额为还贷金额和对应部分的房产增值部分。唯一的不同就是在离婚时,如果想要主张房产的产权,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3、前面回答中提到的,将婚前房子卖了然后再买房,如果男方保留了卖房和购房款的来源证据,其实新买的房子仍然是是男方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方式并不能保证新购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房子登记名的问题,牵涉到“利”和“情”两方面,希望大家在处理的时候,还是以“情”为重,保障自己的合理权益。

希望回答能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一说到房产,男人只会骂女人贪心。我是看见过姑姑被姑父扫地出门的悲惨经历,真的无处可去,最后只能回去跟渣男继续生活。

20年前的农村,没有商品房,老人把自己的房子翻新就能娶媳妇。跟老人住的儿子没有房产的。姑父搭上狐狸精后,就把姑姑赶回娘家了。要离婚,房子是老人名下的分不到,儿子是独苗不会给她,姑姑只能净身出户。她在娘家(其实是哥嫂家)住了将近半年,肯定不能常住,因为这半年也是跟侄女挤一张床的。一个中年农村妇女,没处可去啊。这时姑父把所有钱都挥霍完了,也被狐狸精甩了,还欠债,就叫我姑姑回去一起生活了。

女人的青春,女人对家的付出,对子女的孕育,难道不值半套房吗?

婚姻法应该保护受害方,惩罚过错方。不管男女。

回到题主的问题,我见过一些厉害的女生,婚后把房子卖掉重新买,转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啦!


出葡萄不吐皮


好好爱老公一辈子,没必要在乎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否则,寻思为自己留后路,爱往往也走不到永远!

有一对夫妻结婚时很穷,男人某一天和妻子讲要到外面闯一闯,第二天头也不回地走了。他努力打拼了五年,终于挣得1000多万。然后穿当初的破烂衣裳回到家,敲了几下门,妻子一脸惊喜,说“你回来了!”,“老婆,对不起,我做生意亏了,丢了你的脸了!”,,妻子讲“这有哈丢人的,人平安健康回来就好,没事,再苦我也跟着你!”,丈夫顿时泪流满面,一把抱紧妻子,许久,丈夫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老婆,这里边有500万,是属于你的,我这几年发了财,其中有你的一半功劳!”……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一个人爱无所求,反而会得到真爱。

别老想着要把名字写在对方的房产证上(那是对方的婚前财产)。付出真爱,对方会把你的名字刻在心里。


老秀才109566801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女方怎么才拥有一半的产权,一般有以下三种途径:

第一,“婚后加名”。

男方将女方的名字加入房产证的行为,属于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个人所有的一半房产赠与女方的行为。《物权法》规定,不动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的证明。房产证上已明确女方为房产共同所有人,那么该房产便属于男方和女方共同拥有。离婚的时候,可以申请分割一半房产份额。

第二,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可以约定部分各种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财产协议一旦签署就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典型案例:有一对夫妻签署了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将夫名下的房产一套更名至妻名下,且夫向妻支付现金200万元。若违约,夫向妻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协议签署后夫未按约履行协议,于是,妻诉至法院要求夫履行房产更名及支付现金的义务,并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与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财产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夫未如约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故依法判决夫继续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给付妻违约金1000万元。

第三,换个角度思考,不离婚不就一直拥有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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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天下


您的问题是: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女方怎样才能拥有一半的产权呢?

陈群律师为您解答。

看到这个题目很不舒服,就像吞了一只苍蝇!

人家婚前买的房子,您凭什么要去瓜分它呢?

您也知道,那是产权,是法律上的对财产的所有权。

就一个结婚,就要去分人家的产权?实在是不像话。

您为什么要想对男方婚前的房子分一半产权?您的目的是什么?您的理由是什么?您想拿着一半产权来干什么?

您也许会说:

要个保障要个心安要个公平。

可是,如果您结婚以后把家庭经营的很好,把孩子教育的很好,是一个能够妥妥的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是夫爱、子敬、公婆赞的好妻子好母亲好媳妇,那还要分了一半的财产干嘛?

就不需要分了,就白头到老了。

你们婚后的所有财产、所有进账,您都理直气壮地、堂而皇之地有一半的份额。而且也还不需要分,也还应该共同的去经营,共同的去管理,共同的使它增值。

所以,奉劝所有的女性,都不要在婚前去打人家男方婚前财产的主意,那是一个不良的企图,会给婚姻埋下定时炸弹、投下严重的阴影。

假如您根本上就没有打算跟人共同生活,更不打算白头偕老,只是想借婚索财牟利,那请打住吧,您有心,男方也有心,除非他有

婚姻困难的弱点,否则的话,人家怎么可能分您一半呢,而且,如果您结了婚很快就离,这一半,您也还是拿不到。


陈群律师


以下内容纯属法律层面的分析,并不代表本人支持加名才结婚的行为,请各位不要误解!

赠与!当然赠与也是很有讲究的!

一、假如男方说结了婚,我就赠你一半产权,双方签订了赠予协议。白纸黑字,靠谱吗?

不太靠谱!结婚后,男方根本不去办理过户,加上婚后感情不太好,他说:我撤销赠与了,😋。

你闹去法院要求过户,我告诉你,法院还真是会支持他,赠与撤销了!

怎么办?用三种方法来化解:

1、尽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铁板钉钉,[赞]。

2、办理赠与公证。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在赠与协议里面写一句话:赠与人自愿放弃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婚前男方赠与你1/2产权,还去办了过户登记,但是,你们两人最后没有结婚!

男方说你得把我的1/2产权还回来,你说我都有房产证了,我不还!

男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

法院一般会认为婚前赠与的1/2房产份额属于彩礼,因男女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登记,女方理应返还该份额。

一点小建议:

赠予协议怎么签,请按照第一条的来,特别提醒:

感情最重要,不结婚,煮熟的鸭子都会飞!


袁海华律师


一分钱不花有房子住,这已经很好了,再想多要,就属于贪婪了。

如果想不劳而获,往往最终都是鸡飞蛋打。婚姻是很简单的事,如果在婚姻里加上算计,就把简单的事弄复杂了。你的算计别人无论如何都能知道,慢慢的,你的好印象开始在爱人心里打了折扣。今天一点折扣,明天一点折扣,慢慢的那些存在爱人心里对你的好印象,一点也没有了,就算最后你算计了别人一半的房产,婚姻没了,自己要房子有用吗?就算有用,那也是你最坏的结果。如果你不算计,你什么都有,爱人是你的,爱人的东西也都是你的。这难道不好吗?

一些不出去工作的人女人,在家里蹲着,孩子小的时候拿孩子当借口,孩子大了,还是不出去工作,在家里蹲着。问题是,你蹲在家里,好好的做个家庭妇女也行。把家里弄得鸡飞狗跳,窝窝囊囊。或者老公挣钱不多,养家糊口并不那么容易,穷人的日子就需要夫妻同心协力,你懒在家里做太太,时间长了,让丈夫烦了。以上两种,最后离婚了,房产是人家父母全款买的,所以,只能净身出户。这样的女人开始抱怨老公对自己不公平,结婚几年什么也没有得到,离了婚没有地方住。这样的下场能怨谁呢?


立春abc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原则上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女方若是想要拥有一半的产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直接过户

房产过户是最直接、最有效、最有保障的方式。过户可以单独过户到女方名下,也可以进行加名。房产过户或加名这个在法律上属于赠与,即男方将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给女方。

2、赠与公证

如果无法马上办理过户,那可以采取公证的形式赠与。为什么必须公证?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房产未过户前的赠与,赠与方是享有任意撤销权,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是,若赠与一旦经过公证,那就属于不可撤销赠与,若男方后面不履行赠与行为,女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赠与。

3、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财产约定这个是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约定为全部归共同或者各自所有,亦可约定其中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所以,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将财产的权属进行约定。

以上是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方式。不过,老是惦记着另一方的财产其实也未必恰当,不要因为一点财产而影响或破坏夫妻感情。


叶律师


这个倒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你能付出什么,比如婚前不要彩礼,不要车子,不要三金什么的,可以跟男方谈条件,这时候你绝对有底气谈,但你婚前要这要那,完事还惦记人家房子,过分了吧,我觉得现在女性一边说着男女平等,一边又还以女性为弱势群体自居,只要对她们不好,就说男女平等,她们要是沾了大便宜,又会说人家是女生了,应该如何如何,


一天到晚飞来飞去的鱼


无解。你永远也不会有一半产权!

婚前财产,你也想分,你是跟人家结婚呢?还是看上人家的房子呢?

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只属个人所有。

其实是保护了父母的财产不外流。

众所周知,房价高涨,年轻人有多少能力独自买房。现在离婚率有增无减,分财产房产的,父母的财产莫名其妙的就被分了。一生心血随风而逝。这是中国的特色!

现在新的婚姻法,出台了对父母财产的保护!大家应该拍手叫好!

我是女方,婚前给女儿名下买了套房,做为女儿婚姻的基础,至少能保障女儿在不开心的时候,不至于流浪街头。

现今社会,女儿当自强,为人妻,为人媳,为人母,三重身份压在肩上,女儿必须要用水泥钢筋混凝土铸就,只能坚强!坚强!再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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