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局向朋友售賣“名酒”160箱!廣州天河警方摸清一賣假酒網絡

11月4日,南都記者從廣州天河警方獲悉,該局近日抓獲4名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花費121萬餘元,向犯罪嫌疑人購買了大量假冒註冊商標的“名牌酒”,一年多後才發現全是假酒。

2017年,由於生意接待需要,巫先生先後多次在其朋友蘇某(男,40歲)、王某(男,30歲)、趙某(女,30歲)處購買了共160箱的“名牌酒”,總額為121萬餘元。2018年12月3日,巫先生的朋友把買回來的酒拿到直營店鑑定,經鑑定,該酒為假酒。巫先生這才驚覺,自己已經喝了一年多的假酒,隨後向天河警方報案。

设局向朋友售卖“名酒”160箱!广州天河警方摸清一卖假酒网络

經有關公司鑑定,巫先生買的酒被證實全部為假酒。經縝密偵查,天河警方梳清蘇某和王某賣假酒背後的網絡。

2019年8月23日,天河警方兵分三地,分別在廣東中山、福建連江抓獲蘇某、王某和趙某。9月3日,在福建南安抓獲趙某的上家陳某(男,60歲)。

經審訊,王某供述,他和蘇某有意設局騙巫先生買假酒。在三人聚會過程中,巫先生透露自己在廣州做生意,平時需要大量的酒來接待應酬。

據王某供述,其朋友趙某負責銷售白酒,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王某認為,他把酒轉手賣給巫先生可以賺一筆錢。於是,王某和蘇某商量設局,自稱有渠道可以買到便宜且保真的名牌酒,從而引誘巫先生買酒。

據悉,巫先生在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期間,先後多次向王某和蘇某買了160箱的酒,共花費121餘萬元。

警方查明,這些假名牌酒從趙某的上家陳某的酒行裡售出。陳某進貨假名牌酒的價格為每瓶280元,經趙某、蘇某和王某轉手後,賣給巫先生的價格為每瓶850元至1490元不等。陳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名牌酒,外觀看上去和真酒一模一樣,口感上也比較接近原酒,能以假亂真。

目前,王某、蘇某、趙某和陳某4人因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已被警方依法執行逮捕,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採寫:南都記者 詹晨楓 通訊員 王靜怡 張毅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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