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縣城建局原局長李樹俊等2人在項目規劃審批中不正確履職受處分

祁縣城建局原局長李樹俊等2人在項目規劃審批中不正確履職的問題。李樹俊、張玉民分別在任祁縣城建局局長和規劃股副股長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對溫嶠商住綜合樓項目規劃相關審批事項審核不嚴,導致未經徵用的集體土地審定為規劃用地及改變容積率的問題。2019年1月,李樹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玉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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