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5167萬廣告費,金嗓子創始人被“限制消費”

記者 | 吳容

因未履行法院已生效判決,廣西金嗓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嗓子食品”)的實控人江佩珍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和“限制消費人員”。

按照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2019年9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金嗓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嗓子”,06896.HK)的子公司——金嗓子食品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江佩珍同時,也是香港上市公司金嗓子的董事長。

拖欠5167万广告费,金嗓子创始人被“限制消费”
拖欠5167万广告费,金嗓子创始人被“限制消费”

事情緣起於金嗓子食品和星空華文國際傳媒有限公司(簡稱“星空華文”)的廣告糾紛。

因不認可《蒙面唱將猜猜猜》和《蓋世音雄》的收視率,金嗓子食品拒絕支付廣告代理方星空華文剩餘廣告費,後遭星空華文起訴。

2016年,根據上述雙方最初約定,廣告代理合同總價為8000萬元,在《蓋世英雄》、《蒙面唱將猜猜猜》投放草本植物飲料品牌廣告,並約定了相關收視率。

節目播出後,星空華文盤點稱,《蒙面唱將猜猜猜》收視率超出預期,金嗓子食品要實付4000萬元廣告費,《蓋世音雄》收視保點1.80,實際收視1.07,按照折算再減去金嗓子食品前期已經支付的1300萬元,還要實付1076萬元。

拖欠5167万广告费,金嗓子创始人被“限制消费”

2017年4月1日,星空華文向金嗓子食品發送催告函,要求10日內支付全部欠款5076萬元。之後又發送律師函,要求金嗓子食品支付欠款和違約金。最後,追討不得的星空華文將金嗓子食品起訴到法院。

一審中,金嗓子食品認為,星空華文出具的收視率報告不權威,屬於事實認定錯誤,上述兩個節目的收視率都沒有達標。根據備忘錄約定,節目收視率不達標,企業有權扣減廣告費;此外,沒有簽訂廣告合同,說明雙方沒有就廣告費達成書面一致,企業也有權拒絕支付。因此,金嗓子食品認為自己沒有違約,不需要再付錢。

歷經法院一審、二審後,今年6月14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金嗓子食品需支付星空華文剩餘共計5167萬元廣告費。

但截至被執行信息發佈日,金嗓子食品未履行上述義務。

拖欠5167万广告费,金嗓子创始人被“限制消费”

從金嗓子不久前發佈的2019中期財報來看,公司營收3.55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22.5%;歸母淨利0.45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58.2%。截至今年6月30日,流動資產淨值約為6.23億元人民幣。

憑藉1994年推出的金嗓子喉片(OTC),“金嗓子”品牌為中國消費者所熟知。但二十多年過去了,這家公司在產品研發和市場拓展方面停滯不前。時至今日,這家公司近90%的營收,依舊來自於金嗓子喉片這一個產品。

它在資本市場的表現也很暗淡。2015年,金嗓子在香港上市時,其市值曾超過60億港元。現在已跌去近8成,不足12億港元。

金嗓子在上述中報中表示,2019年上半年增加的500萬人民幣其他開支是用於相關訴訟支出,但是在財報的“或然負債”一欄中,它這樣表示,“或然負債已不包含與星空華文國際傳媒有限公司的訴訟。”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武堅對界面新聞表示,如果有能力履行判決而不履行,公司可能會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旦被列為失信公司,公司日常的經營(包括在貸款、投標等)會受到影響。失信人的出行等方面也都會受影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江佩珍被列為“限制消費人員”,將被限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也被限制在星級以上賓館、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同時,不能購買不動產或新建、擴建以及高檔裝修房屋等。

界面新聞多次嘗試聯繫金嗓子食品方面,但其電話均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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