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 不同的酒場 相同的結局

故城縣公安交警大隊在10月30日國省道和農村地區交通違法整治全國集中行動中,先後在不同農村路段查處了五十多起交通違法行為,其中兩起為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消除了部分心存僥倖的人認為在鄉村道路上酒駕等交通違法“無人管”的錯誤想法。

酒後駕車 不同的酒場 相同的結局

酒後駕車 不同的酒場 相同的結局

14時30分許,執勤民警在轄區東大線石東村路段開展交通違法治理行動中,在對駕駛冀T**S17號小型貨車駕駛人檢查時,發現有酒駕嫌疑,經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劉某林檢測,結果為24mg/100ml,已構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經進一步對駕駛人劉某林詢問及上網核查,發現其不但沒有隨車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還存在機動車未定期檢驗、未粘貼保險標識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

21時40分許,執勤民警在轄區鄭原公路紅旗村路段開展夜查交通違法行動中,在用酒精排查儀對駕駛冀T**188號中型貨車駕駛人排查時,排查儀瞬間爆閃,提示有酒駕嫌疑。自知酒駕嚴重後果的駕駛人劉某彬起初不肯配合進一步接受檢測,經民警多次勸說後,終於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其檢測成功,結果為79mg/100ml,已構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同時還存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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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民警依法對二人的各項違法行為均進行了處罰,其中對二人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均處以罰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行政處罰。劉某彬等二人均以駕駛貨運車為職業,也深知酒駕的危害性,都將因這次僥倖的酒駕丟了“飯碗”,面對如此嚴重處罰,二人已是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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