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0地任免、公示,含多位副市長

黃石

幹部任前公示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市管黨政領導幹部任前公示辦法》規定,現將擬任職幹部情況予以公示(共9人):

陳敦強,男,漢族,湖北陽新人,1963年9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陽新縣委組織部副科級組織員、副部長,陽新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黃石市支援四川抗震救災辦公室副主任,陽新縣委副書記、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等職。現任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擬任市直單位正縣職領導幹部

周鍇,男,漢族,湖北大冶人,1979年12月生,2003年9月參加工作,200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曾任市委督查室副主任科員,市委機要局維修站副站長,市委辦公室信息科副科長、督查室主任科員等職。現任市委辦公室總值班室副主任、秘書一科科長。擬任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馬健弘,男,漢族,湖北大冶人,1972年12月生,1990年12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羅家橋街辦黨委委員,大冶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市政府辦公室信息科副科長、政工科副科長、秘書二科副科長、主任科員等職。現任市政府辦公室秘書四科科長。擬任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麟,男,漢族,湖北大冶人,1967年6月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大專學歷。曾任市科協普及部副部長、學會部部長等職。現任市科協辦公室主任。擬任市科協黨組成員,提名為市科協副主席人選

張劍,男,漢族,湖北蘄春人,1967年7月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市中醫院藥劑科主任、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等職。現任市中心醫院(市普愛醫院)黨委委員、副院長。

擬任鄂東醫療集團黨委委員、副總院長

梁群,男,漢族,湖北陽新人,1980年6月生,2003年7月參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市衛生局副主任科員、團委書記、主任科員,市政協秘書科副科長、科長、機關黨委副書記等職。現任市政協委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副縣級)。擬任鄂東醫療集團黨委委員、副總院長

黃廷榮,男,漢族,湖北咸寧人,1968年4月生,1991年7月參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博士研究生學歷,醫學博士學位。曾任市中醫院醫務科科長、科教科科長、副院長等職。現任鄂東醫療集團市中醫醫院(市傳染病醫院)黨委委員、執行院長。擬任鄂東醫療集團黨委委員、市中醫醫院(市傳染病醫院)黨委書記

胡雅年,男,漢族,江西玉山人,1964年6月生,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市文化局黨辦副主任,市委宣傳部幹部科副科長、宣傳科副科長、主任科員,市文化局印刷發行科科長、文物科科長等職。現任市文物局(湖北水泥遺址博物館)副局長(副館長)。

擬任市工業遺產保護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楠,女,漢族,湖北羅田人,1983年6月生,2005年8月參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社會工作碩士學位。曾任共青團大冶市委副書記,市民政局辦公室副主任、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科長等職。現任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擬任市創新發展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公示期限:11月2日至11月8日。公示期間,廣大幹部群眾可以通過電話、信函、網絡、短信舉報等方式向市委組織部反映公示對象德、能、勤、績、廉以及“不擔當、不作為”等方面的問題,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舉報電話:0714-12380;

公示信箱設在中共黃石市委一樓大廳;

來信請寄黃石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舉報中心),

郵政編碼:435000;

網上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手機短信舉報:15997112380。

中共黃石市委組織部

2019年11月1日

荊門

荊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11月1日荊門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胡少魁同志為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屈家嶺人民法庭庭長;

袁達成、王冉、熊蓓、邱泉同志為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扶正軍同志的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屈家嶺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胡少魁同志的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劉永清同志的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荊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11月1日荊門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任命:

周麗蓉、楊路同志為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沈超、林琳、劉兆華同志為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蔣永斌同志的荊門市沙洋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黃明振、陳阿妮同志的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王運江、餘承華、許志勇、馮衛華、李林、肖劍平、王耀軍、杜凌燕、葉漢平、夏先明、劉鐵軍、王江華、高展、王雙梅、歐坤、高峰、肖必輝、李婷婷、郭秀麗同志的荊門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鄂州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姜飛輪為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關於接受江國新同志辭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江國新同志因職務變動提出的辭職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和《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決定:接受江國新同志辭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接受辭職後,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關於接受謝方同志辭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謝方同志因職務變動提出的辭職請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和《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決定:接受謝方同志辭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接受辭職後,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明思哲為鄂州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明思哲的鄂州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汪和清為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項萌為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胡航為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柯冰為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免去:

柯明、劉曉峰、陳豔明、趙天明、張友來、楊裕斌、陳述華、盛建國、陳敏、吳玲、王東、肖紅霞的鄂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恩施

政協恩施州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補尹玥慧同志為八屆州政協委員的決定

(2019年10月31日政協恩施州第八屆委員會第十五次常委會議通過)

根據州委提名和《政協章程》有關規定,決定增補尹玥慧同志為政協恩施州第八屆委員會委員。

政協恩施州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冉崇柳等同志職務任免的決定

(2019年10月31日政協恩施州第八屆委員會第十五次常委會議通過)

根據州委意見和《政協章程》有關規定,決定:冉崇柳同志不再擔任恩施州政協民族宗教委員會專職副主任;

尹玥慧同志任恩施州政協民族宗教委員會專職副主任。

政協恩施州第八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撤銷劉正坤政協委員資格的決定

(2019年10月31日政協恩施州第八屆委員會第十五次常委會議通過)

因劉正坤涉嫌犯罪,根據《政協章程》有關規定,決定撤銷劉正坤政協恩施州第八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咸寧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李逸章等同志辭去咸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9年10月31日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幹部管理相關規定和李逸章、程學娟同志的辭職請求,按照《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19年10月31日決定,接受李逸章、程學娟同志辭去咸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報市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10月31日咸寧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樂建舜為咸寧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張 濤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紀利軍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徐仕新的咸寧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雷紅的咸寧市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朱希輝的咸寧市監察委員會委員、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王義軍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阮斌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郭敏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楊希兵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陳焰紅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熊曉明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熊民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王建華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劉衝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蔡建萍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饒志華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董慧豔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魯志剛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胡浩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蘇玉清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王瓊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荊州

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19年10月31日荊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宗衛為荊州市人大常委會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19年10月31日荊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李雄文為荊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10月31日荊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茜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陳紅芳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胡昱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長;

潘龍為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王同軍的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19年10月31日荊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免去:

伍軍的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張家榮的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謝勇強、楊華平、張寧、劉亞斌、張愛華、劉士敏、朱丹、陳觀成、周國光、李響、鄭文琦、賀青松、賀新垓、王學斌、周啟斌、黃永志、安立、張方徵、李從容、周承麗、趙謙的荊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天門

天門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名單

(2019年10月30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向東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掛職一年)。

天門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19年10月30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

朱國璋、沈松峰為市八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天門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19年10月30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

高超飛、齊潔、李苗、樊晶晶、陳濤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崔軍武、劉江波、彭懷斌、程志鴻、李紅剛、白曉斌、倪文波、夏漢洲、彭文祥、魯紅雷、熊平、王建平、周偉、盧軍林、向飛、嚴俊、張玉林、黃偉義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天門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名單

(2019年10月30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

楊梅為市人民法院嶽口人民法庭副庭長、審判員。

天門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個別代表辭去市八屆人大代表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9年10月30日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張會娥同志個人提出辭去市八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接受張會娥同志辭去天門市第八屆人大代表職務。

神農架林區

10月30號,神農架林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在召開。

任命:

張興忠

為神農架林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任命:

張曉琳、徐淦為神農架林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

王曉軍、高婕為神農架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鄭雷、王濤、李娜神農架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襄陽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4號)

由棗陽市選出的市人大代表霍焰,樊城區選出的市人大代表李伶因工作變動調離本行政區域,依照代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以上2名代表的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依照選舉法、組織法和湖北省各級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代表資格終止後,霍焰的襄陽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至此,襄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463名,出缺11名。特此公告。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10月30日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19年10月30日襄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免去霍焰的襄陽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10月30日襄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章雪峰為襄陽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二、免去宋飛的襄陽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年10月30日襄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林璟萱、李青、餘以祥、劉丹丹、張銀潔、梁慧星為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二、任命張騫、鍾陽為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三、任命邵新平為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四、免去朱留彥的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五、免去史建東的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六、免去蔡健的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七、免去鄒進康、趙煜的襄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八、免去劉建軍、蓋建橋、王星偉、樊悅、楚保勤、胡曉昕、肖安文、王偉、梁平安、張德華、周敬玫、亢德銀、王姝玉、何斌、葛亞力、葉慶文、汪如勝、史青、王勃、張鑽的襄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九、免去肖少平、徐江婕的襄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黃岡

黃岡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9 年10 月30 日黃岡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肖蘭芳(女)、汪法為黃岡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二、免去陳建共的黃岡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三、免去李佑洲、胡迪(女)、陳曉敏、陳建華、張建、張俊祚、方偉、徐華、翁璐(女)、範斌、王林、洪志兵、程曉玲(女)、蔣昇平、張白鴿(女)、貢小珍(女)、王超、高慧君(女)、王建敏的黃岡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關於接受吳美景辭去黃岡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9 年10 月30 日黃岡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吳美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辭去黃岡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六條的規定,黃岡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吳美景辭去黃岡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來源:市州政府網站、日報、鄂州基層黨建、荊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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