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幼女網聊發“汙言穢語”獲刑1年多

中安在線訊 據安徽商報報道,

11月3日記者從蕪湖市鳩江區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猥褻兒童案:被告人未直接接觸被害人身體,卻構成本罪既遂被判處刑罰,這完全超出了一般群眾對猥褻犯罪的傳統理解。

據瞭解,2019年4月初,被告人周某玩網絡遊戲認識了被害人趙某(女,2010年5月出生)。2019年4月8日至10日期間,被告人周某與被害人趙某經常網絡聊天,被告人周某明知趙某為幼女,多次通過QQ、微信向趙某發送汙言穢語和淫穢視頻。

經鳩江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的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判決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法官表示:網絡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網上的言行也可能觸犯法律。網絡環境下,雖未直接與被害兒童進行身體接觸,但是通過網絡聊天工具,以誘騙、強迫或其他方法要求兒童拍攝、傳送暴露身體的不雅照片、視頻,是對兒童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的嚴重侵害,與實際接觸兒童身體的猥褻行為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將被判處刑罰。

法官也提醒,作為未成年人的父母也應當盡力做好監護的義務,關注未成年人的網絡行為,給他們打造積極向上的網絡環境。(王媛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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