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业主买车库没有房产证?

旧房大改造


这个问题不全面。

准确的说法是,为什么有的小区,有的业主购买的车库没有房产证。

因为有的小区的车库是能办房产证的。但有的小区的车库或者车位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这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开发商所出售的车库那不是属于他自己的。

前几天,有媒体人报到了一条消息,说的是江苏无锡的一件事。

2015年,江苏无锡金马国际花园业主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物业公司违规收取196万元的人防车位收益款。

经过了三年维权,二次审判。2018年6月,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无锡市益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诉,维持了梁溪区人民法院的原审判决。

这也意味着金马国际花园小区近4年的人防收益共计196万余元归全体业主所有!

法院:地下人防车位收益权应当归全体业主

梁溪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3月作出判决,认为小区人防工程的建筑成本已分摊到地面商品房购房款中,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随着商品房的销售、业主购房的完成,实际已转化为金马国际花园全体业主承担,所以地下人防车位收益权应当归全体业主。

从实际情况来看,现今的车位或者车库,其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在地面上建盖的或者划设的。如果在地面上建设或者划设的,按照相关法规,地面上的公共用地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在地面上建盖车库或者划设车位出售,当然就是不合法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当地房产部门(现在改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严格坚持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的话,开发商是不可能办得了产权证的。

第二种类型是开发商移花接木,将地下人防工程的空地,划设了车位或者分成车库出售。这个还是非常多的普遍现象。从上例中的案例可以看出,这个是有很多争议的,其中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地下人防工程不是属于开发商的。当然也办不了产权证啦。

但是,这里也有一些情况,那就是开发商通过一些非法的手段,或者不懂法规的官员接合,办理了人防工程上的非法的车位车库产权证。

第三种类型就是纯粹的地下地库了。这个讲起来就非常复杂了,但现实中,这种纯粹的地下车位基本上都是由开发商办理了产权证的。但实际的真相或者说地下车位的建设费用究竟是开发商出的钱,还是开发商收了购房款后,用购房款建设的地下车位,这个就非常复杂了。如果能审计出来,开发商没有单独出资建设,那就是属于所有购房者的。

对于这些情况,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跟贴互相讨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