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应该如何选择企业组织机构形式

对于很多草根创业者来说,在筹备创业实体时,往往会考虑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两种形式。其中,近些年比较热门的“ 工作室 ”一类组织,也属于个体工商户的范畴。

个体工商户和公司的主要区别有以下五点:

01

个体工商户在设立时不用验资;公司则需要验资。

02

个体工商户是非独立法人主体,属于个人机构,对其经营承担无限责任,创业者要以家庭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组织机构的法律主体,对经营承担有限责任,通常只承担注册资金内的债务或清算责任。

03

个体工商户一般为固定税,由税务核定;公司一般为比例税,按小规模、一般纳税人等套用税率。

04

个体工商户一般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不用每月报表;公司则需要建账、报表。

05

个体工商户年检时不需要报表审计;公司年检时一般需要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范畴,公司才属于企业。可见,我们平时所说的“ 创办企业 ”,是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企业除了“ 公司 ”这种组织形式,还有其他组织形式。


当前,我国的企业又分为3种形式,即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其中,个人独资企业是高于个体工商户、低于公司的组织形式,常以某“中心”为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种类型的企业往往规模较小,在小型加工、零售商业、服务业领域较为活跃。

01

个人独资企业

优势表现在经营方面是制约因素少,开设、转让与关闭等事项仅需向工商部门登记即可,手续简单。另外,由于是个人独资,有关企业的销售数量、利润、生产工艺、财务状况等均可保密,这无疑有助于企业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个人独资企业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归个人所有,不需要和别人分摊。除此以外,采取个人独资企业形式的创业者在经营中获得的主要是个人满足,而不仅仅是利润,这也是个人独资企业特有的优势。

当然,凡事有利必有弊。个人独资企业也存在其无法回避的劣势,主要是由个人承担无限财产责任。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法律规定企业主不是以投资企业的财产为限,而是要用企业主个人的其他财产来清偿债务。

创业者:应该如何选择企业组织机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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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企业

由两个以上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性组织。合伙人可以采取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务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通常来说,合伙制企业的数量没有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多,一般在广告、商标、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股票经纪人、零售商业等行业较为常见。在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从事企业的经营业务,每一个合伙企业至少必须有一名普通合伙人;二是有限合伙人,以其对企业投入资本的数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无须用自己的其他财产抵偿债务;三是其他合伙人,一般是指不参加具体管理的合伙人、秘密合伙人、匿名合伙人及名义合伙人等。在此基础上,合伙制企业又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制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总数在50个以内。

一般而言,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是合伙的基础,对经营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创业者:应该如何选择企业组织机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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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则分为4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股份制公司、集团公司和一人制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制公司由2个以上、200个以内的股东发起,注册资金需要在500万元以上,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股份制公司若连续3年实现盈利20%以上,则可以申请上市;集团公司中母公司(核心企业)的注册资本须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一人制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典型区别是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而且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元人民币。

创业者:应该如何选择企业组织机构形式

总之,广大草根创业者面临较多的组织机构形式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可见,对于创业者来说,“ 有限责任公司 ”是最常见的创业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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